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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惡警和遼寧東港610歹徒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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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0日】我於96年喜得大法。得法前經醫生診斷我患有腦神經官能症,並發心臟病,同時還患有胃病、眩暈症。大把大把的吃藥也未見好轉。得法後一身輕,所有病症全部消失。對師父及大法的感激之情難於言表,只知道這個大法是真好,自己一定要修到底。

99年7.20,江氏邪惡集團開始鋪天蓋地造謠誹謗大法,我再也坐不住了,只想著我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中央領導人法輪大法好,電視上說的全是誣陷,是不實的。

7月22日下午,我與同修們一道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下車後我一路打聽,往天安門方向走去,在天安門廣場有一個便衣問我來幹甚麼,我說是來洪法的。問我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三個惡警蜂擁而上,將我強行拽上警車,拉至北京公安局。一個姓馮的惡警審問我,我借此機會向他講清真象,告訴他我在大法中受益的情況。

旁邊一女警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說:「我犯哪門法,你們根據哪條法律把我抓起來,給我扣這麼大帽子。」惡警說:「你不知道嗎?國家已經不讓煉功了,你怎麼還來北京?」又問我來了多少人,來的目的是甚麼?我說大法這麼好,應該讓國家領導人知道,我們來北京只是反映實情。

後來他們把我送到一個看守所,屋裏關押著3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晚上又把我送往招待所,路上一個老年惡警狠狠地對我說:「把你隨身帶的物品都交出來,你來這兒,身上沒帶錢嗎?都拿出來。」我說甚麼也沒帶。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居然違背國紀國法向我要錢,與土匪有甚麼兩樣。

第二天晚上,北京3個惡警將我押送到錦州,由東港公安局接回。東港警察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不煉就放,我回答說煉。說不煉就放人,煉就關進監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本身就是荒唐至極。後來我在當地拘留所被押5天後放回。

1999年9月9日,東港市610恐怖組織陰謀策劃綁架所有登記在冊的大法弟子。他們製造假經文,把大法弟子騙到一起,又以「非法聚會」為名抓捕大法弟子。他們闖到我家,說公安局長要和我說幾句話,一會就能回來。由於我沒能意識到這是惡警的陷阱,順從了他們。

結果第二天,我們一行17人就被關進了東港拒留所,半個月後又因為要過國慶節,當地惡警怕放我們出去後再上北京,又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將我們在深夜11點多送進東港市看守所。過了三四天才給家屬下了逮捕證。我們被關在拘留所裏居然會擾亂社會治安?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從一開始警察就沒講過甚麼法律,他們可以肆意妄為。明白迫害真相的人們都說「這簡直就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一個月以後,以周X為首的當地惡警又逼我們寫不煉功的保證,並揚言不寫馬上就送馬三家教養院。我沒能把握好心性,由於怕心,我被迫在惡警已寫好了的悔過書上簽了字。這並不是我內心的真實願望。後來惡警每人又非法罰款500元,才將我們放回。回到家後,我清醒地意識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我已寫出嚴正聲明,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我要堅修大法。

以後每到5.1、7.20、10.1、元旦等所謂敏感日,當地公安局就無故到我家騷擾。逼我照像,在不煉功保證書上簽字,並威脅我說再煉,就送洗腦班。我們全家人為此都替我擔驚受怕。學法輪功使我身心受益,家庭和諧,而江氏邪惡集團發動的這場對好人的鎮壓,卻使無數個家庭妻離子散,這是不爭的事實。

至今,我已修煉7年多了,大法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和睦的家庭,使我身心受益無窮。願所有善良的人們都來了解法輪大法,幫助制止這場對善良人的無辜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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