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遵師教,提高心性
在我未修煉法輪功之前,經常為一點小事和別人爭鬥,很苦惱。自97年有幸得到寶書《轉法輪》,看了書後,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在人生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我知道這本書的珍貴,從此我走上了一條修煉法輪功之路。
一次我和妹夫在衡陽縣西渡鎮金英大廈隔壁做木工,裝窗葉時,我看見地上有13元錢。我想起師父的教誨,煉功人不能得不義之財,我沒有要。如果我沒學法輪功,我會高興地覺得「天上掉的,地上撿的」,心安理得地裝進自己的腰包。
當完成了這個工程時,我和妹夫分錢,他比我多拿了300多元,而工作的設備是我提供的,我沒有跟他去爭去鬥。因為我牢記師父教導:「在常人這個複雜的環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地在利益問題上吃虧,被別人竊取利益的時候,你不跟別人一樣去爭去鬥」(《轉法輪》)我只是舉了我通過修煉法輪功提高心性的一個具體例子。
二、正法修煉,全家受益
一是,2001年農曆7月,我兒子在外面爬梯子掛100瓦電燈,爬到八步時,突然踩腳的橫桿斷了,從上面摔了下來,下面亂石一堆,還有幾棵大椿樹擺在下面,摔下來時頭部朝下。當時眾人都驚呆了,可他只是手在亂石頭上擦過,手板擦破點皮,沒有出血。
二是,當日他愛人帶孩子坐摩托車回來,下坡時,摩托車沒剎車,車子突然向路邊石崖衝去,眼看就要車毀人亡。在這一瞬間,我兒媳右手拖住司機衣服,左手抱著孩子,不知哪來的一股神奇的力量,把車扳倒在地,人跪在地上,只是雙膝破點皮,小孩毛髮未損。
三是,2001年農曆九月間,我和我妻子在摘茶籽。有一棵獨樹3米左右,要爬樹才能摘下來,樹2米高處有一個丫,我妻子簍子裏有20多斤菜籽,她背著簍子爬上樹去摘茶籽。突然直徑1寸多的樹丫踩斷了,下面是剁成斜面的大茶樹蔸,側旁長著一棵大拇指粗2米高的小樹,她後脖子正好磕上那棵小樹,當時起了一小黑泡,只感覺到有點痛,沒有事,仍在摘茶籽。師父在《轉法輪》中說:「因為你是煉正法的,一人煉功,別人要受益的。」如果我不修法輪大法,這三次人命攸關的難能躲得脫嗎?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啊!
法輪功使我心性、道德提高,叫我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救了我家幾口人的命,這麼好的功法我能不煉嗎?這就是我為甚麼因為煉法輪功而被三次拘留,三次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遭毒打,被侮辱,敲詐罰款8000多元,我還不放棄修煉的原因。
中國有句古話:「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中國人的高尚道德與良心的表現。面對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控制全國一切媒體,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我要把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人們,要為使我深深受益的法輪功,為我的恩師說句公道話。
三、為講真話,慘遭迫害
2000年12月28日,我去了北京,到達北京是晚上11點多鐘,當時火車站有旅社的車在拉客,我上了車。坐了1個多鐘頭到了旅社,一進旅社要搜身,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的就舉報。他們在我身上甚麼都沒搜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左右,我到了天安門,看見有公安和便衣在廣場巡邏。一問是煉法輪功的就抓上車,不上車就打人。我被抓送到前門派出所,在那裏我看見老、中、青、少就有300多人,老年人居多。一個個都要被搜身,要報地址和姓名,不報就遭毒打。法輪功學員都用大忍之心對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告訴警察們自己沒煉法輪功之前身體是甚麼樣的,煉功後又是甚麼樣,法輪功是如何教自己做一個真誠、善良、忍讓,品行高尚的好人。當時在派出所坪裏法輪功學員們打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的聲音震驚天地,惡警受不了把耳朵掩住。他們用七、八個車,一車一車地把人送往各公安局。我在車上看到有一個青年小伙子背著2歲小孩,小孩被惡警搶走了,小伙子問惡警要小孩,立即就被4個惡警打倒在車的過道上,用皮鞋踩著脖子不鬆,小伙子的臉被憋得紫紅。有個山東法輪功學員指責惡警們的暴行,他們就打那個山東學員。到了崇文公安局,惡警把那個山東學員穿的衣服扒光,倒冷水,北京1月天氣很冷,我看見掃帚都結有凍珠子。當時惡警們把他打得鼻孔出血。
我也被他們脫光衣服,站在外面風口地上,一站就是5小時,冷得我渾身直哆嗦,牙齒上下打嗑。在審問地址和姓名時,我沒有告訴他們。他們聽我口音是湖南衡陽人,晚上10點左右把我送到一星花園衡陽公館,把我身上僅有的18元錢也搜走了。七天後,我被衡陽縣杉橋鎮派出所王士東和杉橋鎮肖書記接回,非法關押在衡陽縣拘留所。他們到我家抄家,把我的大法書洗劫一空。在拘留所關押15天,要我交生活費300元,罰款5500元,才能放我回家。因我家沒有錢,臘月二十二日,衡陽縣杉橋鎮派出所王士東將我送衡陽縣看守所關押。一進看守所,我就被搜身、剪衣扣,送入一監。我一進門就遭遇洗「冷水澡」,一桶冰冷的水往我身上倒。第二天正值過小年,我被犯人唐小軍和牢頭廖仲暉及邱××、唐××四人毒打,打得頭臉腫起,差一點就死在裏面了。在那裏我呆了28天。我親人來看我,不能見面,只在電視見面,見面費25元。最後我家人交了7000多元。其中:杉橋鎮派出所所長收取5000元,縣610辦公室幹警收取2000元(610辦公室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類似希特勒的蓋世太保組織),然後由我妻子領人,並另交看守所300元,拘留所300元。我在拘留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3天,共交費7600元。沒有開任何收費收據。
2001年我和吳福松、劉中威一起看「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盤,被衡陽縣台元鎮高真村農電員彭承友舉報(他得1500元舉報獎金)。台元鎮派出所把我綁架到衡陽縣看守所。農曆二月初三去的,5天後台元鎮派出所劉湘元、龍××提審我,問我光盤哪來的。我就向他們講法輪功真相,師尊告訴我們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做到無私無我,我錯在那裏?他說:「我沒有說你們功法不好。」走過來就打我幾耳光。
二十二天後,衡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教導員伍建軍、曾××、台元鎮派出所廖××,到看守所把我雙手用手銬銬著,早上八點左右,用公安車將我押到衡陽縣西渡夏明翰廣場後面的國防大廈新世紀餐館204房間。伍建軍約30歲,另外2人約20歲。他們把過道的鐵門鎖住,把房間的窗簾拉上,開始折磨我。他們用腿將我壓跪在地上,用手銬從後背反過來銬上(右手從肩往後背,左手從腰往後背,二隻手反銬)。因我不配合,他們沒有得逞,就用手銬銬我一隻手,用不鏽鋼鋼管穿過手銬另一頭提起來用力晃動。另一個惡警用約1米長的鐵鏈子抽打我的後背,整整打了我4個鐘頭。我受不了的時候,我就喊:「惡警打好人啦!」他們心虛了,就要我跪在牆壁邊。兩個惡警守著不許睡覺。一直殘酷折磨我24個小時,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又將我送回看守所關押。我的大腿一直到整個後背身被打的全是烏黑,沒有一塊好地方。當時看守所許多人都看到,二個月後淤血才慢慢地散去。
我是一位六十多歲的毫無過錯、善良的老人,伍建軍等人聽著,論年齡我是你們的爺爺了,你們卻喪盡天良、心狠毒辣,把我打的遍身是傷。你們的良心哪去了?難道你們沒有父母兄弟妻子兒女嗎?難道這就是「人民公安」的所作所為嗎?天理不容啊!現在把你們的惡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下,你們必受到世人的譴責和蒼天的懲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7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據本法第234、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你們是知法犯法,公然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犯罪的是你們!
在看守所,惡警非法關押我70天後,非法處罰我一年半勞教,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育新學校。到勞教所檢查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勞教所拒收。當日返回衡陽縣看守所,後他們又非法關押我半個多月,勒索我家1000多元錢,才將我放回家,也沒有開任何收費收據。回家正值收割,我在田裏收割,衡陽縣610辦公室呂仲春帶領4人來我家騷擾,又要綁架我去。我告訴他們,我做一個比常人中好人還好的人錯在哪裏?你們成了江××的工具,知法犯法,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善惡必報。
2002年農曆10月14日,我在衡陽縣杉橋鎮兩塘村油庫講大法真象,被兩塘村書記顏學平舉報,杉橋鎮派出所辛廣生、楊××等6人搜我身,搜去我16元錢等物品,把我非法押送到縣看守所。在路上我跟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說江××給他們錢,他們就幹。這次在看守所關押我100天後,轉拘留所關押10天後放我回家。在關押期間,他們指使犯人打我。我遭受了販毒犯葉和元多次毒打。葉後來對我說:「是10監管教張副所長安排我監視你,不准你煉功,煉功就可以隨便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8條:「……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警察們就是在知法犯法。
2003年農曆8月26日,我在衡陽縣集兵鎮三峰村講法輪功真相,被村書記劉春禮舉報,集兵鎮派出所唐永峰把我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關押八天後,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絕食2天後,被釋放回家。
我把真話誠心告訴人們,是希望大家能通過我的經歷,不再受謊言的矇蔽,能夠用良知與理性衡量對與錯,明辨是非善惡,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我衷心希望大家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的美好幸福就在這一念。
只因煉功做好人,
牢獄進出三次整。
不求人間得與失,
只為真理申冤情。
謊言毒世眾矇蔽,
顛倒黑白施惡行。
渴望世人早驚醒,
明辨是非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