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個人所知,將沙洋勞教的內幕整理歸納如下。也望知情者給予補充。
沙洋勞教所位於湖北省鐘祥市七里湖鎮,郵編為431929。建國之初是關押、改造信奉「三民主義」的國民黨人員地方。在共產邪黨統制下的中國特有的勞教制度,利用惡黨變異了的思想與觀念,和許許多多強制人、懲罰人的邪惡手段來對付惡黨眼中那些不馴服的人士。而對法輪功學員的這場迫害,充份體現了勞教制度的邪惡,並將惡黨和惡棍們的非人性膨脹到了極點。
目前沙洋勞教所的人員配備如下:
黨委書記劉海(女,50多歲);
方主任,男、30多歲,秘書,610主任;張幸福(政委);周政委;吳科長(管教科);畢慧瓊(科長);
九大隊:龔珊秀(隊長)、歐陽代霞(副隊長)孫紅、劉群、陳渝(副隊長)、高紫燕(中隊長)蔡正英二大隊:楊敏(隊長)、汪琴(副隊長)、江黎麗、劉琴 、李紅英
三大隊:張修明(隊長)李東山(教導員)田明、何偉、 魯文軍(隊長)余幫清、張偉、魏鵬、何兵、沈雁鳴、小沈
嚴管隊:張修明(隊長)、王剛(副隊長)、黃東濤(教導員)、郭磊(特警隊隊長)、沈雁鳴(分隊長)
現在的九大隊:大隊長魯文軍、管教隊長黃東濤、分隊長魏鵬和余幫清
醫院:劉海燕(獄醫)劉秋紅(獄醫)嚴姓獄醫
班長和包夾人員:各隊選擇心狠手辣的被關押的邪惡人員,例如吸毒犯等人員配合所方迫害法輪功學員
幫教人員:由邪悟後願意配合迫害的原法輪功學員組成。
二大隊、九大隊非法關押女大法學員;三大隊非法關押男大法學員。
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全天候即24小時進行著。分所謂的管教幹部、幫教、包夾三層面管理。設有「嚴管班」「普管班」「寬管班」,另設嚴管隊。兩到六個「包夾」負責監控一個法輪功學員的一切活動,並記錄在案,每日彙報。
中隊近十個幹部根本不幹正事,指揮著近百的犯人,整天琢磨的就是怎樣使堅定的大法學員屈服他們的淫威,放棄對「真善 忍」信仰。管教幹部一般不直接出面,多在幕後指揮迫害。由於迫害方式和邪惡洗腦手段都很系統化,破壞力很大,也就成了其它勞教所和洗腦班參觀和效仿的邪惡模式。猶大在邪惡的舊勢力控制下和人中的敗類狼狽為奸,形成了一整套體系,從方方面面無孔不入地滲透破壞。幾年來,勞教所內對大法學員進行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迫害和精神虐殺,總結出了一整套迫害模式。自2000年10月底,沙洋勞教所的惡警帶領一批猶大們到各地,如去湖北省中心洗腦班、獅子山勞教所、十堰中心洗腦班、荊門洗腦班、荊州洗腦班、宜昌洗腦班、黃石洗腦班,甚至到長春洗腦班、山東洗腦班等等,去迷惑、欺騙、毒害了很多大法學員和無數世人。
沙洋勞教所對大法學員分階段進行迫害。
攻堅階段:猶大和惡警配合,採用各種迫害的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決裂書」。
過渡階段:寫「決裂書」後的人在猶大的誤導下看邪悟者的資料(包括錄像、文章、光碟、書籍),以穩定其「決裂」的思想。
鞏固階段:猶大和惡警配合,採用各種迫害的方式方法和輔助手段,洗去腦中對法輪功的信仰,灌注邪惡的黨文化。為邪黨或惡警所用,甚至去充當邪惡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成為其幫兇。這一階段最邪惡。
迫害使用的手段多樣,軟的、硬的,有時軟硬兼施。
軟手段:
隔離: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先單獨隔離,笑臉相迎。不准與任何人交往。
偽善:幹警送衣送飯,讓你感受一下「組織」上的關懷,讓你覺得「欠他/她的人情」;管教用「煽情術」,登記學員出生年月日,辦「生日會」等,用各種偽善的方式迷惑學員,從學員身上找到迫害洗腦的「線索」和「突破口」。
所謂「心理矯正滿灌療法」:在惡警的指揮下,邪惡毒辣的包夾和願意協助迫害的猶大密切配合,由猶大主談其邪悟歪理,從「法輪大法」中斷章取義、「以法破法」,日日談、夜夜談、月月談,日日夜夜不讓睡,完全不讓有時間休息,強迫站著談,蹲著談,跪著談,還要不停的強迫回答問題,還用冷水洗臉和洗頭,確保頭腦清晰,而包夾和猶大,分三班倒,以此來摧毀人的意志,達到「轉化」目的。
上課、做作業、看電視、寫思想彙報和日記:長期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灌注邪惡的黨文化,用××黨的專制權利、強盜邏輯來誣蔑攻擊明慧網和法輪功。
安排法輪功學員家長來開會和參觀:有計劃的邀請「轉化典型」的家屬來開會和參觀,而家屬看到聽到的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假象,把魔爪伸向勞教所外,欺騙家屬和社會民眾,為他們的無恥行為塗脂抹粉,對他們的殘酷迫害「感恩戴德」。
輔助手段:諸如開揭批會、搞聯歡會、搞小組自由討論會、搞體育活動、練太極、開放圖書閱覽室、升血旗、唱邪歌、背所規隊紀55條、背「老三篇」、背「司法解釋」、邪惡的「三問三答」、點名、報數、搜監搜身(查經文、侮辱人格)、侮辱、謾罵、呼斥、挑剔等,使人精神長期處於一種高度緊張狀態。
硬手段
「準軍事化管理」:調來特警,用所謂的軍訓為手段,用來摧殘大法學員的身體,變相用刑,再加上各種警戒器具超範圍、超限度使用和直截了當地毒打、體罰和用刑,挑戰生命的極限,就構成了所謂的「準軍事化管理」。
野蠻強行灌食:用開口器把口頂死,灌水混飯,嘴被撬爛,牙被拔鬆動,甚至副院長用鐵匙故意塞到法輪功學員的咽喉裏面去攪,想讓米飯吸入氣管,有意折磨法輪功學員。
體罰、毆打、用刑、不准接見:各種方式應有盡有,如長期面壁、站軍姿、蹲馬步、夏天罰曬、抱糞桶、不許上廁所、用多根電棍電、「背寶劍」、不准家屬接見等。
逼迫勞動:長時間高強度超負荷勞動,如在田間挖花生、拔棉花桿、挑大糞、挑沙、在車間做奴工(做彩燈、打火機芯、小喇叭)等,像《包身工》裏描寫的一樣。
濫用藥物:對法輪功學員濫用不明藥物,毒害學員。
有時軟硬兼施,即將上面多種手段聯合使用迫害大法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