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前,王淑花患有嚴重的氣管炎,鼻竇炎,婦科病,心臟、肺部均有不同程度的病變,她家人開玩笑說:「你啥時髦都趕不上,唯有流行感冒都能趕上。」結婚後丈夫對她不好,經常張口就罵,舉手就打,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1998年3月王淑花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全身的病不翼而飛;也明白了她所受的痛苦都是由於自己的業力所造成的。她暗下決心,不管多難,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
1999年7.20以後,邪惡鋪天蓋地造謠、誣陷,誹謗大法和師父。王淑花親身的受益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2000年大年三十那一天,她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北京西客站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金川集團公司駐北京辦事處三天,被金川公司二冶煉廠保衛科幹事接回金昌,又被關押在金昌市戒煙所15天。當時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金昌市戒煙所的有30多人,她們為了抵制迫害開始絕食,驚動了金昌市許多領導,在戒煙所外面,大大小小車輛停了二、三十輛,他們勸同修吃飯。
2000年3月15日,金昌市毛紡廠車間主任石振邦問王淑花是要法輪功還是要工作,她說「我兩樣都要」,他們說那是不可能的,於是她被單位非法開除。她丈夫知道後,發瘋似的打她,邊打邊問,還煉不煉,她說煉,就更加拳打腳踢,過一陣又問,她說還煉,沒有絲毫改變。她丈夫把她的東西收拾後包一個床單,把她趕出了家門。王淑花回到娘家,住在娘家一邊煉功,一邊幫著幹家務。
2000年8月24日,由於發真相資料,王淑花被金昌市安全局綁架。當時被一同綁架在金昌市安全局的有朱蘭秀、侯有香、王淑花、王愛玲、楊成梅、孫愛玲、白淑芳、何斌英,她們被分開單獨迫害,兩隻手被分別銬在椅子兩個扶手上三天三夜,晝夜提審,不讓睡覺,手和腳都腫了,只有上廁所才把手銬打開。
惡警調來了許多武警日夜輪流看管她們,每一個房子關一個人,每個房子都有兩個武警看守。整個走廊站滿了武警。三個同修被關押在地下室迫害。三天後她們被陸續送入金昌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王淑花悟到這不是關押她們的地方,接著她的身體開始難受,吃甚麼就吐甚麼,喝點水也吐,胃裏像針扎似的難受,三天後人就脫了相,這時一起被非法關押的同修開始絕食。到第五天,2000年11月29日,王淑花被人攙扶著走出了看守所。出來後才知道家人在北京路派出所押了2000元錢。北京路派出所把王淑花交到娘家所在地寧遠堡鎮派出所監管。
2001年1月2日,寧遠堡鎮派出所所長劉興國(現在是廣州路派出所所長)帶著三個民警把王淑花哄騙到派出所,連夜送進了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她到看守所才知道,上次和她一同關押的大法學員都被關進了看守所,惡人揚言要勞教她們。
1月9日,同修被大客車拉著要送去勞教,所謂的勞教書被同修撕碎,當時被送去勞教的人有:李桂英、郭群英、趙鳳蓮、劉桂花、楊成梅、侯有香、白淑芳、雷佔香、何斌英、孫愛玲、王淑花、王愛玲、王淑生、郝俊。
她們被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七大隊二中隊,在勞教所她們被強制勞動,每個星期開一次週會,一個人說這個人不好,其他人就跟著,有些人開始動手打罵。王淑花開始咳嗽,吃甚麼吐甚麼,身體日漸消瘦。
兩個月後,王淑花被轉到安寧區的甘肅省勞教二所(女所),12點之後才允許睡覺,早上五點起床開始打被子,被子要打的像軍人的被子一樣。十七、八個人住一間16平米的房子,最多時有24個人。大法學員很少能喝上開水,冬天不管多冷,也只能用冰涼的水洗腳,洗頭,洗衣服,洗洗都感覺不是自己的手。幹的活又髒又累,穿的衣服又黑又髒。
兩個月後王淑花的親人來看她,吃了一驚,她的頭髮又短又髒,臉又紅又黑,衣服又髒又破不得體,習慣性的雙手背後呆呆的站著。王淑花剛去不久,被勞教所惡警強迫和吸毒、賣淫的犯人一起到黃河市場挖土、平地、種草,走在馬路上,強迫她們唱歌,引起過往行人的注意,她們幹活,行人就像看稀奇古怪的東西一樣對她們指指點點。
2001年9月,許多大法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可能是怕心太重,王淑花沒有喊。當時喊了「法輪大法好」的學員都被雙手朝上吊銬在雙層床的床架上,腳尖不能著地,一直吊了七天七夜。兩天後,王淑花和另兩名大法學員在晚上集體點名時喊出「法輪大法好」,於是她和另一位學員也被吊銬了七天七夜,每頓飯只給半個饅頭,半杯水。
在勞教所,每當活少的時候,早上開始訓操,一個早上,整體訓,每一個組訓,無休止的來來回回的走,冬天凍,夏天暴曬。下午上課,灌輸邪惡的謊言。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打被子,被子打不好,出操時抱著被子跑,跑完後還要承認錯誤。一個叫馬維的隊長揚言「要讓她生不如死」,找藉口說王淑花被子打的不好,一連罰站一星期,她把這件事告訴了中隊長,從此以後這個叫馬維的隊長再也沒有迫害過她。
2002年3月的一天,一個叫范毅榮的中隊長叫王淑花談話,叫她寫轉化材料,她說不寫。范毅榮強制讓王淑花暴曬了一天。天黑之前,范毅榮指使吸毒人員又強迫她寫,她說不寫。於是吸毒人員讓她面朝牆站著,不知拿甚麼東西蒙上她的眼睛,用腳踢她下身,然後7、8個人左右開弓,遠遠的助跑後,跳起來用膝蓋猛擊王淑花胯骨及大腿部位,用腳猛踢小腿,鑽心的痛。打倒後,又揪起來,再打倒後,又揪起來,如此反覆,一邊打,一邊問「寫不寫?」打到中途,王淑花已站不起,吸毒人員兩個人把她胳膊拉成「一字形」,拽起來繼續死命的打。
三天後,吸毒人員告訴她:從今天晚上開始,不讓睡覺,通宿罰站。晚上罰站,白天做衛生筷,兩條腿站的變成了茄子色。站到最後,不知甚麼時候「咚」的一聲跌在地上。值班員鄭文燕、李立珠、劉桂梅每天查她紮的筷子,是否準確。他們每天想找茬不讓她睡覺,沒曾想沒有找到。
其實現在世面上用的衛生筷極不衛生,是從黑龍江運來的紅棕色的筷子,用藥水泡過後,就變白了。從藥水裏撈出來,堆在院子裏曬,人在上面踩來踩去。曬乾後紮成捆,銷到世面。這種泡筷子的藥水腐蝕性很強,使人的頭髮變黃,衣服變黃,頭疼,眼睛睜不開,臉浮腫。
勞教所不做筷子的時候,就強制大法學員背土,去時背沙子,來時背土。王淑花的腿鑽心的痛,只能慢慢走,隊長馬英嫌她走的慢,讓她背別人兩倍的土。路途中有一個矮牆,正常人很容易就能跨過去,而她的腿抬起非常艱難。
王淑花一有空就背法,漸漸的兩條腿慢慢的好起來,兩個月後,腿恢復正常。
2003年1月,有大法學員提醒王淑花,要把勞教所中所寫的「三書」嚴正聲明作廢。她悟到這是師父給她洗刷污點的機會,她寫了嚴正聲明,交給范毅榮,范毅榮不要。過了半月范毅榮把解教表發給她,她一個字都不填,她對值班員說:「你不看我的嚴正聲明,我是不會填表的,我也不打算出去了。」
2003年1月28日,王淑花回到了家。
2003年3月的一天,村書記、村主任、村文書、派出所所長劉興國,帶著3、4個民警進來,劉興國問她在哪個房子住,想綁架她到金昌市看守所,劉興國說她戶口不在這,讓她滾出去,不要在這呆。王淑花父親說:「外國人來中國投資,還得給他一塊地。我姑娘沒地方住,住到娘家有甚麼錯!」惡警們還在胡攪蠻纏,她父親又說:「我姑娘這也不讓住,那也不讓住,那就住到市政府去!如果市政府也不讓住,那就住到天安門廣場去,該沒人管了吧!」惡警們一聽這話,二話沒說,灰溜溜就走了。
4月的一天,金川公安分局國保支隊陸林、李新華、劉興國帶了兩個民警,說是相鄰的幾個村貼滿了真相傳單,搜查連裝面的櫃子都伸手進去摸,結果一無所獲,弄的滿手是面,惡人才慌忙離開。
2003年12月7日,王淑花和兩名同修在蘭州七里河被甘肅省公安廳特務綁架。中午她們三人正準備走,門剛一打開,一下子湧進來好多人,走廊裏劈里啪啦的腳步聲。還沒等她們反應過來,就快速的給她們頭上蒙上黑布套,雙手反銬,按倒跪在地上,兩邊各有一人,按住肩膀,不讓抬頭,進行野蠻搜身,她的褲子被扯爛到大腿,皮夾克拉鏈被扯壞,手背弄破,鮮血直流。
他們把她們拖到樓下,快速往車上一扔。王淑花當時大腦一片空白,甚麼也看不見,頭朝下,雙手反銬,倒栽在車裏,喘不上來氣。不知走了多遠,聽車裏的人說:「快停車,人這樣栽著,等到地方人就捂死了。」他們才扶王淑花坐起來,嘔吐不止。
國安特務把她們綁架到甘肅省公安廳的一個賓館,一進門把黑布套取下,一隻手銬在床腿上,人一直坐在地上。每頓飯只給兩個杏子大小的小花捲,或者是一小碗稀飯,或者是七個餃子,王淑花一直嘔吐不止,其他大法學員都被餓的夠嗆。
他們一直不停的提審,王淑花甚麼都不說,連姓名也不說,不簽名,不按手印,惡人們氣的幾次想動手,剛舉起拳頭到跟前,她就嘔吐不止,他們只好趕緊拿袋子讓她吐。六、七個人強行架著她,抓起她的手,強行滾手印。
王淑花當時很難受,喝口水都不敢直接往下咽,只能慢慢一點一點往下咽,胃裏像針扎一樣痛,意識模糊不清,不知白天黑夜,不知過了多少天。
不知被迫害了多少天,身上都發臭了,他們不得已找來衣服讓她換。當時正值隆冬,惡人給她拿來夏天穿的很短小的外褲,拿來男人穿的內衣內褲,男人穿的內褲前面是開口的,國安特務用這種卑鄙下流的流氓手段來羞辱她。王淑花被銬著爬著,由於上衣短小,後背露在外面,國安特務把空調開到冷風吹她。大概惡人看她實在不行了,從她這也得不到任何線索,就讓金昌市國安局把她接到金昌市繼續迫害,在金昌市國安局繼續提審,銬在暖氣片上,不知過了多少天,她已被迫害的不成人樣,惡人才把她送到看守所關押。此時的王淑花已經奄奄一息,皮包骨頭,全身發臭,在押的常人以為進去了一個老太太。
當時看守所還有被非法關押的其他大法學員,她們一看她被迫害成這樣,非常心痛,趕緊給她洗頭,洗腳,換洗衣服,鼓勵她一定要堅定正念,讓她強忍著慢慢吃東西。在師父的慈悲呵護和同修的鼓勵、照料下,王淑花堅持每天背法,發正念,能起來一點就強忍著煉功,有時實在太難受,不想動,同修非常慈悲的一遍一遍的督促她:「起來吧,我跟你一起煉,我們是性命雙修功法,煉功是恢復身體最好的辦法。」
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下,同修堅定的正念、慈悲的督促、鼓勵著她,她有非常堅定的一念: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出去,看守所不是她呆的地方。
在這期間,國安局還不時的提審,王淑花身體已基本恢復,正念也強了,每次提審,她正視國安特務,對著國安特務發正念,不配合。國安特務們拿著一張白紙來來回回,想給她定罪,但又沒有任何的證據、筆錄、口供。
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2004年1月14日王淑花走出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