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熱水燙冷水澆 板凳被打碎
我叫潘本余,是中國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原工作單位是齊鐵環衛站工人。現向聯合國及人權組織、國際法院控告中共惡黨對我的殘酷迫害。
1999年10月26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關入齊鐵碾子山勞教所一中隊,惡警隊長姜佰利指使犯人踢我「窩心腳」,把我多次踢昏死過去,用涼水澆我,把我凍得抽搐成一團,用煙燙我,每天用塑料管(小白龍)打我頭,把我的頭打的腫的老大,當時腦子都被打傻了,連簡單的查數都不會。姜佰利還叫囂說,「你學『真、善、忍』我就打殘你,不給你飯吃,夏天把你銬到樹上餵蚊子。」
2000年9月,我向勞教所及法院申控了惡警姜佰利對我殘害的罪行,沒有給我處理此問題。2000年11月,我控告了江澤民殘害大法弟子的罪行。2000年11月20,我被轉到富裕勞教所,剛下汽車,四大隊隊長賈維軍就用電棍電我,並多次指使犯人毒打我。
2001年2月,惡警打我近一個小時後,又用板凳子打在我頭上,板凳都打碎了,我頭被打出四個口子,昏死過去,然後惡警用熱水燙我,手段極其殘忍。
2001年3月16日,大法學員馬勇、李奇、國殿會、李威嶺等人拒看誣蔑大法錄像片,賈維軍用電棍電馬勇等人,我在東頭監宿衝出去制止,被犯人摁倒在地,王寶憲在西頭監舍衝出去制止,並高喊「迫害大法徒,我堅決不能容忍」,賈維軍將王寶憲綁架到一個小黑屋,電了近一個小時,又給王寶憲加刑半年。
超期羈押 非法批捕
2001年6月18日,因32名大法學員要求無罪釋放,賈維軍教唆犯人張寶山、劉建軍、李岩等六名勞教份子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賈維軍說:「給我打,打死由我負責。」於是犯人連六十多歲的楊立成也打,全體法輪功學員高喊「法輪大法好」,制止了毒打行為。
我向勞教所政委李××控告賈維軍想打死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李某不但不制止,反而升級迫害,慫恿賈維軍一上午不許法輪功學員上廁所。法輪功學員對此絕食抗議。
當市政法委、610到勞教所時,我又反映了勞教所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將六名法輪功學員馬勇、王寶憲、張曉春、關長安、藍紅軍、孫建軍轉到富裕看守所刑拘,並不讓法輪功學員上廁所。於是勞教所編造刑審材料,於2001年7月5日宣布我被逮捕,劫往富裕看守所。
在富裕看守所,我在牢房裏煉功,陳姓警察將我抬出監號,戴上手捧子,腳上戴支棍,用皮帶抽我,臉都打出血了,我喊「法輪大法好」,看守所有十二個監號幾乎所有的監號犯人都高喊:「法輪大法好!不許打人!」給惡警極大的震懾。
省檢察院副院長來檢查工作,我就喊報告,陪同檢查的官員竟說:「再喊報告整死你!」王寶憲也喊報告,等檢查走後,惡警將王寶憲戴背捧子、戴支棍,把他嘴堵上,進行毒打。
我在富裕看守所時,還向富裕縣原鄭審判長及富裕檢察院彭副檢察長交了申控材料,後我被告知,我的案子到了最高法,最高法回一個司法建議,認為我不夠起訴點,應放人。但610不同意放人,將我關在富裕看守所超期羈押一年,不判也不放。
張曉春王寶憲被活活打死
張曉春因在大法日時帶頭背論語,被湊材料逮捕,他絕食抗議超期羈押,頭五天被拉到醫院灌食,花的是張曉春自己的錢,到了第十天,看守所劉副所長說:「看守所沒有錢給你灌食,不吃就整死你。」問張曉春吃不吃,張曉春回答說「不吃」,劉副所長把張曉春從七號牢房調到五號牢房(調號就是安排好了迫害,這是慣用的邪惡手段)給張曉春灌濃鹽水。2002年6月29日晚九時,張曉春當場被迫害致死在牢房。
2002年7月12日,我們被押往富裕法院非法開庭。在法院,讓我在張曉春死亡證明書上簽字,我不簽,兩名法警將我打倒在地,給我上背銬,拖到法庭上非法開庭審判我,公訴人說我帶頭高喊「法輪大法好」是犯罪。我回答:我喊「法輪大法好」是制止惡警賈維軍讓犯人往死打法輪功學員,他們連六十歲老人也毒打,我的牙被犯人張寶山打掉一顆,真正犯罪的是賈維軍、張寶山,把我牙打掉他犯的是傷害罪,應處一至三年有期徒刑,而我是受害者,我何罪之有?進京為大法鳴不平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公民有權對黨和國家領導人提出批評,對與提出批評的人不得打擊報復,而我被判教養是事實,而你們身為檢察官違背憲法、刑法,對我栽贓陷害,你的良心哪裏去了。
審判長李廣平讓法警制止我,不許為我自己辯護。王寶憲因在庭審記錄上簽上「萬古奇冤」,審判長李廣平就踢王寶憲。
2002年8月1日我接到判決,被非法判四年徒刑,我不服判決上訴到齊齊哈爾中級法院。2002年八月十五日,我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為終審裁定。中共的法院官員利用職權、明目張膽,編造假案,陷害公民,天理何在,為掩蓋殺人罪行,封鎖消息,就判我四年徒刑。審判長郭英華問我告不告,我說我還告,審判員關義民就威脅我說「再告就支門子把你打死在北安監獄」。
王寶憲因在上訴書裏寫了在看守所如何挨打的經過,劉副所長惱羞成怒,把王寶憲從七號牢房調到六號牢房,進行毒打,把王寶憲肝、脾、腎、打壞,於2002年8月18日將王寶憲活活打死。
住看守所檢察官王某還為打死王寶憲的犯人之一林國濤做假證,說沒有打王寶憲,實際林國濤是打死王寶憲的主要罪犯之一。王寶憲曾告訴他妻子,自己眼睛的外傷是林國濤打的。
當時在我身邊被迫害死的就有六人,其中張曉春、王寶憲在富裕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劉曉東在富裕教養隊被迫害致死。
繼續申訴 遭關小號
2002年12月25日,我在北安監獄寫申訴,被犯人打破頭,副監區長張銅鑫拿走我的起訴書底稿,我再三交涉才把沒收的起訴書原稿複印一份給我。
2003年3月,我向監獄遞交了申訴書。2003年4月25日,我問警察法院給我回文沒有,他們說沒有,問我為甚麼這麼急。我說:共產黨製造冤案,害死兩名大法學員,怕我告,就封鎖消息,把我關到北安監獄,我就沒法告了,請問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政府能幹出這麼邪惡的事,只有中共能幹得出來。張銅鑫聽了將我關入小號。小號是獄中之獄。
回到監區,我問監區長、中隊指導員王國良:「我申訴交給你們四個月了,為甚麼法院沒有給我回文。」他們說沒有給我往上交。我說:「誰給你們的權力不給我交申訴,《憲法》、《刑法》、《監獄法》都讓公民有申訴權,再說共產黨基層司法官員,隨意害死大法弟子,又怕暴露真象,封鎖消息,判我四年刑,我這麼冤,你不給交申訴,按古代律法衡量你們犯的是死罪當斬,對國家是欺君瞞上,對我是殘害忠良,按當今的法律衡量你們,犯的是包庇殺人犯,應處有期徒刑。」
我繼續申訴,我還告了江澤民,張銅鑫又把我押小號。我在小號裏報告政府官員,說富裕看守所政府官員害死兩名大法弟子,怕我曝光,判我四年徒刑,我申訴就押我小號,我要求見住北安監獄黑龍江省高法人員面訴,獄方不允許我見。
我申訴和上告江澤民就關押我小號,三監區周彥軍控告江澤民被隔離,七監區趙長海、馮智勝控告澤民被關押小號。我們在監獄控告江澤民罪行,監獄教唆犯人迫害大法弟子,讓犯人輪班看管大法弟子,不讓睡覺。大法弟子趙長海、馮智勝八天八宿不讓睡覺,剛一打瞌,就被打醒,犯人白福林就喊別打「法輪功」了,別把「法輪功」打死。監獄惡警就把白福林關押小號,取消白福林減刑十一月的資格。白福林說:甚麼人民政府,制止打人的人關押小號,打人的人逍遙法外。
監區長張銅鑫布置五名犯人不讓我睡覺,犯人知道我是好人,不肯迫害我,他們寧可不睡為我站崗,不參與迫害我,張銅鑫氣急敗壞親自到監宿來抓我煉功,關押我小號,我不去,就抬我去小號,我喊「法輪大法好!」張銅鑫就說要把我折磨死在小號,不給我被褥,把我鎖到地環上,鎖我有一個月時間的時候,獄警拿來印好的「四書」(決裂書、悔過書、決心書、保證書)讓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就將我雙手反捧子,串到地環上,坐不能坐,躺不能躺,而且用最小號的捧子(刑具),我的手兩個小時腫得像饅頭,我絕食抗議,並吐血了,我要求打開背捧子,惡警說我不簽字不給開,我決不配合。
好人受難何時休
省司法部的人來監獄檢查工作,巡察到小號,我喊「政府官員害死大法弟子,怕暴露犯罪事實,掩蓋真象,判我四年徒刑,申述就被關押小號,戴刑具,想折磨死我!」我反覆喊了二十多分鐘,他們聽到了也不管。
由於我向省檢查團報告迫害我實情,監獄就報復我們所有押小號的法輪功學員,當時有八人,每天只給兩頓米湯,就幾小勺米粒,餓的我看白牆變成了紅色,餓昏迷是經常事。我說不給我被褥被凍的尿血了,主任馮某說:「你嚇唬誰,尿血你給我喝了。」我說絕食都吐血了,他說「該!」我要求打開戒具上廁所,他說讓我往褲子裏拉。我說我與你無怨無愁,為甚麼這麼害我。他說「不給你鎖的貼皮了鎖你幹啥」。貼皮就是瘦得像骷髏一樣。
當時我的胳膊不過血,肱二頭肌肉都爛了,膀子骨縫長肉牙,疼痛難忍,每一分鐘都在煎熬之中。我被關小號迫害七十多天。
我自學大法之後,道德意識提高,數次救人,拾金不昧,卻被開除公職,人身失去自由,遭受勞役折磨、酷刑毒打,妻子與我離婚,老人住院,15歲的兒子潘永烈中秋節因講真象也被抓進公安局,現在公安局還到處抓我,使我無家可歸,到處流浪。
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承諾保護人權,其實都是謊言。聯合國及人權組織、國際法院控告中共對我的迫害,事實殘酷,證據確鑿,請國際社會正視中共踐踏法律、無視人權、反人類、反道德、反正義的流氓行徑,還人類文明,還世間公道。
大法學員潘本余
2005年9月19日
惡人榜
齊鐵勞教所 姜佰利
北安監獄 劉佑棠、譚中華、張銅鑫
以上惡徒對大法學員迫害極其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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