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姐姐一本《轉法輪》,手抄了《轉法輪法解》、《洪吟》,於是就在家多看書學法。當時我們本地沒有輔導站、集體煉功等活動。我就自己學,自己煉。我感受到自己變化得很快,學習進步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融洽了,以前病痛的感覺也全無了。我記著師父在《轉法輪》的話「佛法修煉你要勇猛精進的。」
99年4.25發生了,在江澤民「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那個大環境下,全國政治氣氛都變了,學校老師找我談過幾次話,要我放棄法輪功,接受××黨的思想轉化。我沒有聽信,我說法輪功是叫人向善的,做好人,更好的好人,最低層次上能達到祛病健身的。我給他們解釋了「真、善、忍」,校團支部書記無話可說,也就沒有再來說服我,老師也不再管我,但是說:「女孩子學法輪功將來嫁不出去。」就這樣給我施加精神壓力。
隨著江氏集團不斷恣意行事,7.20出現了,我體悟到師父《心自明》中講的「風雲突變天欲墜 排山搗海翻惡浪」。這時我媽媽也開始對我施加壓力,「學法輪功就不要讀書了。」要我出外打工,我繼父也附和著:「學校要開除你,女孩子讀書沒用,何不早點找個人嫁出去。」
不送我讀書了,無奈,我只好放棄讀書,就這樣,因為家人聽信了政府那些謊言宣傳助紂為虐,我失學了。
失學後,我繼父不能容忍我在他家吃、住,惡言惡語趕我走。我想學法輪功的人應該高標準要求自己,用高層次的理看問題,要有大忍之心,要能吃苦中之苦,就帶著法輪功的書到深圳打工。但是學法煉功的時間少了,每天晚上加班到很晚,這樣我修煉的很不精進,以為換個打工的環境就好了,但是打工兩年換了三四個廠,都是一樣。沒有學好法就不能真正實修,各種執著心不去,求安逸心也出來了,我就回了家。
但是父母見我沒掙到錢住在他們家裏,又把我趕出了家門。我於2001年底又回到家,這一次父母發了「善心」,好像我嫁不出去了,四處打探人家,並且我媽媽威逼我,不嫁就永遠別回來,不嫁就與你斷絕來往。我繼父自作主張地要求對方請客,給禮儀錢,等於出賣了我。這樣撮成了事實婚姻。
我覺得現在的婚姻要有一定的程序,並且要讓一般人理解,我辦了結婚證明,可是對方家受國內大環境的不好影響,也限制我學法輪功。後來我懷了小孩,在無止無休的壓力中,家裏人不讓我與同修聯繫,把我的大法書也毀了,並且揚言要打「110」報警。試想,如果沒有江澤民迫害政策的教唆和縱容,家人能因為我的信仰就這樣殘酷地對待我嗎?
沒有學法煉功的日子裏,病業殘酷地往我身上攻,懷孕後腳上長胎毒,實在太難受了,精神上很痛苦。就這樣在家裏抱著常人的觀念消極等待。
這期間,我媽媽經常對我姐、姐夫施加壓力,經常罵他們「害了我」,我說這是她的偏見,姐姐、姐夫是為我好,才把這麼好的法介紹給我。
在江澤民一夥攻擊法輪功的謊言宣傳接連不斷的環境下,家人終究還不能覺悟大法對我有多好,丈夫不接受我學法輪功,媽媽把我告上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我堅定正念,既然抓我來了,我就證實法,講清真象,不配合邪惡。我堅持煉功,堅定實修,用法充實自己的心,發正念清除邪惡,最後惡警「以情節輕微」為理由放了我。
雖然我現在流離失所,但我精神上是愉快的,因為我能與精進修煉的同修在一起。我要更快的提高自己,在法上提高,趕上正法進程,堅定不移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
我感謝師父幫助我走入正法洪流中來,希望還在家的,帶著常人執著不放的同修們趕快醒悟過來,在修煉的最後路上努力精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