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27日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了一晚後,被送回米易。剛下火車,我們一行人就被國安人員兩人押一個大法弟子,戴上手銬遊街示眾。以後又把我們非法押到公安局進行迫害,辱罵、體罰我們。惡警徐興再三逼問「誰是組織者?」我告訴它,我們沒有誰組織,都是自願到北京講清大法真相的。徐興惱羞成怒,用手銬將我的雙手反銬在後背兩個小時,我的雙手被銬得疼痛難忍,全部麻木。在看守所關押一週後,又被送鄉政府洗腦班強行洗腦,不轉化,體罰不斷、迫害不止。參與迫害人員有: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白廷飛等。
2000年2月1日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再次遭到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週。其間,當地國安人員在寒冷的冬天強迫我們脫下身上的外衣外褲鞋襪,我們18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間屋裏,只給兩床被子,大家只好擠在一起取暖,一天只給一頓飯吃,我們吃的菜是它們吃剩下的。經常遭到它們的辱罵、嘲笑和毒打。後來押回米易直接被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因煉功,被戴上手銬,一銬就是20天。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強迫家人交了600元錢,才放我回家。參與迫害人員有:廖紅兵、周林、白廷飛、吳學明、林海等人。
2000年4月25日參加法會,被鄉政府不法人員綁架,在鄉政府關押一晚上,第二天直接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被關押期間因煉功,遭到管教人員的打罵,邪惡向家人施壓,由家人出面要求我們寫保證書,未遂,又強迫家人交200元的罰款。放我回家時還強迫我交150元的伙食費,遭到拒絕後,強迫我打欠條。參與迫害人員有:周林、柴發祥、朱成龍、林海等。
2000年6月20日參加撒蓮拖船河溝法會,當我趕到時,看到許多警察正在驅趕大法弟子。我們的會場離公路至少有100米。警察在驅趕的時候動手打了人。它們野蠻的將我們趕上了公路,大法弟子全部站在公路邊上,讓出了車道,沒有阻礙交通。惡警為了防止大法弟子走掉,在公路的兩端站滿了人,不允許路人經過,阻礙了交通。可是在當晚的本地電視新聞上卻污衊說煉法輪功的人阻礙了交通。邪惡以此為藉口大量抓人。
這時我跑上去攔住它們說:你們不能隨便抓人,我們開法會沒有妨礙誰,沒有違法亂紀,為甚麼抓人?邪惡不由分說,我也被非法抓去關押了一個月。在非法審訊中一個不知名的國安人員因我說了一句「其實你們才是受騙的」,他走上來猛打了我兩個耳光,頓時鼻孔被打的鮮血直流。還遭他的辱罵。非法審訊結束後,邪惡叫我把地上、桌子上和凳子上的血跡擦乾淨。
在看守所因煉功,我被管教赫某毒打,身體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幾個月後我腿上的淤血才退完。在看守所我還遭到頂牆、戴手銬、讓刑事犯監視等迫害。放回家時,惡人強迫我交罰款和伙食費,被我拒絕後,強迫我打欠條。參與迫害人員有:林海、赫管教、劉啟朝、周林、廖紅兵等。
2001年3月因發真相資料,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夥同撒蓮鄉政府的不法人員威脅恐嚇逼迫家人交200元罰款。它們還污衊大法,挑起父母兄長對我和法輪功的仇恨,認為是我們給他們帶來的災難和痛苦。
2001年6月21日邪惡對我家進行抄家,查到真相資料,我被綁架到國保大隊,審訊時我不配合,惡警向金發將我吊銬在鐵欄杆上三天兩夜,讓我站不直、蹲不下,十分痛苦。這幾天它們不給吃喝。然後又把我非法送看守所關押,遭到毒打、頂牆、戴手銬等折磨。
2001年8月23日,我被非法判勞教2年,由廖紅兵、柴發祥押送我們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車上給我們戴上手銬,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在轉運站,我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廖紅兵等用金錢買通勞教所,強行將我留在勞教所。
在勞教所這個邪惡的黑窩裏我遭到了更加殘酷的折磨:首先幫教人員給我強行洗腦看誹謗大法的書和錄像;被吸毒人員24小時監視、包夾;被罰長時間站軍姿、面壁;遭到惡警和犯人的毒打是家常便飯,對我進行長期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在這樣的環境下,我迫於害怕和無奈,聽信了邪悟者的流言,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邪惡的三書,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錯事。(「嚴正聲明」已轉交相關組)
參與迫害人員有:李自強、李奇等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