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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勞教所看守人員披露王國芳被害死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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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6日】在2004年某月,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國芳,女,40歲左右,在齊齊哈爾勞教所(原名雙合勞教所)期間由於堅持煉功,不寫「悔過書」,勞教所對王國芳採取了慘無人道的手段,用手銬上刑,用散熱器烤腳心,使王國芳全身出汗,數天不給飯吃,導致死亡。

勞教所怕親屬不容,通過齊齊哈爾市某醫院作假證,說王國芳死於心肌梗死,其家屬發現王國芳手脖上有印跡(手銬印)又發現胸部有外傷,問勞教所是甚麼原因,(勞教所)說是王鬧獄,才戴手銬子,胸外傷是做人工呼吸所致。

以上情況我親自在場,王國芳致死是看守人員迫害所致。

我是一名看守人員,實在看不下去了,她也是我們的姐妹,為甚麼共產黨要殘害法輪功學員呢?我實在不理解,她(他)們有甚麼錯,難道修真、善、忍,做個好人還不好嗎?所以我要揭穿共產黨的醜惡面目,還法輪功的清白,讓心善的人都得福報。

編輯註﹕王國芳,女,40歲,黑龍江省大慶市龍南樂園小區大法弟子。2000年5月份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齊市雙合勞教所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戴手銬、蹲小號、吊蹲五十多天,不讓睡覺,不給吃飽;絕食期間被強行灌食,口腔被戳壞,牙齒被撬倒,還被加期四個月;2000年10月份左右,被轉到哈爾濱女子戒毒所迫害。2002年在大慶被非法綁架,後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勞教所(原名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2004年3月中旬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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