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瑋,男,36歲,大學學歷,吉林省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科員。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為人謙和,道德高尚,嚴格要求自己,不收禮品,工作和生活中處處為別人著想,文筆好,在單位、省直機關相關部門和吉林省各縣農村工作系統享有較好的口碑,單位處、室改革重組中,各處處長搶著要他。
陳靜,女,38歲,大專文憑,吉林省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員。過去身體多病,學大法後,身心健康,工作兢兢業業,負責資料和退休老幹部工作,她不辭辛苦,受到老幹部和同事普遍好評。她所在的煉功點,老年人多,她負責拿錄音機放音樂,教新學員動作,被稱為輔導員。
1999年7月,江××公然違背憲法、利用××黨和中國政府開始對信奉「真、善、忍」善良群體的非法鎮壓迫害。五年來,赫秀蘭、王瑋、陳靜三人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省委610、省直機關610、長春市公安、國安、地方派出所、街道以及單位黨組織的迫害,給他們的身心、工作、經濟以及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一、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和勞動教養
1、王瑋,三次被非法抓捕、一次軟禁、三次勞教
2000年11月,王瑋去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橫幅,以表達自己的心願,被天安門廣場警察抓捕,先被非法關進北京一拘留所,後被吉林省警察非法押回長春市判勞動教養,關押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
2001年1月末,王瑋從勞教所出來。單位領導想當機關「轉化」大法弟子的典型,讓王瑋在全室大會上揭批大法,遭王瑋拒絕,單位領導惱羞成怒,一方面欺騙王瑋,說讓其和主管領導下鄉到榆樹縣搞調查,實際是軟禁起來;另一方面派人找長春市局警察,編造謊言,將王瑋又一次送到勞教所。
2003年3月,中央「兩會」前,省委610張明久、省直機關610關靖強、鄭文衡等人多次到我們單位給領導施壓,逼我們三人寫保證,並提出不寫就強行送洗腦班轉化。在這一惡行還沒實施前,王瑋當地派出所兩名警察先到王瑋家,將王瑋及妻子、5歲的兒子脅迫到派出所。王瑋為免於迫害找機會走脫。2003年3月26日(星期五)王瑋回單位上班,29日(星期一)長春市公安局警察到單位將其非法抓捕,並判勞動教養兩年。
2、陳靜五次被抓,多次被抄家,一次拘留,一次勞教
在這次邪惡鎮壓中,陳靜她成了不法人員迫害的重點,從開始就被長春市公安局列為主要迫害對像,多次遭警察、街道辦事處傳訊、登門騷擾、監控。
2001年7月,長春市國安特務到單位強行將陳靜抓走,並非法抄家,拘留半個月。2002年10月,長春市公安局高朋等4名警察,到單位強行將陳靜帶走。2003年3月29日,長春市公安局警察將王瑋抓走後,將陳靜也非法抓捕,並判勞動教養一年半。
3、赫秀蘭兩次被抓,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大法弟子遭受非法鎮壓,並被剝奪了上訪權利的情況下,赫秀蘭於2000年12月15日,去天安門廣場說句「法輪大法好」,被4名便衣和武裝警察擰胳膊、薅衣服領子塞進警車,先被關進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地下室的鐵籠子裏,後被關進北京市宣武區拘留所,一週後轉送到河北省晉州拘留所拘留。
2003年3月29日,長春市公安局警察去單位是想把赫秀蘭、王瑋、陳靜三人一起抓走的,但赫秀蘭那天在外地辦事。4月1日,長春市公安局派3名警察去外地將赫秀蘭帶回長春市,送到雙陽區第三看守所,後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半。
二、被警察威脅、體罰、侮辱人格、乃至酷刑折磨
赫秀蘭在北京市宣武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為了不連累單位領導和家人,沒報姓名,寒冬夜晚,北京的天氣也很冷,警察就把大約30多名大法弟子放到院子凍,強制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的大法弟子在被警察提審時,遭警察搧耳光、薅頭髮、煙頭燙、棒子打。大法弟子們後來被關進監室,睡硬板鋪,甚麼都沒有,晚上睡覺也開窗,18個大法弟子和衣一顛一倒擠在一個大鋪上。
2003年4月1日,赫秀蘭被長春市公安局警察蒙著眼睛帶到長春市幸福鄉境內(長春市高速公路出口處一加油站向右下土道大約一公里)的一個房子裏,高朋等三、四個警察將她強行按在一個用鋼筋製作的鐵椅子上,用鐵銬把兩手銬在兩側的扶手上,腹前用一根鋼筋固定住。高朋和一個胖警察先後威脅赫秀蘭:要收拾她,並表示要拿出一個月的時間,專門折騰她所有的親屬。
在雙陽第三看守所,赫秀蘭被警察和監室裏的犯人非法搜身,強迫每天長時間坐板,尾骨處都坐破了,疼痛難忍。赫秀蘭從「三看」出來時,體重由原來的64公斤下降到44公斤,整個人都脫相了。
陳靜遭長春市國安人員吊扣、毆打,鐵銬都勒進肉裏,漏了骨頭,很長時間傷痕才好。遭長春市公安局高朋等謾罵、毆打,四肢被抻直後緊緊的銬在鐵椅子上,鐵銬嵌到肉裏,然後被警察搧耳光,臉被打腫了,鼻子、嘴都流血,後來被折磨的心跳加快,氣短,生命垂危,警察才將其送醫院搶救。三、四個月後,陳靜胳膊還不能提較重的東西,手腳上的傷痕還清楚可見。
王瑋是三人中受刑最重的。3月29日,他被高朋、王日明等扒掉外衣,解下皮帶,銬在鐵椅子上固定住,然後警察用皮帶抽、打腦袋、搧耳光,向後掰胳膊等,一連折磨了六、七個小時。
三、被警察勒索錢財、被剝奪了上訴權
赫秀蘭在北京宣武區拘留時,隨身帶的皮包、圍巾、1200多元現金等均被拘留所警察扣留;家人到河北省晉州拘留所營救她時,被警察勒索2000元錢。從雙陽第三看守所回家後,長春市警察王日明多次打電話找她丈夫,讓交「所外執行保證金」2000元,說給收據,勞教解除後返還,但當她丈夫去交錢時,根本就不給收據,勞教解除了也沒返還「保證金」。
王瑋幾次勞教,先後被警察勒索了兩萬多元。陳靜被長春市國安勒索5000元,被長春市公安局勒索500元。
王瑋在獄中接到勞教兩年的非法判決書後,本人提出「行政覆議」,寫的「行政覆議書」被監獄扣押。後來他又重寫了一份,並把他受酷刑的經過寫下來,他母親拿著兒子親自寫的被酷刑折磨的材料、行政覆議書和國家有關法律條文,四處奔走,為兒子討回公道,但省、市有關部門不與受理。
赫秀蘭從看守所回來後,找一律師,想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被迫害冤案,但律師說,上邊有精神,不讓給法輪功辯護。
四、在單位受歧視,更有人助紂為虐
如果說沒有接觸大法弟子的人,由於受媒體的謊言欺騙,對大法有誤解或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還可以理解,但長期和大法弟子朝夕相處的領導、同事,他們有的心裏明明白白的知道大法是教人向善、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也親眼所見大法弟子在單位的所為,不是像媒體宣傳的那樣,並且口口聲聲的表示:你們都是好人。在這種情況下,有的人還昧著良心,落井下石,助紂為虐。
赫秀蘭、王瑋、陳靜三人在單位被確定了所謂的專門「幫教」人員,而且曾被大會批,小會「幫」,以及到家裏談話,逼寫「五書」(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等)。特別是一到年節或中央開大會,610不法人員就開始頻頻開會或直接到單位,要求寫保證等,逼迫轉化。
自從開始鎮壓法輪功後,三人工作就開始不被重用,也再沒被晉級。與陳靜一同進機關的同事已經晉級到主任科員,但陳靜一直還是科員。與王瑋一同進機關的,有的已晉為主任科員、副處長,王瑋一直是副主任科員。赫秀蘭被撤消副廳級後備資格,工作由負責人降為幹事,後來又逼著提前退休。2003年底,單位公務員普遍長工資,不但沒給他們長工資,還扣發了三人一年的大部份工資。現在還要開除陳靜、王瑋的公職。
幾年來,赫秀蘭、王瑋、陳靜三人多次被非法抓捕,有兩次是警察到單位後,先和領導談,在單位領導、黨委以及一些同事的配合和幫助下,使非法抓捕得以進行。有的積極為610和警察通風報信,有的為警察帶路、尋找,有的以查資料等各種方式牽制大法弟子,給警察抓捕提供方便,使警察的陰謀得逞。而「3-29」綁架案,則是省委610、長春市610、省直機關610與單位領導共同合謀的。「兩會」前單位就想把三人強行送轉化班,他們那天都沒上班。後來單位領導告訴他們「兩會」後上班。赫秀蘭先上班,單位的黨委幹事就向省直機關610鄭文衡打電話報告。鄭文衡找赫秀蘭說:沒事了,告訴他們都上班吧。結果他們剛都上班,就發生了集體綁架。
五、迫害中,家人、親屬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陳靜生活坎坷,父親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那時她只有兩歲,母親背著她被批鬥、被辱罵,現在她和年邁的母親相依為命,每月只有幾百元的生活費,生活拮据。但陳靜幾次被抓、被打、被罰款,給她母女身心和經濟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王瑋上有90多歲的姥姥、60多歲的父母,下有幾歲的孩子,他幾次被抓、被勞教,給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他母親知道兒子被酷刑折磨後,心如刀絞,淚流滿面,她寄希望通過法律來解決這一違法違紀行為,她四處奔波,但始終未果。「3-29」綁架案我當時在外地,單位把我的行蹤告訴了警察,並派人派車協助警察趕到外地,他們為了找到我,把我丈夫的姪女騙到當地派出所,姪女不說,長春市一個姓潘的胖警察當眾打了她。
赫秀蘭被非法關押後,丈夫著急上火,得了心臟病,警察把她送醫院體檢,準備送勞教所勞教時,丈夫心臟病發作,當場暈倒,經搶救才脫離危險。女兒長期找不到媽媽,學業受到影響,當她知道母親因說真話、做好人被關進監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給她心裏造成了極大的恐慌,每次打電話,家裏沒人接,她就四處打電話找媽媽。
法輪大法教人向善,修煉者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處處都做好人,家庭也都從此變的和睦。但從開始鎮壓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赫秀蘭、王瑋、陳靜三人及家庭所受的苦難,只是冰山一角。現在迫害還在進行,還有幾萬人被關在監獄或洗腦班,受到各種各樣的折磨。
親愛的同胞們,江××發動了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在中國媒體上所有對法輪功的宣傳都是栽贓陷害,都是對民眾的欺騙。現在,江××已在多個國家被起訴到法庭,希望同胞能認清這場迫害的真象,不被一時的權勢欺騙所矇蔽和利用。善惡終會有報時,這一天不會遙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