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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楠木寺勞教所四年來非人迫害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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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日】2000年4月14日至2002年10月2日和2003年1月3日至2005年5月27日期間,李夏(化名)遭受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管理人員張曉芳等多次毒打、吊銬、捆綁、各種體罰等酷刑折磨,更多的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和非人折磨,包括「包餃子」(就是用毯子包起來打,然後吊起來,這樣打人沒有外傷)、捆綁盤腿、冷凍、群暴、灌濃鹽水、各種體罰、侮辱等。下面是李夏和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具體事實,大致按時間的順序敘述如下:

2000年6月初李夏與陳希(化名,安岳永清人)、劉紅(化名,樂山眉山人)、吳青(化名,資陽人)、趙華(化名)幾人,由於煉了功被一中隊管教張曉芳指使吸毒包夾及民管會(吸毒犯、扒手、賣淫犯等雜案犯組成)對他們毒打,尤其是劉紅豔(成都人、扒手)衝進寢室用皮鞋打李夏的臉,用腳踢李夏肚子,然後又去打其他幾個大法弟子,隔很遠都聽到在院壩裏拳頭打在吳青背上的咚咚聲。把他們打得傷痕累累後拖至食堂,然後又拖至車間。劉紅被打成嚴重內傷,走路、爬床、翻身都是忍著劇痛,數月後才好。趙華被拽著頭髮拖著上下樓梯,頭髮被拽脫一撮,晚上在寢室裏被包夾扒光衣服一絲不掛在鏡子前罰站兩個晚上。

在七中隊(2000年6月20日成立),因為李夏煉了功,在院壩裏被罰站,吸毒犯李嵐清用膠皮棒把李夏的屁股打成了黑色,然後吊銬在小間,以致不能坐,疼痛兩個月才基本恢復。張世清被李嵐清打昏死過去。

2000年7月6日早上5點,因為李夏煉功,龍玲等4個吸毒雜案犯衝進寢室把李夏按到地上拳打腳踢,並且四人把李夏像踢皮球一樣。還把李夏的頭往牆上撞,龍玲用拳頭使勁打李夏的背、胸部,用竹衣架打李夏的眼睛,並且還惡狠狠地說:「打死你!」致使李夏的右眼受傷看不清東西,兩個月後才好。最後李夏的被套被撕爛,李夏被捆綁在兩個鐵床之間。張曉芳和李佳蓉(警察)還用電棍打李夏的背。7月初,由於李夏不做考題,李曉玲等幾個吸毒的雜案犯把李夏拖出去在烈日下罰做了一上午的下蹲運動(兩手抱著後腦勺,兩腳站軍姿,蹲下去然後又站起來)。

2000年7月底,因為幾位法輪功學員不做廣播體操,七中隊的李隊長與秦姓警察用電棍電李夏與張茜(化名)的嘴、手、屁股,然後把他們兩人吊銬在一樓小間(禁閉室)只能腳尖著地,其痛苦的滋味難以言表。半小時後,張茜吐了,臉色也變了,快要昏過去了。李夏也受不了。看到他們不行了才放下來,他們的手麻木了半天不能動。因李夏不接受「轉化」,二分隊的組長李曉玲(吸毒的)用腳踢李夏下身,踢著李夏往牆上撞。

2000年12月14日,七中隊開會誣蔑師父與大法,李夏站起來說:「功友們,『轉化』是錯的。」並背了師父的兩句詩「正邪不分謗天法,十惡之徒等秋風。」張曉芳(隊長)與李志強(教育科科長)給李夏延了三個月勞教,並被罰站軍姿(對著牆)7天,每天從早上6點站到晚上12點。

2001年1月中旬,七中隊又開會罵師父與大法,十幾個大法弟子起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護衛隊的幾個男警察與張曉芳用電棍打。1月24日上午,由於李夏和李青(化名,廣元蒼溪縣人)、李梅(化名)等十幾個大法弟子煉了功,招致護衛隊的幾個男警察用電棍一頓暴打,李青晚上昏死過去,後來李夏被延教4個月,其他人也被延教兩個月。

2001年2月中旬,七中隊又開所謂的「揭批會」,又栽贓、陷害、誣蔑、誹謗師父與大法,李夏起來煉功並說道:「法輪大法千古奇冤。」被護衛隊男警察姓袁(長得高大,臉上有一黑疤)對李夏大打出手,當時省電視台有一瘦高個子男記者正在錄像,他看不過去了說道:「要文明執法。」袁無視記者的存在,用穿著尖皮鞋的腳踢李夏,然後把她拖至小間關著打。抓著李夏的頭往牆上撞,還打她的耳光,打得李夏當時吐血。還惡狠狠地威脅李夏:「下次再煉,我要折斷你的手和腳!」致使李夏的腳瘸了,一個月後才好。

2001年3月10日由於煉功,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盤腳17小時(早上7點至晚上12點)後,又被罰站7天,腳都站腫了。

2001年7月25日在八中隊,由於八中隊又開會罵師父與大法,李夏說,「你們在誣蔑、誹謗,我不願意聽」。曹副隊長就衝過來打李夏,並用手銬把李夏反銬在大樹上,手腕就好像放在刀上一樣疼痛。後又把李夏關在小間,兩手吊銬著。

2001年10月20日,由於有一學員覺得「轉化」是錯的,想寫聲明跟師父走,宣布「悔過書」作廢,李夏告訴了她怎麼寫聲明。隊長李均不准寫,李夏義正詞嚴對李說:「李隊長,你不能阻止人家要走哪條路。」然後明管會的學員衝過來打李夏,把李夏額上打了個包,李隊長看打嚴重了,才阻止。

2003年4月25日,朱銀芳(40來歲)從二中隊接回七中隊時,本來就開始餵稀飯吃了,第二天早上是大法弟子張清(化名,成都人)餵了稀飯給朱銀芳吃,張曉芳知道後大罵不該餵她,要她自己吃。朱銀芳不能自己吃,中午張曉芳叫人在沖好的一碗豆奶粉裏加進半斤食鹽灌,其他人全被鎖進了二樓三樓的寢室裏。朱銀芳被弄在一樓一間房裏,幾個人按住用鐵開口器把牙齒撬開固定在最大檔(牙齒都要撬鬆,開口器另一端就頂在了喉管,喉管都要頂出血)然後開始灌濃鹽水(濃鹽水灌在喉管部位會憋氣的,很容易窒息而死,而且濃鹽水對胃的損傷極大,這是一種酷刑,痛苦的滋味比死還難受)。人被按住仰躺在地上,由於用了開口器,灌的任何東西進去是吐不出的,如不咽進去就出不了氣,而且濃鹽水是吞也吞不進,在喉部很難受,時刻有生命危險。當時朱銀芳極其痛苦,撕心裂肺的慘叫聲迴盪在陰森可怕的整個七中隊的上空,持續了一中午。凡是有良知的人聽到這揪心般的痛苦聲了都會流淚,這是罪惡啊!由於不准她大小便,憋不住拉在春秋褲上的大便,被陳凌燕(吸毒犯)用衣架把糞挑起灌在了她的嘴裏,直到灌死。整個發生過程,張曉芳(隊長)在中隊上,後張曉芳(隊長)對外欺騙說朱銀芳死於心肌梗塞。在場的還有吸毒包夾章燕(成都人)、陳容(民管會,偷竊)等很多雜案(吸毒的、賣淫的)。證明人還有大法弟子張清(化名)。

2002年10月-2003年2月,凡是大法弟子(未「轉化」的)24小時一律只准解2至3次手(小便1分鐘,大便2分鐘,解不完就拉起來),基本上是2次(上午10點過一次,晚上睡覺前12點過一次)不給幹部打報告、背報告詞的一律不解(拉在褲子裏,晚上拉在棉被裏)。早上三人吃一個饅頭,喝一碗清稀飯(基本上是米湯),中午與晚上吃一點點乾飯,大概1/3兩飯,用筷子夾一筷子菜,喝一大碗素菜湯(當然沒有菜),必須喝,否則灌(有時還要強迫喝白開水)。這些飯菜都由吸毒的或賣淫的雜案分,是受了幹部支使的(如幹部發現哪一個雜案包夾或「轉化」了的對大法弟子好,那她就要被扣分、挨罵)。

使用隔離關禁閉,長期罰站、下蹲,還要有各種酷刑對大法弟子強制洗腦「轉化」。如繩子捆綁起,長期盤腿,或坐現代老虎凳、吊銬(銬耶穌狀等)、把手銬在床腳上下蹲著、銬半蹲、銬站、睡覺戴手銬(不能翻身)、還有冷凍、不准大小便(還要美其名曰『關心』你,每天必須喝幾碗水)、不准洗漱、不准睡覺或只睡2小時。屎尿拉在了褲子裏就把褲子丟了,尿拉在寢室裏就用你的乾淨衣褲、毛巾被、棉絮揩乾淨然後扔掉(不准你上廁所,幹部還不准你拉在地上,否則罵你隨地大小便)如絕食,就灌濃鹽水,折磨法輪功學員,讓她生不如死。

2003年3月至12月解手的次數增加了兩次,但解手之前要求喝一碗白開水,這種情況解完手1個小時後又想解。

2004年1月初以前七中隊全體鉤花、夾豬毛、做寶寶衫和小狗以來,經常是連續兩三天不准睡覺,連瞌睡都不准打。然後長期只睡2-3小時,有時中午睡一小時,那麼晚上就要熬夜,如遇上面來人檢查,就喊收鉤針,聽說檢查的走了,又發鉤針。有一天晚上(大概9月份)11點至凌晨2點,收發鉤針搞了三個回合。

在前七中隊,警察天天用污穢的語言罵人,隊長張曉芳動不動就發火,她一發火狂風暴雨就要來了。有一天(大概是8月)她不高興一發火,上午全七中隊的人沒上廁所,中午不准吃飯(飯是抬回來了放在走廊上),一直到下午5點才准吃飯,可說中午、晚上一起吃的。

現在新七中隊(2004年10月20日七、八中隊合併)李奇任隊長,未轉化的大法弟子都被長期關在3-5寢室鉤花、夾豬毛、糊藥袋(頭痛粉、牛胃藥、針藥盒)、做玩具、串珠珠等。幹活時間長達9小時至21小時(只准吃三頓飯)。現勞教所把勞教人員按入所時間先後分成三個等級,吃飯就按A/B/C吃。而大法弟子永遠都是吃C餐最差的,而且不准大法弟子買吃的,只准買日用品,幹活幹得再晚再累都不准加餐(都形成了文件「大法弟子是嚴管」)24小時只准上三次廁所。睡覺之前不准解手、說話、打瞌睡。

現在新七中隊新來的大法弟子首先就要被單獨關在四樓空房間裏,由兩個雜案包夾,長期罰站、下蹲。凌晨2點睡覺,凌晨5點未到就要起床。包夾高興了就帶你去警察(幹部)那兒打報告解手(24小時最多解3次)不高興就不准解手,經常把尿憋在褲子裏,隨時挨打挨罵,還要受各種酷刑,比如包餃子(就是用毯子包起來打,然後吊起來,這樣打人沒有外傷)捆綁盤腿、冷凍、群暴、各種體罰等,比如手或腳長期保持一個姿勢(如兩手平舉,手腕上放一個碗,碗裏放一樣東西,碗不准掉下來,否則遭毒打,腳還要蹲馬步)。

2003年4月9日開始,把李夏單獨關押在2-10寢室迫害,有時在一樓會議室罰站,有時在一樓禁閉室罰站。在張曉芳隊長與其它警察的精心策劃下,4月中旬開始罰李夏站8天8夜(晚上3-5點睡兩小時)直到腳站腫了,迫害出高血壓了,走路都要扶著牆輕輕走動,腳站腫了,警察與包夾威脅李夏不准給醫生講腳是站腫的。

5月13日凌晨,在一樓禁閉室,李夏被李金文(邪悟者,當然是張曉芳安排的)用繩子捆綁雙盤腿至第二天下午6點歷時18小時,開始時手被繩子反捆在背後,手上的繩子通過兩肩又緊繫在前面的腿上,幾個小時後手才被解了,但腿上的繩子一直捆著。這樣沒多久腿就被繩子勒腫了,勒出了血跡,兩腿當然非常疼痛,右腳內側與左腳外側的腳裸上各有一個眼,至今留下了傷疤,這兩個傷一個多月才癒合。腳麻木了長達半年之久,感到頭也是木了一月。當時守著李夏盤腿的有劉萍(吸毒,成都人)、莊曉玲(吸毒,青白江人)、李燕(吸毒,達州市人)、劉冬梅(吸毒的)、李曉英(邪悟者,成都人,很惡毒)。

5月16日開始又逼迫李夏坐翹腳老虎凳20天之久,開始李夏不願意坐,劉萍、劉冬梅、張超群(吸毒的,是最殘忍的一個)三個圍上來把李夏按在地上群暴,劉萍一拳頭打在李夏的左胸上,李夏的胸口痛了兩個月。屁股坐在矮凳子上,兩腳後跟放在高凳子邊上,要求膝蓋不准彎曲,背不准彎曲,否則就要被包夾用衣架打。劉冬梅(吸毒的)經常用凳子扔過來打。經常整天不准解手,劉萍經常問李夏「轉不轉化」,李夏說往哪兒轉呢?好人「轉化」成壞人,說假話、罵人就是「轉化」了?然後她一聽李夏說不「轉化」,就叫人給李夏端一碗水來強迫李夏喝(每天喝6杯水),然後不准解大小便,如解在褲子裏還挨罵,尿流在地上要脫衣服下來擦地板或拿毛巾被,擦後扔掉,這樣被憋出尿路感染,尿裏帶血。出現腹部疼痛,最後小便失禁。到醫院去檢查了兩次都有,還不准跟醫生講是憋尿憋出來的。直到7月份才好。證明人有劉萍(吸毒的,成都人)和曾經煉功的五位大法弟子。

7月25日張曉燕(賣淫的)也來包夾李夏。8月開始出禁閉室了,她經常不允許李夏打報告解手,經常把尿撒在壩子裏,有時就是去打了報告解手,張曉燕與劉萍把李夏帶進了廁所都不准李夏解手,由於李夏給醫生講了張曉燕不准她解手,這一下回來不得了了,幹部(警察)安排民管會的晚上半小時喊李夏起來解一次手,必須起來解(這樣持續了兩個禮拜,故意讓李夏睡不好覺)。經常不讓李夏洗漱,有一回連續20天沒刷過牙。

7月底的一天,李夏在廁所裏倒馬桶時多用了幾秒鐘時間,鄭志容(「轉化」了的)大吵大鬧,李夏回寢室坐軍姿坐在小凳子上,包夾劉萍(吸毒的)不問青紅皂白從背後猛跑過來用膝蓋使勁一頂李夏的腎部,頓時李夏倒在地上透不過氣來,巨痛使李夏難以忍受,站都站不起來了,痛了李夏兩個月。又吃藥又貼膏藥,去醫院檢查醫生就說李夏有腎結石。8月份文的腰傷還未好完,張曉燕逼迫李夏提糞,還要提滿滿一桶或兩桶,李夏累得痛得汗水濕透了衣襟。

鐘水蓉於2003年1月被吸毒包夾張超群把門牙打掉一顆。

2003年4月由於李夏提出抗議,反「轉化」、反迫害、絕食。就把李夏弄到一樓洗澡間裏去灌濃鹽水,導致心臟病復發,又扶到醫院去看。

2003年12月,2-10寢室凌晨1點開所謂的「民主生活」,要李夏做記錄,李夏不記,包夾劉萍與民管會林鳳姣(吸毒的)對李夏大打一頓,還寫罵師父的話,幾個人強行把李夏的手拇指在上面按手印。從此以後,晚上睡覺用手銬把雙手銬在一起銬在床上睡,這樣只能側向一邊,睡痛了也不能翻身,以至手麻木,冬天手在外面凍著。

2003年5月的一天晚上,睡覺尿憋不住了,李夏要起來解手,吸毒包夾劉萍不准,民管會的陳容(偷盜)拿一根大斑竹棒來打李夏說:「敢起來,就尿在棉被上」結果李夏憋不住尿在了床上。

2003年5月-12月專門固定給李夏一個塑料碗筷,每頓吃完飯都是李夏用衛生紙擦一下就放在包裏,只水洗過兩回。經常不准李夏們洗漱。5月中旬-7月每天強行給李夏戴紙帽子,上面寫著罵李夏、罵師父、罵大法的話,如不戴就遭毒打。李夏一次把這骯髒的帽子丟在了廁所裏,他們從廁所尿中撿起來強迫扣在李夏頭上。對李夏人格侮辱,這些都是張曉芳支使勞教人員幹的。

2003年9月的一天上午,大法弟子趙玲(化名,成都人)不打報告解手,把尿尿在了褲子裏,中午集合她不報數,警察毛豫川就把她弄去灌濃鹽水。

2004年3月8日-4月8日,趙玲被吸毒犯張玲、劉玉等人用手銬銬在鐵床腳上長時間下蹲,有時銬在窗子上。蹲也蹲不下,站也站不起來。半蹲或兩隻手強拉向兩邊銬起,痛苦得難以言表,兩個多月晚上只睡2、3個小時。

2003年10月初,李小俊(化名)被用繩子捆綁雙腿雙盤,這是剜心透骨的痛由於她忍受不了劇痛而違心地寫了「悔過書」。

2004年3月李小俊寫了聲明,聲明她的「悔過書」作廢,說「轉化」是錯的。師父好、大法好、要跟師父走,就又被手銬吊銬起兩手,腳尖著地名曰「扮耶穌」(這種刑法手就像放在刀上一樣鑽心的痛)這些都是張曉芳隊長指使吸毒犯劉莉幹的。

劉莉經常心狠手辣打李小俊,動不動就拳打腳踢。3月的一天晚上,劉莉、張曉芳把李小俊的頭捂在棉被裏打,李小俊喘不過氣來。每晚睡覺都是用手銬銬在鐵床上或有時與鄭才先的手銬在一起,這樣李小俊的雙手就裸露在外面冷凍著。每天給李小俊戴紙帽子,上面寫著侮辱人的話,罵她是懶人寄生蟲、強盜。並且張曉芳也強迫李小俊說:「李夏是懶人寄生蟲、強盜」,如不說就是一頓毒打。

2004年6月,李小俊又被強行用繩子捆綁雙腿雙盤,而導致腳、腿上長很多雞蛋那麼大的膿泡。

2004年5月一天凌晨1點多了,才安排許萍(德陽廣漢人,已「轉化」)和李夏回寢室睡覺,由於許萍在編織袋裏去找了一下衣服,被張曉燕、林鳳姣拳打腳踢,許萍喊蘭警察救命,結果蘭警察上來也打了許萍一記耳光

高燕於2002年10月被逼瘋,後保外就醫有所恢復,於2003年1月又再次被綁架到勞教所。2003年4月高燕被關禁閉後強制「轉化」,由於高燕不「轉化」被長時間罰站,每天只睡2、3個小時。4月底被關在一樓禁閉室裏,被包夾莊曉玲(吸毒的,青白江人)等雜案用繩子捆綁雙腿雙盤後被強制「轉化」,後來被再次逼瘋了。4月-9月大多數晚上2、3點才睡覺,早上6點又起床了,每天都要被她的包夾打罵。

2004年,易培(化名)被包夾青秀容(吸毒的)折磨了幾個月,折磨她的酷刑有「隔山打牛」、「包餃子」、「蹲馬桶」等等。後來被宋宜梅包夾經常打得鼻青臉腫的。

2004年10月,大法弟子鄭奕(化名)寫了聲明說大法好,宣布以前寫的「悔過書」作廢,表示要跟師父走,要修法輪大法,結果又像她剛來七中隊那樣,被強行用繩子捆綁雙腿雙盤,痛得她死去活來,生不如死。6月由於她說了一句真話,被迫坐老虎凳幾天。

2004年10月20日,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七、八中隊合併成立新七隊,警察李奇任隊長。強迫大法弟子承認自己是勞教學員,李夏、李琪(化名)、李華(化名)等大法弟子不承認。被吸毒包夾陳奇、麥宗蓮、何利等毒打,又被罰站,不准解手,尿在褲子裏。

2004年10月21日至12月10日幾乎每天從早上5點過鉤花鉤到第二天凌晨2、3點,只休息2-3小時。還不准打瞌睡,否則就要挨打挨罵。

2004年12月14日,李夏因為不寫總結,被吸毒犯麥宗蓮、余婷婷一頓毒打,打得遍體鱗傷,渾身青一塊、紫一塊,腳與背全是腫的,胸口巨痛,走路都吃力,蹲廁所都蹲不下,兩月後才好。

2004年5月,在前七中隊,法輪功學員蘇輝(化名)由於寫了聲明,宣布「轉化」是錯的,被賣淫的張曉燕用繩子捆綁雙腿雙盤,手被反捆在背後與腿上的繩子連在一起,惡警張曉芳(隊長)、毛豫川在一邊狂笑並辱罵,然後在蘇輝的兩條腿上各站一人,頓時痛得蘇輝死去活來,痛不欲生,真是慘不忍睹,耳不忍聞。

同年在7、8中隊合併後的新七中隊,十一月,用同樣殘忍的手段再次折磨蘇輝,吸毒包夾楊延延、鄧琴還把她的衣服、褲子扒光,只穿一條內褲和胸罩叫「冷凍」,逼蘇輝罵師父、罵大法。又冷又痛的她頓時渾身發抖。

2005年5月,一天晚上由於李奇(隊長)問大法弟子唐敏(化名,瀘州人):「你說大法好,你救不救我。」唐敏回答要救你,回來後被吸毒包夾麥宗蓮拉到3-5對門的寢室裏大打出手,吸毒包夾青秀容體罰她,兩手平舉,手腕上放一個碗,碗裏放了一個1.15兩的線團與一塊花布,不准碗掉下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麥宗蓮還要唐敏蹲馬步,還不准解便以至唐敏把尿尿在了褲子裏(由於4月份麥宗蓮把唐敏的胸口打了,至今未好,所以唐敏蹲馬步痛苦至極)。

2005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楊英(化名,瀘州人)由於長期以來睡眠不足(每天晚上12點睡覺,早上5點起床),晚上打了一下瞌睡,被吸毒包夾楊延延打了一個耳光,由於楊英說了一句:你們憑甚麼打人?楊延延、麥宗蓮等幾個吸毒包夾蜂擁而上打她,又罰她站軍姿。第二天李奇(隊長)知道後,不但不批評楊延延、麥宗蓮,反而叫這幾個包夾把楊英單獨關在4樓一房間裏單獨迫害,罰站、挨罵、挨打,每晚12點睡覺,早上5點起床,直到春節前夕才回到3-5寢室。

2005年,大法弟子劉飛(化名,遂寧人)被關在新七中隊2-6寢室單獨迫害,由兩個吸毒人員包夾。5月的一天,由於她說了真話,二十多個雜案犯(吸毒、賣淫等)把她用繩子捆綁後圍上去打她,警察在一邊看著縱容這一切發生。

2004年10月20日成立新七中隊以來至今,大法弟子李華絕大多數晚上都是2點睡覺,5點過又起床了。

2005年5月的一天,大法弟子陳珍(化名)被李靜、青秀容、張曉燕等二十幾個吸毒、賣淫人員群暴,一些人拳打腳踢,一些人坐在她身上,後又用繩子捆綁起來,用布包起吊起來,稱為「包餃子」。

以上是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管理人員等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非人迫害,它只是六年來無數個日日夜夜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的一角。望善良的人們能看清這樣迫害的邪惡,共同結束這場已持續了太久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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