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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疾病消失 講真話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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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28日】江澤民妄圖通過封鎖媒體來掩蓋他迫害法輪功的事實,法輪功修煉者就利用一切江無法控制的渠道去講清真相,去消除由媒體謊言煽動的對法輪功的仇視。這裏我要告訴大家我的經歷。我還會繼續把同修受迫害的經歷等等事實告訴大家,揭露邪惡迫害真相、窒息邪惡。

得法

沒修煉法輪功以前,我體質虛弱,血色素長期偏低,有多種慢性疾病:慢性淺表性胃炎、泥沙性膽結石、慢性乙型肝炎、腰椎盤突出、還有風濕痛等等。人乾瘦,臉色灰暗焦黃。還經常性感冒,渾身無力。夏天身體發燙像個火爐,冬天四肢冰涼像個冰棒。沒有一天好日子過。

到了三十七、八歲眼睛就老花了,四十歲才出頭,醫生說我的內分泌的數值相當於六十歲老年婦女的,是早衰症狀。我尋遍了中國的名醫,只要聽說甚麼醫療方法對我治病有好處,我都願意承受痛苦去嘗試,還堅持慢跑、練太極拳等等,收效都不大。

我個性好強,工作起來可以忘了吃飯和睡覺,是單位的業務骨幹。93年我主抓的工作,為單位創造了近百萬的利潤,年終被評為行業系統的先進工作者。由於主抓項目需要連續不間斷地操作,人很疲勞,我病倒了。醫生們束手無策,說我身體虛不勝補,只有慢慢靜養,適量運動。我只感覺渾身都痛,躺在床上,身體怎麼擺放都難受,心裏發怵,整天哎喲哎喲地呻吟。我欲哭無淚,欲喊無聲,因為我的對手是疾病纏身、自然衰老!

1995年我有緣得到一本《轉法輪》,我通宵達旦一口氣看完了《轉法輪》,心裏有一種莫名的激動與興奮,他為我揭開了人類生老病死的千古之謎;告訴了我「真善忍」的修煉大法。我打心眼裏決定:我要修煉法輪功。

我最難忘懷的是我第一次能夠雙盤的那一刻:我在北京出差,白天為業務忙了一天,晚上回到賓館,心裏想:今天非得盤上雙盤。說來也奇:我腿硬,但第一次雙盤並沒有像煉單盤那樣雙腿的痛楚,我雙手結印後,眼淚、清鼻涕、額頭上豆大的汗珠潸然而下,弄濕了衣襟一大片。我沒有哭,但是眼淚卻止不住的流,整個人像浮在空氣中,又像在母親溫馨的懷抱裏。我深切地感受到師父對我的加持,我沐浴在佛光之中,那種幸福與美好是常人體會不到的。

我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走路腳下像安了個彈簧,步履輕盈。甚麼滋補品,美容護膚品,我統統丟棄不用了,而我臉上的氣色卻是前所未有的紅潤光澤,皮膚變得細膩。精力充沛,寫起文章來思路敏捷,效率提高。幹家務活也變得手腳麻利。所以認識我的人都說法輪功好。

法輪功是一塊人間淨土,我們集體學法煉功,學員們遵循師囑,自覺做到不殺生、不貪、不賭、不嫖、不吸毒、不酗酒、不抽煙,自覺糾正自身一切不良的生活習慣,時時事事處處用法輪佛法對照自己,淨化心靈,去除各種執著心。我所接觸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在不同程度上都收到了道德昇華,身體健康的效果。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我心裏深深地紮下了根。

江澤民在人們的心目中只不過是給人民、給國家帶來災難的大奸大惡的小丑。它設下「穩定壓倒一切」的政治煙霧、混淆視聽的騙局,掩蓋它對法輪功堅定者的血腥鎮壓。它要的「穩定」不是國家社稷的穩定,而是它個人獨裁「權位」的穩定。它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法西斯政策,動用四分之一的國家經濟鎮壓法輪功,經營鎮壓法輪功的恐怖主義,就是為了維持他由自己的小人妒忌引發的對善良修煉群眾的迫害。

江澤民與610歹徒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只能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遭世人的唾棄!

上訪被抓

99年4.25以後,我們煉功地──街心小花園被邪惡打破了往日的和諧與寧靜,派出所與街道辦事處的人員全部出動,擾亂推搡法輪功學員,強行遣散,不准煉功。

1999年7月20日以後,邪惡越來越囂張,新聞媒體造謠越來越離奇。走出去講清真相、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我們每個法輪功修煉者責無旁貸。我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分二步證實大法:第一步廣泛地散發真相材料,揭露邪惡。第二步路走出去,與邪惡正面交鋒。由於計劃周密,我向全國(除台灣)所有省份散發了近五千份(五萬張正反兩面文字)大法真相材料,由於參與的人少,計劃周密,做得非常成功。(中間有些小插曲,不過都是有驚無險。)

走第二步時,我有走出去回不來的思想準備。因為89年「六-四事件」期間,我正好在深圳,看到香港電視播放鎮壓學生的血腥場面,使我知道江澤民是不惜用無辜者的鮮血來大發淫威的。儘管我們有上訪的權利,用的是和平方式,也會被抓、被打、甚至失去生命。

我把手中的項目向領導與同事作了移交。為了不牽連家人,凡是能表明身份的證件與手機等物品,都沒有帶。只帶上自己製作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離開了家,就直奔火車站。

在火車站候車廳給便衣攔下,要我講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才能放行。哪怎麼可能呢!我心一橫,一邊掏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一邊用盡全身的力氣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深入人心!」幾個便衣撲上來,把我往車站治安室拖,我就一直反覆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原來人聲喧鬧的候車大廳突然靜靜的,空氣好像都凝固了,地上掉一根針都能聽得見。

我去北京的火車票被它們搜到。它們問我為甚麼要到北京?我告訴他們:「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法輪大法是修佛修道的高德大法,能使人道德昇華、身體健康。現在新聞報導嚴重失真,我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我有責任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如實向中央反映情況,澄清事實。這沒有錯!」。他們問我:姓名、年齡、哪裏人、家庭住址……。我一概不予理睬。他們急了,拿來攝像機,說讓我上電視曝光。我不予配合,他們上來兩個人,一個在前面掐住我的咽喉,一個在我身後掐住我的後脖子,讓我不能動。我心如止水,也不掙扎,只是把眼睛閉上,不配合照像,也不配合錄像。拿攝像機的人大吼:睜開眼睛!睜開眼睛!我只是靜靜地閉著眼睛微笑著。那人急了,上來把我推翻在地,我看到一隻穿著黑皮鞋的腳用力踹我,踢我,把我踢了一個翻身,又踢了一個翻身。我就感到奇怪:剛剛兩個人掐我脖子,這個人又踢我,我怎麼就沒感覺呢?我立刻想到正法口訣。我站起身,撣了撣身上的塵土,一個字一個字語調不高地說:「你們打我,我不痛。你們痛!」。掐我脖子、掐我咽喉與踢我的人驚恐地望著我,咧著嘴,又晃手又晃腳地露出一副醜態。這時有人說:「隊長來了。」這個隊長圍我轉了一圈說:「煉法輪功的。我八十幾歲的老媽也煉法輪功,我就是不讓她煉,她不就不煉了嗎……」。我看了他一眼說:「你不讓你八十幾歲的老母親煉法輪功,不等於是要她的命嗎!我不屑與你這種不孝的人說話!」這個隊長討個沒趣,甚麼話也沒說,灰溜溜地走了……。

我在市看守所裏的經歷

看守所竟然把關押的人當苦力,讓我們做布製出口玩具(有出口英文商標)的針線活。整個製作過程都要用手工縫製。牢頭故意刁難我,給我的針比別人短三分之一,還要我完成比別人多得多的活。我這邊積壓了一大堆活,根本完不成。白天做活大家都坐在鋪上,我還有一塊地能坐下來縫,到晚上鋪上、地下都躺著人,我只有站著縫。手指經常被針扎得鮮血淋淋。我們已經有三天三夜沒閤眼睡覺了。(大法弟子不應該配合邪惡,我沒有做好。)我一直反覆默誦《論語》。

單位領導通過關係到看守所來探視我。他們說我瘦得脫形了,說:這哪裏是人待的地方!(當時由於層次不夠,執著心太重,沒有想到應該正念走出看守所,繼續護法證實法)。我看到他們的善心,並不是為邪惡當說客來的,我感到很欣慰。因99年7.20以後,我利用彙報工作之便利,經常向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領導介紹法輪功、講真相,所以後來單位基本是維護我的。我告訴他們:同牢房關押的還有三位法輪功修煉者,其它都是吸毒、賣淫、小偷、經濟犯、還有一個殺人死囚。我們被逼做出口玩具,我已經有72個小時沒閤眼了。牢房關押了29人,每天晚上有其他犯人輪流值班(二人一班兩小時一換),監督法輪功修煉者。鋪上要睡23人,過道只有一米寬,地鋪寬一米,長二米,要睡四個人。與床鋪上相比地鋪是比較寬鬆的。因為床鋪上每人只有30公分寬度,只能側身插進去睡,只能一個姿式,根本無法翻身。我快速地講著,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只有五分鐘時間),管教進來說,快走吧,時間長了我們不好交待。他們讓我珍重,嘆息著離開了。

快過年了,牢頭傳達管教的意思:讓我們寫「悔過書」,說寫了就讓我們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我對牢頭說:到北京上訪是國家憲法賦於每個公民的權利,我沒有做錯。沒有甚麼好寫。我根本就不相信,在節日敏感時期,邪惡會放我們回家?!這是利用過年人的觀念動搖法輪功修煉者的意志。因撒真相傳單而被抓的××寫了「悔過書」,中午開飯後出去了,第二天中午開飯前又被帶回牢房,放出去時間沒有24小時。她說回家拿了幾件衣服,到單位呆了三個多小時,其餘時間是在派出所拘留室裏度過的,當天吃過中午飯她被宣布勞教。邪惡對她一點也沒有手軟。

在看守所裏除了沒完沒了的針線活,就是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白天要做出口的玩具,晚上安排所謂「學習」。要求每個人談改造認識,牢頭做記錄。我就談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經歷。

在看守所期間審問過二次。(因為惡警二次抄家一無所獲,拿不出整我的新材料)。審問的人也沒甚麼東西好再問下去,我就向他們洪法,談我修煉法輪功的受益經歷;談我面對被抓、被打,如何學法調整自己的情緒不起仇恨心;談自己在看守所這個特殊環境中,如何幫助那些從來不知道人間還存在真善忍的犯人消除身上的戾氣,重新做人;談大法弟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般人很難做到,所表現出來的高尚人品。我告訴他們:這一切都是修煉法輪功的結果,法輪大法確實能使人道德昇華,身體健康。兩位民警連說:「知道,知道,不是你一個這樣說,我們聽到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也知道你們都是好人。」

關進洗腦班

第一次離開看守所時,我所有禦寒保暖的衣、被、棉鞋及換洗的內衣全部留給了裏面家境困難的人,錢留給了沒有家人探視的可憐人。(我以為可以回家了。)沒想到從看守所出來,把我一個人轉移到一家賓館,在一個窗戶裝有鐵欄杆的封閉房間繼續關押,並且所有的一切費用要我承擔:賓館每天住宿費用160元,要求街道指派一個人,單位派一個人24小時看守我,要我支付這些人每天的人工費用。它們逼我寫「保證書」,否則不放人。

第一天來的是街道辦事處的兩位女主任,她們剛講了個開頭,我不想讓誣蔑大法的話說下去,打斷了她們的話頭,用平靜地語氣反問她們:你們做轉化工作的基點是甚麼?!她們面面相覷。我估計她們從來就沒想過這個問題,我接說:應該以國家的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為基點,而不應該是精神上折磨、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強權高壓手段。我向她們揭露了我在看守所裏了解的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事實:超負荷地幹活、限制大小便、冬天洗冷水澡、用毛竹片抽打耳光、用高壓電棍電擊臉、脖子、口腔、胸部、四肢到腳心。還有一位大法弟子因為在獄中高呼「法輪大法好」被扒光衣褲只留胸罩與內褲,人成大字狀綁在木板上扔在地上,上面只蓋了一床薄薄的被子,關押在黑牢,外面是冰天雪地,室內是滴水成冰啊。我問她們:這是說服教育嗎?這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嗎?這只能是法斯西暴行!我又說:人要將心比心,如果是你們的兄弟姊妹遭到這樣的凌辱,承受這樣的酷刑,你們會是甚麼樣的心情,用這種強權手段,對待修煉法輪功的普通老百姓,太過分了!這是對信仰自由的踐踏,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也就是對國家憲法的踐踏!難道你們就沒有惻隱之心嗎?迫害修煉真善忍的人難道不正是暴露了某些人的假惡暴嗎!假惡暴在全國風行,這難道不是國家的悲哀、中華民族的悲哀嗎?!我的師父要求我們在常人社會中做一好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這才是轉化的基點。從這個意義上講,人人都存在轉化問題,尤其是那些知法犯法的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在犯罪的人,更需要轉化到遵紀守法的立場上來。誰敢說我沒有轉化,誰敢說我這樣的轉化認識是錯的?這兩位街辦主任張口結舌,再也沒說一句,起身就走了。從此再也沒和我照面。

派出所的管段民警要我寫「四不」。我就要求他代我向610辦公室反映一個問題:把我繼續關押,請拿出司法上的手續。不讓我工作,斷了我的經濟來源,還要我支付賓館房租和看押人員的工費,牽連單位,影響單位正常工作與經濟效益。這是誰的主意?公安部有紅頭文件嗎?是哪一級領導的主意?給我一個答覆,沒有答覆,其它的事情免談。

它們說:法輪功上面是定性的,你不寫認識,是回不去的。我說:人要講一個「理」字,被關押人要支付牢房租金,還要支付看管人的工資,這種作法,從古代畫地為牢有司法歷史以來,中國司法歷史上沒有;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的司法史上也沒有,這種作法,這不是天大的荒謬嗎?!那個民警最後竟然說:「這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就是不一樣。」我也不客氣地說:「修煉法輪功的人,才是真正愛國,修真善忍才是社會真正的安定因素,而那些鎮壓法輪功的人,是腐敗的頭腦想出腐敗的政策,毀壞國家形象,喪失民心,才是真正在背叛國家人民啊!」

我向他們要求:「賓館的關押費用、不讓我煉功,身體老毛病又發的治療費用,有誰對我負責,這個人是誰?我要他個人承擔這些費用,並且要給我一個經過公證的書面承諾。你們能拿得出來嗎?」

我這一招還管點用,甚麼批呀甚麼抄報紙呀,他們再不提了。十幾天除了看守我的人以外,沒人來,事情就這樣拖著。(後來聽說,民警把我的意見與有關腐敗的頭腦想出腐敗的政策的原話,反映到610,610惡棍氣得把茶杯摔在地下發怒了,責備小民警幫腔。小民警在旁邊嚇得一句話不敢說。)

賓館的費用一天天在累積,經濟上的負擔越來越重。這就是政治流氓江××與禍國殃民的610辦公室,從經濟上拖垮法輪功修煉者的手段。它們就是以這種陰險、毒辣、無恥的手法,調動家人及單位做它們洗腦工作的幫兇。由於自己執著心太重,承受不了來自親人的壓力和單位領導「好意」的相勸,寫了「保證書」,做了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注]

儘管如此,區610辦公室還說我沒有寫揭批材料,如要求放人,必須街道辦的書記、單位領導、我丈夫、弟弟、姐姐等等聯名擔保,同時家裏要交三萬元擔保金。後來賓館結賬家裏支付了三千多元。

從賓館放出來以後,惡人對我繼續監視,限制人身自由。每天要家人陪我到單位上班,下班後,單位要派人送我到家門口,想阻斷與我外界的聯繫。

放出時間不到一個月,派出所又把我帶走,說有七、八人指證我有問題沒交待。並拿出幾個人的照片問我認識不認識,我說不認識。在派出所拘留室連續審問了五個晝夜,說我使市裏二百七十多人受牽連。我要他們把話說清楚,不要冤枉人!要他們把指證我的人叫到當面對質。他們拿別人的審問記錄在我面前晃,說別人都說了。我要看,他們又不給看,我就不理睬。他們看我不主動說,就講:××印資料的機子是不是你的,如果你不講複印機的來源,那麼××的麻煩就更大了。我一聽,我的事不能讓別人擔著呀,其實這時已經有些中了邪惡的圈套了。在這種思想支配下,我說:我是有一台,那是我準備開公司用的。有個朋友公司辦事處要用,我就借出去了。現在出了甚麼問題,我不知道。他們左一批人右一批人的連續審問:要我交待機子是從哪兒來的,甚麼時間買的,用機子作了甚麼,有沒有參與策劃……。我說:我的事我會承擔,我沒有做過的事,休想逼我承認!不管怎麼審就是這幾句話。第五天的上午,讓我簽拘留書,落款時間卻是四天前的日期。它們知法犯法,掩蓋非法把我關押在派出所的五個晝夜的事實。(按國家有關規定:派出所只能關押人24小時以內。)

二次進看守所

剛進牢門,牢頭對我說,上面有交待要我寫揭批。不寫不要想出去。我說:我剛來,你知道我姓甚麼名甚麼,為甚麼要我寫揭批?牢頭說:告訴你,你叫×××,你沒來之前,管教就交待下來了,對你就是要嚴格控制。我立刻就聽懂了:這是利用犯人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我問她這裏要幹活嗎?她說沒有生產任務。我想這次沒活幹就好。哪裏知道晚上睡覺讓你受夾擊,一面是牆壁,一邊是吸毒女睡覺時的突然襲擊。不是有人踩著你的頭髮,就是屁股突然對你一拱,讓你的臉突然撞向牆壁,或者是手推你一下,腳踢你一下,這些小動作幾乎每天晚上都會發生幾起。當時我唯一想到的是學法。一直默背《論語》,把我弄醒了我就接著背《論語》,心境一直保持平和,不氣、不怒、不爭。她們幾乎天天晚上如此,妄想用這種辦法摧毀我的意志。晚上不給我睡安生覺,白天不讓我閉眼睛,說我閉眼就是煉功,千方百計地挑釁想激怒我。我就是不理睬這些人,心裏背著《苦其心志》。(那時要知道發正念就好了,每天可以近距離發正念大量清除邪惡、清除迫害。)

還有幾天就關滿30天了,牢頭(是個經濟犯)知道我在牢裏是呆不長的,最後幾天竟然對我戀戀不捨,要我在牢房放風的一塊2平方米不到的小花圃裏插一枝月季花。我說,你插一下不就行了,幹嘛非要我來插,我可不想在這鬼地方留甚麼紀念。她竟然嘆息著說:我在這裏二年了,每年春天我都想多插幾枝花,我的手業力太大了,插不活。去年你們法輪功幫助插了一枝活了,你看就是這一枝,長得多好,你幫我插一枝吧。我看她眼裏閃動著淚花,是有一份真誠,我說:我知道你有一身的病,又是青光眼、腰椎盤突出,全身關節疼,你活的很苦、很累,你是在以花作為寄託暗喻新生。我告訴你:要想脫離人生的苦海,只有修煉法輪功,道德昇華,身體才能獲得健康。我接過她手中剛剪下的花枝插入土中。平常兇巴巴的牢頭淚水滴在剛入土的花枝上。

過後她驚奇地問我:你怎麼知道我的病還有青光眼?我只能告訴她我感覺到的。她給我看她的頸椎、腰椎動過手術留下的刀疤,說一到陰雨天就渾身痛。我告訴她:今後要善待大法弟子,才會有福報。她點點頭說:出去以後,我也要煉法輪功。我說:法輪功主要是修心性,從現在開始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就是在修煉了。

再進洗腦班

所謂的普法學校,實際上是專門關押法輪功修煉者的集中營,鐵門、鐵窗、鐵欄杆的房間(十平米不到)。室內配置了電視機,還安裝了攝像探頭和高音喇叭。吃喝拉撒抹身用水全部在他們的視線之下。我的床鋪是一張2尺5寸的木板床,我太睏了,倒下就睡覺了,並且睡得很沉。室內喇叭大放厥詞。我卻甚麼也聽不到。一連七、八天都是這樣。同室功友說我真能睡,問我原來失眠過嗎?我說沒煉法輪功以前,我是長期失眠,現在不會了。她被關在洗腦班裏已經有6個多月了,不給回家。

我能夠走出十平米不到房間,就是每天一次出去倒屎尿盆。(這個屎尿盆還讓我們出錢買)而且每次都有兩人跟著。我手提尿盆,走起路來歪歪倒倒的。同室功友說:你走路怎麼歪來歪去的,我說:這個路是斜(邪)的,我是正著走的。一番話把功友說樂了。她以為我是有意的。因為當時路邊有攻擊大法的黑板報。我這種情況一天比一天嚴重,後來就覺得天旋地轉,腳下站立不穩了,而且吃甚麼吐甚麼。它們要送我去醫院,我說不用,只要讓我煉功,馬上就能恢復正常。它們說:不行,要對你負責,有病要到醫院去看。(假惺惺都關心啦,不就是這種表面關心文章掩蓋下,用軟刀子殺人嗎?)來了兩個人硬把我架上車拖到了醫院。

醫生問我:你哪兒不舒服?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被他們關了幾個月不能回家,現在覺得天旋地轉,吃東西就吐,你知道這種症狀是無藥可治的,我需要的是休息。醫生聽了這番話,控制不住地大聲說:她說的對!是沒有甚麼藥好治,她需要的是休息!當時我就感到這位醫生還有良知在。它們毫無結果地把我從醫院送回來。我坐在床上當著它們的面打坐煉功,它們沒敢打擾我,悄悄地退了出去。

與我牽連的幾個同修,均被判勞教有三年,二年,一年半的,最長的被判勞改六年。警車吼叫著把他(她)們送往勞教所,我向他(她)們合十,目送他們離去。

輪到我了。法院來了二個人找我談話。他們做了自我介紹後,我立刻說:非常高興能見到你們兩位。女法院驚訝地說:為甚麼?我說:因為你們是在法院工作的呀,你們懂法,你們一定知道:法制社會所有的社會活動都必須在法律的監督之下進行,這個高級普法學習班是鐵門、鐵窗、鐵欄杆,室內還有攝像探頭,一天24小時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不准我們打電話,割斷我們與外界的聯繫,這是不折不扣的牢房。把我們這些人拘留在此,沒有任何司法手續,這個普法學習班不合法!如果你們認為合法,請問現在是經歷那一道司法程序?!這個普法學習班為甚麼竟能游離於法律的監督之外,「普法」非法!決定辦這樣的普法學習班的當權者,有沒有法律意識與法律常識?!請二位向你們的院長彙報,應該立即糾正這種不法情況。我告他們:我向學校負責人要求請律師為我辯護,他們通知我說上級有文件不允許法律界接法輪功的案子。你們能證實有這樣的事嗎?這麼說,在中國法律的陽光就照不到我們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上了?!我們法輪功修煉者就不受法律的保護?!那麼現在中國是法制社會,還是封建社會?!為甚麼不讓我回家,不讓我工作,不讓我與親人團聚!這二位法院的人張口結舌,他們低聲互語:這樣做是不合法的,面露尷尬。搪塞我說:你的情況我們不了解,我們調查一下再談吧。一句洗腦的詞沒說出就走了。

它們加強了對我的洗腦力度,讓我一個人呆在一個房間,室內的高音喇叭大放厥詞。我充耳不聞,我就背誦《論語》。街道辦的人一個也沒出面,管段民警悄悄告訴我:我的話很有說服力,街道的人不願意來。洗腦班的所謂書記對我說,跟我談話,他頭痛,感覺腦子不夠用、不好使。

它們安排了兩批的我根本就不認識的甚麼退了休的甚麼區的局長呀,甚麼外經處的處長呀,來給我洗腦。一來就是三、四個人。我採取的是主動出擊的辦法,一上來我就說很願意和你們交朋友,緊接我就介紹我煉法輪功受益的情況,然後話鋒一轉給他們講故事:講觀音菩薩、釋迦牟尼佛、修煉歷經苦難與度人的故事;講耶穌受難故事;講中國歷史上清官遭迫害的故事。話鋒再一轉說,我現在要是說假話,立刻就能出去,恢復自由。說真話,就會丟工作、就會遭受牢獄之災。而說真話是真正地為國家、為人民、為中華民族的繁榮昌盛。我還告訴他們:現在說真話的法輪功修煉者正在付出血的代價,一個有良知的人能無動於衷嗎?!二、三個小時一瞬間就過去了。甚麼局長、處長的都沒挨得上發話,他們說下班時間到,就走了。

後來幾次是外經處長手下的人來,他們抱怨說:上邊安排他們來,他們不得不來,他們為我講了不少好話,希望我寫認識給他們回去交差。我一時糊塗,又將以前寫過的幾句話又重複了一次。(因為當時我對自己的要求太低了,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

後來,所謂的校長與書記就親自找我談話,繼續逼著我寫揭批,並數落我的所謂罪狀:在洗腦班煉功,對自己借複印機給別人使用問題,沒有認識等等。我說:我不能昧著良心談認識。我做甚麼樣的形體動作健身,還要受到國家法律的限制嗎?健身動作難道有甚麼階級性嗎,打坐煉功在我們國家有幾千年的歷史了,沒有哪朝代是禁止的,你們就不覺得過分嗎,不覺得荒誕嗎?!複印機不是非法物品,擁有沒有罪。我要求把機子還給我。它們無言以對,反過來說我知識越多越反動。我說:《轉法輪》印在我的頭腦中,這是我的信仰。我的信仰沒有妨礙任何人,犯了甚麼法?!殺了我也沒用!後來它們就不理我了。

室內電視三天二頭的放被洗腦者痛哭流涕的錄像片讓我們看,還要讓我談認識。我想也沒想脫口而出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公安說:「這是甚麼意思?」我說:「當初他煉功好幾種疾病不翼而飛了,也是他發言給我們講過的,現在有壓力了,受不了了,又反過來這樣說,這人有甚麼意思!」公安楞住了。

因為幾次抄家,邪惡一無所獲,沒有證據。家裏人多方奔波,單位領導也多方疏通,說我對省、市直至單位都是有貢獻的,聯名力保要求放我出來。50多天的洗腦班,家裏又支付了三千多元。

回到家後,不久,我丈夫公派出國,照正常規定我可以隨行。它們說我「轉化」不徹底,我上了公安的黑名單不發給我護照。

每當想到我寫的保證,想到還有那麼多同修在牢裏受煎熬。我心裏就很難受,心情浮躁,影響學法和煉功。在邪惡面前,我沒有一滴淚,但在家裏我會忍不住嚎啕大哭。在我最消沉的時候,我接到了講真相揭露江澤民罪行的電話錄音。我真高興啊,眼淚止不住地流呀。我罵自己沒出息!大家都在講真相出生入死,無所顧忌。我又幹了甚麼呢,把自己關在家裏學法煉功,就能蕩盡心靈的灰塵,脫去人的這層殼嗎?!能算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嗎?!靜靜地反思:發現自己思想上有很多不好的因素:有維護常人社會的東西,有舊勢力的觀念,有怕心,尤其是在出來後,沒有繼續進行講真相,思想上存在舊勢力的干擾,默認了舊勢力的安排。痛定思痛:正是因為自己心不淨不純,舊勢力的亂法爛鬼才能鑽了我的空子,因為我有漏啊……。

我鄭重聲明:我寫的四不保證與審問、治安處理等相關材料的簽字、手印,一律作廢!與舊勢力徹底劃清界線,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出舊勢力的陰影。投入到正法洪流中來,不斷同化大法,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學法煉功、講清真相、發正念。

法輪功修煉者的講真相,絕不是在參與人的甚麼政治,不是甚麼反政府、反華……等等。這些罪名,恰恰是江澤民與它的「610辦公室」惡棍手中揮舞的大棒,用來給維持迫害找藉口。我們知道:江××種植仇恨靠的就是謊言,江××維持仇恨靠的就是掩蓋,掩蓋靠的是阻止法輪功講真相啊。它們對法輪功信仰堅定者,施以七十多種酷刑,正暴露了它們自己反政府反人民的本質。每一個良知未泯、心存善念的人,都應該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維護真、善、忍。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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