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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藺縣大法弟子李正君遭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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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0日】李正君,家住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城關鎮東新街社區94號,40歲,醫藥公司下崗職工,武警退伍軍人,現在在太平九龍做煤炭生意。2004年12月28日,再次被古藺公安局非法抓捕,綁架到古藺看守所關押。

李正君因修煉法輪功,99年被貴州習水公安局抓捕送貴陽勞教三年二個月。回來後更加堅定大法修煉,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一切。

這次抓捕前惡警周強(公安局一科科長)帶領幾個惡人前往太平通知李正君到太平派出所訊問最近三天的活動情況。李正君說:一個朋友結婚,我去幫忙,回來我就去做我的生意,然後李正君就回去了。

可是,三天後突然惡警周強帶領幾個人來抓捕李正君,抓捕時周強懷疑太平鎮法輪大法的橫幅,資料的散發、20多人的集體學法等等活動是李正君幹的。懷疑他是組織者,是頭頭,揚言要判他的刑等。(李正君的母親也是煉法輪功的)李正君被抓捕後,惡警周強經常帶領人去抄家。這是周強對公民無理騷擾,侵犯人權。

古藺公安局惡警周強沒有任何證據,憑據懷疑無理抓人,是無辜的迫害公民。刑法133條、134條規定「拘留人員24小時內必須訊問,發現不該拘留的應立即放人」。而李正君被抓5天了沒有放人。這是違反刑法133條、134條規定,是犯罪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望全國海內外正義良知的各界人士和大法弟子伸出援助之手,制止古藺邪惡警察周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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