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實施長期跟蹤、抓捕綁架、酷刑逼供、強制洗腦、巨額勒索罰款、非法勞教判刑、直至虐殺。每一輪的迫害行動,都是由河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定調,大概按多大比例抓,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出黑名單,分局的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國保警察跟蹤、蹲坑實施綁架。抓的法輪功學員90%不經任何的法律程序直接被送勞教所迫害,10%在看守所長期羈押,遭受公安刑訊逼供收集證據、檢察院羅織罪名起訴,法院枉法誣判,最後將大法弟子送監獄非法監禁,有的大法弟子被判長達十一年半的刑期,有的在勞教所或監獄期間被虐殺,也有的死於刑訊逼供。更有甚者被活摘器官。
尤其石家莊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張石余帶領國保支隊一干惡徒:政保大隊隊長肖叔香、副隊長馬文生、副隊長陳雷,中隊長鄧方、科長李瑞海、王曉峰(主管宗教事務)、張秋立,惡警馬勇、李勇等等,緊跟江氏集團,作惡多端。
鄧方在前任馬文生遭惡報後接任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大隊長,於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期間,成為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迫害急先鋒)的骨幹,期間參與了多次直接綁架或非法抄家,間接策劃或指使了區域下屬公安實施迫害和鎮壓善良民眾,造成多人無辜冤獄,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兇手。
2003年8月15日,鄧方等人綁架流離失所近兩年的趙文瑜。第二天非法查抄了趙文瑜流離失所的住處,並把她劫持到石家莊市新華區洗腦班(河北省農科院招待所內)迫害。趙文瑜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被送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由於趙文瑜有疥瘡,看守所拒收,又被拉回洗腦班。回來後的第三天晚上,趙文瑜走脫;後於2004年被迫害致死。
2004年2 月27日下午5時,在石家莊泰華街與合作路路口,鄧方等國保大隊十幾個人當街綁架石家莊市西裏小學教師郤麗莉到維明街派出所,交給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李榮旗。後郤麗莉被非法勞教。
2006年3月3日中午,鄧方、國保大隊陳力,新華區國保大隊及聯盟路派出所民警郝志遠(已調到石崗大街派出所),王志剛,田靈軍,一副所長(現已調到東焦派出所)等,綁架大法弟子安文琪到聯盟小區派出所,將其攜帶的講法錄音帶一併抄走。安文琪後被非法判刑11年。
2006年3月3日,鄧方、新華分局、聯盟路派出所、長安分局的警察一同抓捕了石家莊大法弟子焦梅山,將他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於2008年2月28日劫持到冀東監獄二支隊非法關押整個過程他們一直沒有通知家屬,拘留、批捕的通知書家屬也沒看見過。2007年8月21日,焦梅山被非法判刑九年。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王博一家,鄧方帶領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吳磊,因為所謂「拍照片」被非法送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李興山參與王博案,霸佔四萬多元現金和三箱衣物死皮賴臉的不歸還。
2007年6月,鄧方帶領自己的國保大隊成員、夥同育才街派出所惡警綁架了石家莊大法弟子崔利新。崔利新是原石家莊熱電廠職工,她被其所在的北京公司派往廣州台山電廠出差,在石家莊火車站被石家莊國保支隊抓捕的理由是去廣州串聯,無論其公司領導怎樣再三作證,都無濟於事。後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崔利新到勞教所,在崔利新絕食抗議至生命垂危時才以保外就醫的方式將其放回。
2008年7月4日,鄧方協同長安分局王連喜、長豐派出所陳紅平、楊運良等10多人,冒充送特快專遞的,到石家莊大法弟子劉豔紅家叫門,在沒有開門的情況下,砸破家門闖入家中,將劉豔紅、申滿良夫妻兩人綁架,對房間進行非法搜查,沒有找到任何證據,強行把劉豔紅、申滿良兩口帶到派出所進行審訊,並把兩人非法拘留十五日。7月19日,派出所把他們接出後送到一個招待所關押。在他們絕食十五天後,醫生檢查發現心臟、血壓都不正常,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才釋放。回家後,他們24小時遭監控,警察天天上門騷擾,上街買菜也有人跟蹤。8月16日下午3點多,丈夫上班不在家時,劉豔紅再次遭綁架。
2008年5月5日,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偽造司法文書,與橋西區檢察院和法院勾結,將大法弟子宋愛昌一審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二審裁定退回重審。代理律師已經向各相關部門投訴。
2008年 9月8日上午,鄧方夥同橋西區西裏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大法弟子劉宗信家和西玲家抄家,抄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將大法弟子劉宗信綁架到西裏派出所,直到下午才將人放回。
不完全統計,99年以來,在河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的直接授意下,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直接參與迫害過下列大法弟子(不限於):楊曉傑(已被迫害致死)、石岩、張士軍、趙立山、牛敏剛、於靜霞、劉坤劍、陳平、王雲曼、王引科、牛敏傑、何東、白玉枝、宋之寧、王晟標、劉立群、申滿良、劉豔紅、郤麗莉、米曉征、王藝紅、霍俊梅、王新中一家三口、龐鳳琴、滄州大法弟子劉書松(被迫害致死)。
上述事實,均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證據證實,法網恢恢上有詳實記錄。
河北省公安國保系統,尤其是石家莊市國保支隊,甘當暴政惡法的迫害鎮壓工具,取悅當權者為目的,對被害人群以實施威脅、酷刑、非法拘押、經濟掠奪和精神迫害的方法,長期大範圍迫害法輪功修煉民眾,造成多人次被非法判刑勞教甚至被迫害致死,受害人數量極大,影響範圍較廣,時間持續較長,情節極其惡劣,其行為已粗暴違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國際人權公約,嚴重踐踏了人權和生命尊嚴,其行為已構成迫害正信、酷刑虐待、群體滅絕、反人類罪,請求國際法庭立案調查,幫助結束中共製造的這場迫害正信的民族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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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支隊隊長鄧方
國保支隊警員李興山 (參與綁架王博一家,扣押四萬多現金和三箱衣物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