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煉功就把誰關進小號,雙手反銬在板鋪的床腳上,不能站立,只能蹲在地上讓刑事犯24小時看著,不讓坐下,有的大法弟子被迫蹲20幾天。這期間的飯每天只兩頓,不給湯,一塊不足二兩的死麵窩頭,手指粗細的一條鹹菜,吃飯時不給開手銬,讓刑事犯餵。後來大法弟子們就絕食抗議,暴徒們才打開手銬。這其間不讓洗澡,不讓家屬接見,幹警威脅刑事犯,看不好就加期,因此刑事犯怕加期特別賣力地迫害大法弟子。
2:有的弟子雙手被反銬在鋪板上,這種銬法只能蹲著和跪著別無選擇,有一個牡丹江市朝鮮族的老大媽59歲,叫金春仙,被銬在鋪上一天一夜,後她找值班隊長富雙燕理論,富以寫保證書當籌碼,但大法弟子誰都不寫,大媽的膝蓋跪腫了跪破了,腿腳腫的像饅頭一樣,四天四夜才放開,雙腳失去知覺。
3:把大法弟子吊在暖氣管子上,或吊在外邊涼亭的大樑上,或吊在門上。把堅定的大法弟子崔學敏(女)銬在地環上長達21天,幾經折磨也沒有動搖她那堅強的修煉意志。邪惡的宣講團多次來欺騙她都無濟於事。最後把她押往哈爾濱戒毒所專門叫來只會背誦馬列主義糟粕的哲學系教授來洗腦,經過幾番較量,教授說:我轉化不了她,再下去我就被她轉化了。
二:踐踏人權
1:二大隊的王岩和王玉靜這兩個隊長最能用謊言欺騙人。每次都是以找大法弟子談話為由騙出隨後讓刑事犯把被褥搬到邪悟人員的房間讓邪悟者圍攻堅定的弟子,不聽的就打耳光強迫聽。
2:騙出去強迫搜身,把紙和筆洗劫一空,不讓打電話,不讓寫申訴信,不讓家屬探視。
3:超期非法關押,不決裂的就超期關押,在一次給決裂人員開現場兌現會上,有5名大法弟子揭露雙河的幹警層層搞欺騙的事實。雙河的領導惱羞成怒於2001年6月28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把這些弟子非法轉送到齊齊哈爾市的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又超期關押了5個月18天。其中的徐宏梅,沈子力,還一個不知名的弟子又被押往雙河繼續勞教超期關押。難道這不是對法律的踐踏,對人的權利的踐踏嗎?
4:根據個人的意願隨便加期。2000年副所長洪震全把小號關押的堅定的大法弟子集中在食堂拿一張報紙,讓幹警內念給大法弟子聽,有的大法弟子提出不聽,洪就提出給其中4個大法弟子加期6個月,又給十幾人加期3個月,幹警拿著電棍逼著這些人蹲在走廊裏聽,不聽就打。勞教所給加期的權力只有3個月,而且得有筆錄和當事人的簽字。本人得知道為甚麼加期。對大法弟子他們不走法律程視法律為兒戲。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4/18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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