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潔玉,女,50歲,成都市郫縣新明公社三大隊村民。得法前患有嚴重貧血等諸多疾病,1998年得法修煉後,身體很快康復。2000年2月24日去北京,說明大法真象,被綁架送到郫縣洗腦班迫害,姜潔玉絕食抵制非法迫害,後正念闖出;2001年2月被非法抓捕到鎮上,於17日被邪惡之徒勒索現金5000元後轉到郫縣洗腦班迫害,又被邪惡之徒勒索2000元後放回。
2001年11月,姜潔玉第二次進京證實大法,再一次被綁架,非法判勞教1年半,在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到各種酷刑折磨,包括注射毀壞中樞神經的毒藥,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神志不清,才放回家,於2003年下半年含冤而死。
迫害姜玉潔的責任單位:
中共成都郫縣縣委、縣委政法委 郵編:610730
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郵編:6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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