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迫害開始了,我並沒有被媒體宣傳所迷惑,繼續修煉,並於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訪。23日被抓後,送到前門派出所,惡警們不許我們喊「大法好」。我們站了一天,有的大法學員還被電棍電,惡警對我們腳踢拳打,到傍晚擠滿了人就把我們送到看守所。
我被送到密雲看守所,他們把我們排成號,用別針掛在衣服上,後背還要寫上,不配合就一陣拳打腳踢,還強迫我們照像、搜身,我被編為78號。將近20個人擠在一個小屋裏,沒有被,我們只能側躺著身子,枕著胳膊或鞋、衛生紙睡;很冷,根本無法入睡,索性我們就起來,在一起交流。
第二天,我們每個人都被他們單獨領走提審。24日,一管教把我叫到一個辦公室裏,逼迫我放棄大法修煉,我不從,他們把我摁到椅子底下蹲著,將近後半夜才把我送到號裏。四天後的早上天還沒有亮,我們正在煉功,管教便吵嚷著:「快收拾東西,送你們回家。」其實是又把我們送到天津看守所,進行一番搜身,檢查身體,不讓我穿鞋,只好光著腳到房間,一個挨一個坐,不得說話。當天晚上,他們在一樓審訊我,沒達到目地,就把我送到天津的小樹林派出所。在被抓開始至此,我們一直絕食,抗議他們的非法抓捕。他們使盡辦法讓我吃東西,騙我說出地址,送回當地,企圖阻止我們的正當上訪,全是枉費心機。最後,露出他們的本來面孔,抓起我的頭髮往牆上不停的撞著我的頭,接著又打我的眼睛,一掌下去,頓時我覺得眼冒金星,淚流滿面。可是,我並不感覺疼,臉上有些麻木,我堅定自己所走的路,不向他們妥協,同時我善意的告訴他們真象。最後,他們十多個人恐嚇、威逼我,就這樣又過了近五天時間,白天被他們逼訊到半夜,他們是輪流來。晚上沒有睡的地方,只能在椅子上休息一下,又不吃東西,又冷又睏。
後來在12月31日,齊市駐京辦事處的人把我送到辦事處,四、五個人擠在一張床上,還戴著手銬,根本睡不好覺。我兜裏的100元錢被當地辦事人員拿去不知去向。2001年元旦,我們當地來人把我送到當地看守所,搜身後,前後共非法關押90多天。在此期間公安局幾次讓家人、朋友來勸我放棄修煉,進行辱罵,警察陳景滿向我家人勒索2000多元錢。我單位也把上北京接我的費用全算在我個人頭上,竟多達7000元,其實根本沒有那麼多,後來單位買斷我得的3000多元也被扣押,看守所又索要伙食費400多元,大概在2001年3月中旬放我回家。
回家後一年多,在2002年的5月14日我發真象資料被610非法抓捕。在公安局裏,黃宗富、朱慶宇用繩子綁著我的兩手在後面吊在暖氣管子上,還說:「這要是有窗戶簾,吊你一宿,看你說不說誰給你的東西。」在這之前,一女警還搜了我的身,結果一無所獲。第二天,看我還不說真象資料來源,他們就請示局長,又把我送到巡警隊坐了四天鐵椅子。後來,他們無奈的把我再次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又被搜身,只准光腳入號。幾天後,給我們照相,我拒不配合,於是,他們幾個人硬把我拖去,戴上手銬摁在椅子上強迫照相,後來又強行我們摁手印。看守所的所長也跟著大聲叫囂,610的兩個惡警朱慶宇、黃宗富說:「你一個字不簽,一句話不說,一個印不摁,我們照樣判你。」幾天後,在6月6日早上,天還沒亮就把我們共四人送走,偷偷的不敢讓家人知道,也沒通知家人。過些日子,家人從局裏得知我已不在勞教所,被送到齊齊哈爾雙合女子勞教所,才知我被非法判三年勞教。
到勞教所,我們被非法搜身,連被、褥、海綿墊子都拆開看。在勞教所的日子裏,看管得非常嚴,不許離開自己的鋪位,不許交流談話。有一天,我們洗衣服洗完後,我閉著眼在床上躺著,幹警突然扯起我身上的衣服,把我嚇一跳,我問她幹甚麼,她說:「你是不是立掌了?」我說:「這是休息時間,你猛扯我衣服嚇我一跳,有事可以說嘛。」這時當班的隊長王岩在隊部裏大喊著:「是誰,敢跟幹警頂撞,讓她過來。」我被幹警推到一個小屋裏,他們露出猙獰的面孔。他們罵我,讓我寫保證,我不配合,他們正好藉此來迫害我,我後來就一言不發,眼盯著他們發正念。午飯到了,他們還不放我,這時,全班五十多人(刑事犯除外)都坐在床上不動彈以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就此罷休,不敢讓我坐鐵椅子,放我回去了。幹警牛意幾次把我叫去說出威嚇我的話,不是加期,就是坐鐵椅子等等,叫你精神上也不得安寧。
2003年1月1日,幹警牛意把我騙到一樓轉化班,每天不到六點起床一直到晚上九點以後不停的向我散布他們那套謬論,我不理他們那一套。她們沒招,負責轉化的科長李維傑只好把我們幾個堅定修煉的關進一個屋子裏。屋子很冷,牆角有個地溝,隔壁是車庫,車起動時我們就能聞到機油味,地溝裏有時有老鼠,爬來爬去,我們整天得蓋著棉被,穿著大衣,那還冷,包夾卻睡著電褥子。期間我們幾個人合用一個小飯盒,要我們自己的盆,她們不給。當然,飯就得盛的少。到了過春節的前一天,才把我們放回二樓。
2003年正月的一天,由於我們背法,當班的隊長王玉晶就把我弄到幹警室,用電棍電我,逼我寫保證,承認錯誤。我修煉人學法根本就沒錯,無需向它保證甚麼,承認甚麼,不向它屈服,王玉晶惡狠狠的說:「這個不好使,再換一個電棍。」電棍在我身上一點作用不起,他們便踢打我,還要給我坐鐵椅子,我想:「我有師父管,你們不配迫害我。」同時正念除惡,他們終於把我送回號裏。
2003年9月初的一天,我突然身體五臟六腑疼痛難忍,汗水濕透全身。第三天隊長王岩看我沒出工就吼道:「你再不吃飯,也得出工。」李科長等在7日再次把我送到一樓轉化小組,開始精神上的迫害,天天洗腦,我根本不理會,就做我應該做的事。此時我的飯量開始減少,近二月後我回到二樓,身體就出現不良狀況,每天吃一小塊饅頭,有時還吐出去,一到食堂就要吐,衣服同修幫洗,可是每天還被逼著出工,而且有一次,王玉晶竟狠狠地對我說:「你再幹得少,就給你加期。」這樣的類似的話我們經常聽到,我們承受著精神上、身體上的雙重迫害,家裏的親人不讓見,家人拿來的東西有時給,有時不給或者不全給,直到把我迫害得「昔日的小胖子變成了今日的雞骨架」,才把我送到齊市,農墾齊齊哈爾分局中心醫院做檢查。
2004年2月2日晚我吐了血,有人告訴幹警。3日在衛生所檢查,發現我的肺部粘膜粘連,有積水,而且極度貧血,有肝腹水症狀。回來時,由於我渾身無力,扶著樓梯硬挺著往樓上上,慢了一些,王玉晶隊長惡狠狠的說:「快上樓,出工,完了吧!這回快要死了吧!我爺爺就是肝腹水,肚子很大,吃不下東西死了。你也快啦!」當時,我想我不會死的,這都是他們給我迫害成這樣子,我一定要擺脫對我的迫害,堅定的證實法。4日下午他們把我送到市裏醫院,強迫我做各項檢查,給我做胃鏡時,我不喝麻醉藥,他們便把我銬在椅子上灌,僅一天時間就花費千元多。在他們的折騰下,我的身體更加虛弱,走路要人扶,話說不了幾句就一陣咳嗽,一陣嘔吐,吃不下東西,氣上不來,一個香蕉吃了一天(通知家人送錢,家人買的),臉色像一張白紙,嘴唇紫色,心臟也不好,胃糜爛,腳也麻木,肚子大得像孕婦,極度貧血,肺部有腫瘤。
她們怕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就讓家裏把我接回保外就醫,至今還沒徹底恢復好,喘氣重了,或是翻身快了,腹部就會一陣劇痛,肋骨像被抽掉一樣,腹部還有些大。一次,在同修張亞萍家,惡警黃宗富說:「你命真大,看你現在好的差不多了,明天就把你送回去。」
所有迫害大法學員的那些惡人終將被繩之以法,所有行惡的人終會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