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八年得法的弟子。二零零一年我遭邪惡迫害被非法拘留兩個月。家裏人也跟著受牽連,精神上、經濟上付出很多。從看守所出來,家裏環境一直不好,丈夫看著我,不許和同修接觸,自己也不敢公開講真相,在家偷偷的看《轉法輪》也不能集中精力,更很少煉功,心情很不好。感覺自己總在一個圈裏出不來,好像失去甚麼又找不到。
一次學法時,看到師父說:「記住我說的話: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在歐洲法會上講法》)
我通過向內找發現自己存在許多問題,例如,有強烈的怕心;不善,盡找丈夫毛病,看他哪都不對;為私為我的根本執著沒有去,雖然三件事也在做,可是講真相不是真的為了救人,而是為自己圓滿,為自己世界裏有眾生,為自己積功德,為自己別落下,為自己將來不被淘汰,為自己別成為那個眼看別人圓滿飛升自己坐那哭也不趕趟的人……,總之,抱著為私為我的這個心,怎麼能做好三件事,怎麼能成為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最近家裏發生了一件事,讓我發現自己在為私為我這個根本執著上竟然修的還這麼差,就連對世間錢財、利益還看的這麼重。儘管平時知道自己還有這方面的執著,但是沒有深挖,不知道它居然還這麼大。
我的小姑子原來和我在一個單位上班,現在她搬到外地了,在外地買了樓房還開了一個店。由於我的工作很輕閒,經過領導同意她的工作就由我替她上。她的這份工作一個月就四五天的班,可接觸的人很多,我能有更多機會講真相了。我想,可能因為我講真相做的不好,師父特地給我安排的。所以我很高興。她因為買房、開店已經欠了債,還借了我們家的錢,所以我也不要她的工資,我覺的自己放下了對錢財的執著。
過年了。我想這次她回來一定會給我的孩子買點禮物的。結果甚麼也沒有買。大伯還在一邊說:我也不是向著誰,就說那麼個事,你嫂子替你上班,你的這份工資應該給她。可她不吱聲。
這半年我和一個同修在一起上班。一天單位給每人發了三百五十元的補貼,由此我倆就說起我的小姑子。同修說:「你小姑子可真是摳門,等她有大錢那天你也不一定能花上她的錢,你就把這三百五十元錢花了吧!她也不在乎這點錢。」我聽了覺的有道理。這件事在心裏翻騰了好幾天,簡直就放不下了似的,心裏想:我帶著孩子還幫她幹她的這份工作,孩子的臉一天就黑了,四、五天下來我也曬的黑乎乎的,無論颳風下雨甚麼天都得去。大哥、大嫂給她打工她給開工資,我常年給她打工她可從不給我開工資,我花她這麼點錢也是應該的……,甚麼心都起來了,也不把自己當作修煉人了。
一天下午我和丈夫說:我想把小妹那三百五十元錢花了,我給她發信息看她怎麼說。我又說,你買彩票,我不讓你買你不聽,我買件衣服你都不讓我買。丈夫說你就拿我當孬種吧!之後我就給小姑子發了信息,說我把那錢花了。她沒有回信。大概晚上七點多丈夫騎摩托車買彩票去了,十點多回來說車丟了。我很不高興,就說了他一頓。
這時我突然想到師父說過,修煉人發生甚麼事都不是偶然的,我是修煉人怎麼能丟東西哪?我向內找,一下想起了小姑子的那三百五十元錢,我也知道丟的那輛車是花了三千五百元買的。我趕緊和丈夫說:不是你的錯,是我錯了,我不應該花那三百五十元錢,我得還給她。這時丈夫不願意了,說本來就丟了車你再給她那三百五十元錢就更賠了。我說不行,佔人家三百五咱們丟了三千五,是我做錯了,而且是大錯啊!現在同修們都在抓緊時間救度世人,救一個是一個,而我還抓著最骯髒的東西不放,損失一點還痛苦的不行,說白了就是對大法對師父不堅信、不正信,還是不真修,真是一隻手抓著人不放,一隻手抓著佛不放。「是不是人的這顆心才使自己留在這裏?」(《走向圓滿》)一定是師父看我執著太重了,點化我,師父啊!您每時每刻都在看護著弟子,可是我卻那麼不爭氣。
第二天早晨起床後丈夫不準備上班了,說要去買輛新車,要不然上班不方便。我送孩子去幼兒園。當我走到前面一條街離我大概六十米處,看到一輛摩托車停在一家人門口。往前走,我覺的它怎麼很像我家的那輛車呢。再走近一看真的是我家的那輛車啊!那一刻我的心啊,說不出的滋味,就感到師父那洪大的慈悲和良苦的用心,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我流著淚對丈夫說:你看,真的是修煉人家的東西是丟不了的,有師父保護哪!
去上班的路上我哭了一路。到單位和同修說了事情經過,接著我說,咱倆都錯了;她也說當時說完那句話就知道不對了。我們倆都仔細的向內找,感覺自己修的和做的真是差勁!
同修說,我應該把它寫出來以警醒還有這方面執著的同修,不要犯我們這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