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勞教所後我才知道自己被非法勞教一年。那時由於我的執著心和怕心很重,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五書」。當我寫完違心的話後真是無比悔恨自責。通過學法背法,我悟到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於是我在五月二十一日寫下了嚴正聲明:「一切違心的假話,不適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
當惡警看到我寫的嚴正聲明時,惡警馮偉、於明珠、李克林、李小春將我圍在辦公室中,問我是否在宣傳法輪大法,我說是,接著我就給他們講真相勸他們三退。當時惡警面露兇相說:「好只能裝在心裏,不許說。」隨後他們就開始打我,於明珠迎頭一拳猛擊面門,當我身體向後傾斜時,李克林用手掌猛砍腦後大脖筋,我立刻昏了過去,躺倒在地上。
醒來後沒等我站穩,惡警猛力的一拳打在前胸,我跌坐在地上,我又堅持站起來,又挨了幾個耳光,又跌坐在地上,我全身無力,近乎虛脫。
不知過了多久才被惡警大叫:「站起來,別裝死。」我當時眼前發花,頭昏腦脹,感覺已承受到了極限,如果不是師尊保護,我可能早就一命嗚呼了。
馮偉說:「我恨不得一刀將你殺了,打你打的我胳膊都疼。」李克林說:「你高度發燒讓大夫給你打針。」接著我給他們講真相,並正告他們說:「你們警察打人是犯法的。」他們說無人證明,讓我以後把嘴閉上不准講。我說我這嘴就是講真相的。
他們後來讓兩個小偷包夾我,他們把窗戶打開,門、玻璃封上,不讓任何人進屋,怕走漏風聲。東北的十月份天氣很冷,包夾在屋內穿的很多,在地上走來走去。卻讓我穿著單衣服。惡警下命令三天內叫我發瘋,吃屎,爬著見他們說不是煉法輪功進來的,是盜竊、強姦進的勞教所。他們對我威逼、謾罵、折磨。馮偉說:「這不叫迫害,叫遭害,遭害死了填一張死亡報告單,上面有指標。就說是自殺,火化後再通知家屬。」
他們二十四小時不讓我睡覺。十五天後又提審我,一進屋就開始打我,我不為其所動,惡警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拿師父的法解斷章取義,攻擊大法。後來又說:「我抬抬胳膊你哈哈腰過去吧,何苦在這遭罪,寫個中性的,但必須是尊敬政府。」
我對他們說:「中共政府不值得我尊敬,人民警察是為人民,你們迫害學真善忍的好人,不值得我尊敬。我不可能說我不煉法輪功。共產黨是名副其實的邪教,給法輪功造了很多謠言……。」
我把惡警的暴行公布於世,是為了讓善良的人們認清他們的嘴臉,認清共產邪黨的真面目,從而遠離邪惡,選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