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雖已是七十四的老人,卻能生活自理,也減輕了國家和家庭的負擔。回憶自己的一生,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等錯誤的事情,可以說是對得起國家和人民的。自從學了法輪功,我堅持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有幾次上街買東西時,人家多找了錢,我當時退還。又有一次,單位出納發工資時,我回家清點發現多出一百元,隨即退還,從不多得一分不該得的錢和物,以善以德待人,身心健康。
可是,99年7.20後,江氏獨裁發動對大法的迫害,殘害好人。當地派出所警察幾次無故就把我非法拘留坐牢,如有一次我到地質隊一位戰友家玩,被惡人非法綁架去拘留所,關押半個月,說是「特殊時期」。也不知甚麼「特殊時期」需要把我這個做好人的老頭子關進監獄。
2002年11月份,十六大前夕的一天,單位王××和李××來找我說:「你等著派出所找你有事。」一會兒派出所幾名惡警開警車來說:「某某領導找你談話,一下就回。」連騙帶綁架,非法把我送到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甚麼理由、手續都沒有,非法關押我15天。至今非法關押我三次共38天,非法抄家兩次也沒有抄到甚麼他們想要的「證據」。
2001年7月,由開發區姓胡的和溫泉鎮顧曉輝為主,有五個單位各來一名幹部為監管員,在鎮所屬的企業招待所開辦封閉式的洗腦班,實際是變相的坐牢獄,從精神上對我和大法弟子共五人進行毒害,強迫看栽贓法輪功的自焚假象,肆意的造謠和謊言使人噁心。我們都抵制不聽。到半月時要每人交費800元,最後洗腦班以失敗告終。
四年來,每逢節假日和所謂特殊敏感時期,均由單位辦公室人員輪流監視,使人身自由都受到威脅、限制和打擊。在精神上隨時受到拘留、坐牢等恐嚇,在經濟上於2001年由單位主任周××宣布停發我工資4個月,在拘留坐牢和洗腦期間榨取資金1600多元。另外在2001年我孫子參軍已經選上,說我是煉法輪功,孫子受株連就此去掉他的名字,致使他心情遭受打擊。我只想做個好人,卻遭到無辜打擊至今苦冤無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