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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羅江平在德陽監獄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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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4日】我叫羅江平,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我多次被米易縣惡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勒索,並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在2002年初被非法判刑5年,在德陽監獄中遭毒打、超強度奴役,還差一點做了中共邪靈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的受害人。

1999年7•20中共邪靈惡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我和本鄉的同修於12月中旬的一天去米易埡口鄉中學的同修家做客,被中學中監控同修的人舉報到埡口鄉政府,被政府的黑打手把我們二人綁架到鄉政府。隨後片區派出所所長崔龍兵和警察朱天鵬對我們二人恐嚇、威脅、扣一頂帽子說我們是非法集會,並刑訊逼供叫我們老實交代問題,寫我們的材料,非法關押我們8個小時。

2000年4月25日晚9點,米易縣公安局刑大,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已遭惡報死亡)等人和片區派出所所長崔龍兵、朱天鵬和本鎮的一幫惡人打手,暴力把我們32人綁架到撒蓮鎮政府大院受迫害。一位男同修因生理問題說話小聲、身材矮小,鎮長陶雲春、治安員白廷飛、調解員陳林平等人笑話說他是男是女,當眾把他的褲子脫下,眾目睽睽之下檢查,侮辱法輪功學員。他們還毒打每一個修煉者,罰站軍姿,蹬馬步,面壁,用電棍擊。32位男女老少關在一起不給東西吃,不給水喝,折磨24小時後每人罰款100元。

2000年5月我決定去北京上訪。5月7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我被廣場的便衣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被搜身檢查,沒收了我們20位法輪功學員的現金,男女老少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一個饅頭吃,而吃住每人每天收現金65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每天被迫洗腦。

攀枝花市公安一科的惡警邱天明、宋安樂經常辱罵、毒打我們。被遣送回米易縣後,被非法送進看守所拘留一個月,一次沒收現金300元。我被看守所管教林海用警棍暴打一次,體罰頂牆多次(頂牆:身體傾斜,雙手背在背上,距離牆幾十公分,用頭頂抵在牆上,身體重心全在頭頂上)折磨一個月,罰款1000元。

2000年6月20日米易縣公安局刑大、政保科、檢察院、法院、防暴大隊全部出動,把我們幾十位大法修煉者騙上河溝邊的公路,然後扣上一頂大帽子,誣陷我們「堵斷交通」。不僅大打出手還錄像拍照。把我們十幾位同修全部反手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進行迫害,拘留36天。

我和同修曾世華同帶一付手銬和腳鐐兩天兩夜。這兩天幹甚麼兩個人都得配合好,否則就摔到,吃飯、上廁所、睡覺、幹甚麼都得挨在一起,行動極不方便。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鎮鎮長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黑打手,共20幾人,闖入我家恐嚇我的妻子和女兒,搶走大彩電一台,年僅10歲的女兒嚇的驚叫。我四弟聽到姪女叫聲,趕來制止,打手們就圍著他,我妻子與他們理論,不許他們搶東西,被鎮長陶迎春拽著手臂,拽的手臂發青。

他們光天化日之下,私闖民宅,強搶東西,裏面的人搶,外面還有打手站崗。街坊鄰居都看見了,誰也不敢說,誰要說他們不合法,誰就會被打。我被非法關押36天罰款200元,還強迫交150元生活費。鎮政府來家裏搶東西的理由是,我進京上訪欠他們錢,要拿東西抵債。

2000年12月14日我因發真相資料,再次於2001年2月6日被米易縣刑大、政保科和鎮政府綁架。有關人員是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柴發祥、鎮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再次從家中強行綁架了我,當天被送往縣公安局刑大大樓,由刑大和政保科的幾個惡警酷刑折磨我。

當時公安局局長劉太明指揮,惡警亢偉、柴發祥等用兩付手銬,一隻手一付把我銬在窗子上,腳尖點地,以這種痛苦的姿勢折磨了我48小時,刑訊逼供後送進看守所拘留,後來發逮捕證判刑5年。

惡黨先把人強行抓走,拘留,然後才來收集證據、羅列罪名,刑訊逼供,逮捕,判刑。根本沒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更不準任何人包括受迫害人辯護,就定罪入獄。在米易看守所被關押的11個月期間被體罰,頂牆、罰站、面壁,多次被站崗的武警兵無故用開水從天窗(鐵欄杆似)潑下來燙,一次吃飯時被武警兵從天窗上扔下來許多煙頭在飯菜中,不能吃,還經常被辱罵、恐嚇等等。我被關押期間,看守所不准家屬來探望。

2002年1月24日我被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判5年刑,當天送往四川省德陽監獄,25日到達。

這天天下著雨,一進監區就送往入監隊(二大隊),首先對我們進行搜身大檢查。衣褲全部脫下,連棉被都被撕開檢查,由於下雨,滿地都是泥水。衣褲和棉被都被扔在地上,全部弄髒。然後兩個刑事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這些包夾在獄方的授意和指使下可以在任何時候打罵、侮辱、體罰我們,不准任何人同我們接觸說話。在方方面面折磨法輪功學員。

我們睡的床沒有墊板就是幾根鐵條(其他犯人都有床板),睡覺時一不小心就會從鐵條中間掉下去,睡覺向一個方向,大小便要打報告同意才行。他們天天給我們強制洗腦,強制被罪犯行為規範,每天體罰、站軍姿、面壁、跑操,再強制寫「三書」。

我們不放棄信仰,不寫轉化書,在最熱時被暴曬,幾個重刑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曬太陽,採用車輪戰折磨我們,不給水喝,吃飯都在太陽下吃,晚上不准睡覺休息。我還被罰跑步連續8個小時不准停。

我和同修吳銘山(攀枝花市鋼鐵廠工人)、曹平(四川廣安鄰水人,在德陽監獄被迫害致死)三人被下到魔窟六監區。

很多同修於2003年春季全部寫了嚴正聲明,聲明在高壓下違心寫的三書全部作廢。這下觸動了德陽監獄所有的中共邪惡黨徒。

2003年3月中旬的一天,德陽監獄全部戒嚴,600名監獄獄警和武警一個大隊的防暴大隊全部出動,把德陽監獄的100多位法輪功學員全部監控起來,其中有十幾位同修被五花大綁反捆著,用封口膠封口,用黑布口袋罩頭,秘密轉監不知去向。

他們中有宋金應(四川廣安縣人)、楊紹廣(四川廣安縣人)、吳佰誠(四川巴中人)、肖紅模(四川廣漢人)、曹繼光(四川鄰水人)、張治剛(成都人)、范林(四川遂寧人)胥斌(攀枝花市人)等。其餘的被嚴管、關禁閉、強迫超時勞動,不准休息睡覺。

我和同修劉滔(成都人)、彭悅恆(四川廣元人)、鐘明偉(四川內江人)、李銀奇(米易人),五人被分配到做書車間做書,每天每人的任務是其他刑事犯的三倍。配書一項每人每天7000本,100本書有40公分高,7000本書就有28米高,接近10層樓高。一張一頁的配7000本,最快的速度一刻不停的幹要15個小時。

最邪惡的一次是2003年4月24日,由於我和同修劉滔不配合邪惡迫害,被體罰連續勞動了36個小時,不准出車間,晚上也不給我們吃加班飯,其他犯人都有飯吃。當時迫害我們的監獄警察有監獄長代承忠、任偉指導員、監獄610的徐會兵、李衛東、管教孫俊濤等人。沒有星期天休息日殘酷折磨我們一年多時間。

2005年3月的一天,監獄突然緊急集合。幹甚麼呢?說是給全監獄的犯人檢查身體,查有沒有艾滋病。來了很多穿白大褂的醫生,每個人必須抽血化驗。我們法輪功學員不配合,結果全部被強行打翻在地,按著我們抽去了血液,建立了血型檔案。現在看來是中共邪靈在為活體摘取人體器官做準備。

2005年9月1日早晨又是法輪功學員緊急集合,全部轉到二監區強制洗腦再轉化。全德陽監獄的十個監區中有七個監區關押著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後大約有70餘位法輪功學員,被分別關押在同一棟樓的三層樓裏。70餘位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78歲,70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幾個,惡警迫害他們毫不手軟。

一樓關的是邪惡認為最堅定的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嚴加看管。一位法輪功學員有3至4個刑事犯包夾嚴管,睡覺、吃飯、上廁所都必須在一起,法輪功學員不准有紙筆,不准和任何人說話來往。

二樓和三樓的法輪功學員由兩個包夾管一個。這些包夾可以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罰站、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

我們被輪流嚴管,禁閉一直不斷,所謂的嚴管就是8個小時跑操。毆打法輪功學員多數在半夜進行,先用封口膠把嘴封上,再用封口膠把手和腳捆上,專打看不到的地方。白天別人看不出外傷來,全被打成內傷。我和一樓的十幾個同修每天被罰站軍姿,跑步走操、從早上7點一直折磨到晚上7點,直到我到期被釋放的那天都還在站軍姿、跑操、罰站。

在中共邪黨的監獄裏,毫無人性可言,那真是邪惡的黑窩。德陽的冬天很冷,每到冬季監獄就以檢查為名,將法輪功學員的被子、墊棉絮、衣服、褲子、帽子、只要是厚一點的衣服全部收走;有兩床被子就收厚的那床走,墊棉絮也只給留床薄的,讓我們凍著,不准戴帽子,每件衣服、褲子都打上黃布條,表示你是罪犯,沒穿的也只好穿(法輪功學員拒絕穿囚服)。放人的時候嚴格檢查,不准帶打有黃布條的衣褲出來,提前通知家裏寄衣褲來。

我回家來才知道,同修曾經寄了200元錢給我,我在德陽監獄並沒收到。其他同修還寄了衣服、鞋子,我也沒有收到,全被扣了。我母親在我被關押4年後到德陽監獄探望我,但監獄不准探望,理由是我沒有轉化,警察對我70多歲的老母親也是百般刁難,說她沒有證明,沒有當地公安的准許,手續不全等不能接見。

我母親與他們理論:我兒子沒犯罪,是好人沒有做一點壞事,就是煉了法輪功,為甚麼不准我探望。那些刑事犯,死刑犯都可以看,為甚麼我不能。你們不准我見他,是不是你們把他打傷了,不敢讓人看。我既然來了,不讓我見兒子,我就不走了,要麼讓我見他,要麼把我一起關起來,我要出了甚麼事你們要負責。我不會輕易放過你們,你們得承擔責任。

在母親的堅決要求下,監獄管理人員說:這老太太惹不起。這才讓我們母子見了一面,但是是隔著兩層鐵絲網。

我所經歷的中共邪黨的迫害,只是中國大陸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冰山之一角。還有很多同修在監獄被殘酷折磨致殘、致傷、致死,還有許多痛苦經歷無法一一描述。在這場人類有史以來最邪惡的迫害中,讓我們徹底看清了中共邪黨的真實面目。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都清醒起來,淘汰惡黨,共同制止這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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