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前,段富強是永昌縣城關派出所的所長,段與李在數次的破壞活動中博得永昌縣政法委、610的讚賞而調為永昌縣河西堡鎮派出所所長;之後,又兼永昌縣公安局副局長一職。李建軍則成為永昌縣朱王堡鎮派出所所長,王建國由警員成為永昌縣城關鎮派出所副所長。
惡警彭維平、王建國、李國玉、段富強、李建軍等策劃、實施了2001年7月份發生在永昌縣城燈光球場在公眾面前用繩捆、掛紙牌、強行跪地後再行公開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惡活動。
當時被非法宣判的有:張延榮(12年)、胡尚學(12年)、秦德新(12年)、樊永成(12年)、秦積昌(8年)、褚大義(8年)、岳培福(8年)、王澤芳(8年)、王永芳(7年)。當時的縣公安局副局長彭維平讀的所謂「宣判詞」。
近期抓捕大法弟子雷佔香的主要實施者是惡警王建國。
(區號0935) 手機 宅電 辦電
永昌公安局長 朱生念 13993565688 7522800 7522670
政委:彭維平 13830591370 7521871 7522175。
副局長 陸萬忠13830553314 7530342 7524960
副局長 段福祥13993585964 7523589 7329589
朱王堡鎮派出所7611003 永昌縣城關鎮派出所7521937
永昌看守所7524274 永昌拘留所752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