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喜得法輪大法,修煉後二十多年的類風濕關節腫痛痊癒了,美尼爾氏綜合症、膽囊炎、咽喉炎、咳嗽等多種疾病都好了,我感到身心無比輕快,我無以言表感激師父和大法的救度之恩。
然而,邪惡中共和江澤民卻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鋪天蓋地的開始污衊師父和迫害法輪功。七年來,我的家庭一直受崇州市政府惡黨的騷擾和監視,我也遭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身體的傷害,每走一步都被跟蹤。
我和老伴沒有退休金,每月僅二百元的房屋鋪面出租收入,除去房租費只有一百元生活費,兒子失業了,還有一個十三歲的孫子在上中學,居委會主任胡玉清等卻逼我簽「保證書」才發給我們低保生活費,我堅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只靠著女兒貼補一點生活費,在此僅僅揭露當地邪惡幫兇幾次對我的身心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正東街居委會主任胡玉清等三人將我劫持到城關鎮禮堂,我看見市區的學員幾乎都被關在禮堂裏,政法委、公安局、居委會幾十個人圍著我們,強迫我們簽字「保證」、照相,把我列入「黑名單」,胡玉清長期監控我,叫我走哪都要給她講,片警逼迫我每天給他簽名,以阻止我到北京上訪。
二零零一年農曆大年二十九日深夜十二點,公安局七個人闖進我家,其中一個說是派出所所長,我女兒要求他們亮出辦事手續,他們說我女兒妨礙公務,強行把我綁架到城東派出所逼我簽字,我不簽就被關押到拘留所。我女兒找他們要人,他們就強迫我女兒代簽「保證書」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底,我到農村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城東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將我綁架、搜身,關押拘留十五天,敲詐一百元現金,吃的卻是豬狗不如的「伙食」。
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到重慶幫女兒做飯,剛走幾天,城西派出所、居委會的人三番五次找我,一個星期後專門開著警車到重慶逼迫我回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在街上菜市講真相,城西派出所的三男兩女便衣強行綁架了我,我大呼「法輪大法好」,他們把我非法拘留七天,強迫我按手印、照相。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和同修到農村去教人煉功,剛走到城邊世紀大道上,城西派出所的一輛麵包車上下來五個男警察綁架了我,一個惡警把我惡狠狠的摔進車裏,非法審問我兩個多小時,我就本著善念給他們講真相,他們甚麼也問不出來,三個小時後才把我送回家,耽擱了我去農村教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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