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有幸接觸大法。當時只覺得動作優美,簡單,同時覺得「真善忍」就是我一生所追求的,就這樣走入了修煉的門。修煉一段時間,我驚奇的發現我所有的病都奇蹟般的好了,騎自行車也不累了,還能搭一個人上坡。身體好了,又有了小孩,全家都高興。後來我開了理髮店,生意中我以大法弟子的標準要求自己,所以生意很好。
99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很多的不幸。2000年正月,由於我要堅持煉法輪功,興隆鎮派出所強迫我每天去給他們和鎮政府打掃衛生,沖洗車子,鳥籠子,給孩子餵奶也要請假。我不去,它們就用手銬把我銬去。我的理髮店不得不關門,生活全靠功友支助。
2000年6月,我被國安警察騙到防暴大隊毒打,連我懷中的嬰兒都不放過。我們母女的臉被惡警打得留下了紅紅的指印,還逼我坐在被曬得滾燙的地上,臀部都燙掉了皮。
2000年7月20日,鎮派出所、武裝部以上邊有令,要加強社會管理秩序為由,硬把吃奶的孩子與我分開,把我綁架到農技校,銬在樹上。乳汁流濕了衣服和褲子,觀看的人都流淚了。後來把我送到廣漢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天。
2000年10月我向世人講大法的真象時,被惡人舉報,被抓,遭廣漢市國安大隊的姜天興、李俊等人毒打,後送回興隆鎮。後又轉廣漢市拘留所關押並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半。
在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裏,我由於拒絕接受邪惡灌輸的「自殺」、「自焚」毒素,不看錄像,在放映場所高喊「法正乾坤 邪惡全滅」被邪惡用手銬銬住,用布堵嘴,用電警棍打,打得我精神恍惚,目光呆滯。惡人還給我造謠說我自大,目中無人。
2002年5月我被放回家。8月份,為了生活,我來到廣漢市廣興鎮打工。又被惡警黃代敏、姜天興和李俊等人毫無理由的綁架到廣興鎮派出所,我又一次被打了一頓。我當時只知道說「法輪大法是正法」。筆錄時,我不簽字,撕了。姜天興等幾人又打我,我就喊師父的名字,惡警調頭就走了,不打了。後來它們又用手銬銬上我,用袋子套住我的頭,把我弄到車上,送到廣漢市看守所。後來又被判兩年半勞教,送進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我因拒絕「轉化」,每天早上6點起床,不准洗臉就去面壁而站,這一站就站到晚上12點過,次日又站。後又被送嚴管室,坐軍姿,不准睡,不准笑,不准說話。連抓癢都要給包夾人員打報告同意才行,否則挨打。
有一天有人來所檢查,看見被嚴管的大法弟子全部站軍姿,就問陪同的李奇隊長為甚麼?隊長說:她們自己要站的。我和功友說不是我們站的,是它們叫站的。當時就被包夾人員捂住嘴不讓說,後又被包夾毒打了一頓。李奇隊長問我是誰打的,我說雜案打的。李奇就說那就叫雜案再打。並迅速用早已準備好的封口膠把我的嘴封了幾圈,接著我被抱銬在樹上,幾個吸毒的雜案犯圍著我打,要我認錯,不認錯就腳不踩地,飛銬在樹上。惡警李奇又指使吸毒犯李紅、陳奇等人毒打我,致使我小便失禁,手腕吊爛,手拿不穩筷子,腳被吊腫,蹲不下。
在勞教所期間,我還受到吸毒犯的性騷擾:抓乳房,踢下身,被強行扒光衣服進行同性戀騷擾。這些吸毒犯之所以這樣幹,因所裏承諾轉化一個法輪功就減教3個月。
平時大法弟子不承認勞教,就不准上廁所。尿拉在褲子裏也不准換洗,來例假也不准用紙,讓你穿著髒褲子,濕褲子,任其臭氣熏人。我們還被強迫奴工勞動,每天18小時甚至更長,完不成任務不准吃飯。有的大法弟子累得頸部軟組織拉傷,脖子都伸不直,還要常常挨打。在勞教所裏整大法弟子真是花樣百出,數不勝數。
由於長期生活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之中,致使我喪失了部份記憶,反應遲鈍,健忘,小便常常失禁。法輪大法把我變成了一個身心健康的好人;××黨卻把我摧殘成了一個「半廢人」。
兩年半後,我回到家,邪惡還唆使、利用、強迫家人監視我,不准我與煉功人接觸。邪惡還叫囂打死煉法輪功的不犯法,不償命;又說給家人辦理殘廢證可領錢等引誘家人就犯,監視我。
我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心,重德,做一個好人沒有錯;我煉功,身體受益那麼大,邪惡誣陷大法,誹謗師父時,我說幾句大實話「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沒有錯。邪惡害怕法輪功學員講真話,我就要把它們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在這裏我感謝支持和幫助過我們的社會各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