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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歲的老母親為子討公道

——給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領導、各位公安人員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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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領導、各位公安幹警:

我叫魏福英,家住江陽區公安局分局宿舍,6號樓2單元4號。

我以前有多種疾病,九九年以前修煉了法輪功後甚麼病都沒有了,身體好了。我兒子楊明從小多病,身體不好,所以我就叫我兒子楊明和我一起去修煉法輪功。楊明修煉後病去掉了,身體健康了。他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修煉標準做好人,有了一個好的思想和一個好的身體,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多掙點錢好養家過日子。他這樣做利己、利家、利社會、利國家,這不是大好事嗎?這沒有錯吧?

我兒子在單位裏上班,工作一直幹的好好的,你們公安局為甚麼在夜深人靜時,派來一夥蠻不講理的人,闖進我家,非法把我兒子綁架走關進看守所?究竟我兒子犯了甚麼錯?有甚麼罪?綁架楊明的同時,你們還把我這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也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這錯在哪裏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權利,這權利是被憲法的「信仰自由」保護的。如果說因為信仰「真、善、忍」就要被抓被關,那麼這個「信仰自由」又怎麼體現呢?如果說法輪功學員因向人講了法輪功真相就被抓、被關,那麼憲法給予人的言論自由又體現在哪裏呢?我很不理解。

楊明被非法關押至今已長達七個多月了,你們到現在還不放人。長期、任意剝奪我兒子的人身自由,不知你們要做甚麼?如果我的兒子有一個好歹你們是必須負責的!如果我兒子的健康遭受損害、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你們是必須負法律責任的!因為是你們親自來綁架了我兒子並把他投進監獄,而我兒子沒幹任何壞事,一不偷、二不搶,不騙不詐、不毒不賭,修心向善做好人,我兒子沒有錯,我兒子是無辜的!你們沒有權利這樣對待我兒子。希望你們趕快放我兒子回來。

我們是公安人員的家屬,楊明是老公安人員的兒子,我們的人格、人品你們可以去了解。我們是不是你們應該打擊的對像,相信你們心裏明白。我們有緣生活在同一個系統的大院裏,抬頭不見低頭見,我真誠的告訴你們一句話:法輪功整不得!迫害好人,打擊善良你們將犯歷史大罪。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才是最好的選擇。

我要求你們讓我兒子早日回家,讓他回來上班掙錢養家過日子。他家裏面的情況想來你們也了解,他愛人在我兒子上班的那個廠打工,每月工資不多,現在物價高,孩子又在上學,家庭生活確實很困難。我想我們大家都一樣,都有家、有老人、有妻子兒女,請你們設身處地為我們想想,想想我們家庭所面臨的痛苦和困難。我再次要求你們早日讓我兒子回家。停止迫害於你於我都是好事。

對待法輪功的問題,我真心希望你們多了解真相,法輪功確實不像電視上說的那樣,那些都是欺世的謊言。我也真心勸告你們千萬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願你和你的家人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楊明的母親魏福英
200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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