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當作真正修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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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28日】在99年7.20邪惡鋪天蓋地的瘋狂鎮壓下,我當時由於學法不深,表面配合了邪惡,後來通過學法,認識到了不應該配合邪惡,要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就同本村及鄰村的同修在一起交流切磋,不料被村幹部告發,鎮派出所警察強行將我們三人抓走,到派出所後,我理直氣壯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我還要修煉,以前被逼迫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這時他們就拿停止我丈夫的工作來威脅我,我堅定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無論發生甚麼也動搖不了我堅修大法的心,並向他們講真象。他們還把我所說的都作了記錄,經我過目核實後,還讓我簽了名字。當時天氣很熱,忽然從外面來了一個高大的警察,滿臉通紅,手裏拿著一把菜刀,在我們三個面前張狂的揮舞著,嘴裏大喊:誰還煉法輪功,誰還煉法輪功我就殺了他(她)。我們三個當時對大法堅如磐石,沒有絲毫的畏懼。少時拿刀的警察一反剛才的兇相,像個做錯事的孩子很溫順的在我們面前坐了下來,問了我們一些煉功的情況,還說我們煉的第五套功法很好。我說我們法輪大法每一套功法都好。由於當時對法沒有更深的認識,只知道自己堅定,也沒有向他講清真象。到了晚上惡警把我們三個人關到了一個悶不透氣的小屋裏,他們在外面的大屋裏吹著電風扇穿著短褲還熱得受不了,而我們卻感到不時有涼涼的小風吹向我們,一點也不覺得熱,我們就在裏面煉功。白天他們叫我們擦窗,我對同修說:我們不是來這裏給他們幹活的。他們動手打一個同修,我立刻制止說:不許打人,你們為甚麼執法犯法,違背法律?他們馬上撒謊說沒有打人,並收斂了自己。

第二天我拒絕吃他們的飯,也不喝水,也不打掃衛生。兩天後他們叫我回家,我說要走我們三人一起走,不放他倆我也不走。他們把我丈夫單位的領導叫來對我說:趕快認個錯,馬上帶我走。我說:我們沒有錯,錯的是他們,應該他們向我們賠禮道歉。我丈夫單位的領導讓我替丈夫的工作著想,因為我丈夫在單位也小有官職,並且我這次被綁架後一直沒來看我,還揚言要和我離婚。我心裏清楚這是考驗我對名利情是否能放下,深知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必須紮紮實實做到才行,我必須「堅修大法緊隨師」這是我真正的心願。我丈夫單位的領導見說服不了我就走了,他們更著急了並小聲說:「怎麼辦,她不走怎麼辦?」我看見惡警還有鎮政府的人都急的走來走去的,又過來一個人對我說:「你走吧。」我說:「她倆不走我不走。」無奈他們又找來我的親戚給我來送飯,我也不吃。這時同修勸我說:「你還是回家吧。」過了幾天我丈夫單位的朋友來接我,就這樣我堂堂正正的回家了。

回家以後,我媽媽在我家,我丈夫堅持要和我離婚,我媽媽當時哭著給我丈夫跪下來求我丈夫不要和我離婚,我爸爸剛去世不久媽媽又沒有甚麼生活來源,當時我不知道心裏是甚麼滋味,像是被刀割一樣痛。但我知道我必須清醒的知道自己是個修煉的人,我說:「媽媽別這樣,您不用擔心,我自己有雙手,我不怕吃苦,我甚麼都能幹。」我媽媽淚流滿面拉著我給我丈夫跪下,並讓我說幾句好話,我理直氣壯的說:「媽媽我做好人沒有錯,錯的是他們,你別這樣。」我丈夫一看甩門而去。我媽媽只好讓我準備衣服跟她回娘家,我甚麼也沒拿就跟著我媽媽回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我媽媽出去買飯,我丈夫看見我媽媽問我吃沒吃飯,並說下午來接我回家,就這樣我又回到自己家中,丈夫也沒說甚麼,我們又和從前一樣和和睦睦的生活著。真像師父在法中說的「其實就是這樣,不妨大家回去試一試。在真正的劫難當中或過關當中,你試一試,難忍,你忍一忍;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轉法輪》第332頁)

我走在正法的這條路上悟到,無論遇到甚麼事情一定要明明白白的把自己當作真正修煉的人,清醒的認識到自己是修法輪大法的,是最殊勝最偉大的!從此以後我媽媽也得法走上了修煉的路,在講清真象中,我丈夫也主動去講大法的真象,並說他一定也要修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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