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得法一週年之際,也就是1999年7月20日,風雲突變,江丑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軍、警、特務開始抓人、打人、搜書、毀書,真是邪惡至極!當時不知如何做好,只是在家學法煉功,直到1999年12月,同修在一起切磋和師父的點悟,才認識到應該依照《憲法》賦予我們信仰自由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向有關領導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說句公道話。告訴人們修「真、善、忍」沒有錯,作好人沒有錯。
四年來,為了一句真話,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我曾三次去北京證實大法,三次被非法拘留,時間長達105天。在拘留所受盡了警察、犯人的打罵、欺辱,冬天惡警指使犯人把我們十多個大法弟子強行趕到衛生間,放開自來水,讓我們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裏罰站……2000年12月10日深夜,派出所民警江某、王某突然闖入我家,隨便把我定個「擾亂社會治安罪」,拿著早就開好的拘留證,非法送進看守所,這些邪惡之徒對法輪功根本就不講法律。為了抗議非法關押,我開始絕食,它們四個惡警就將我按倒在地,兩個人踩我胳膊、另兩人踩腿,在地上插管子灌食進行迫害。它們根本就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更別說講衛生。它們還威脅我說:不寫保證,就勞教。有的惡警還引誘家屬送禮,當場被我回絕。後來,被迫害的快不行了,它們才放我回家,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又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
除了拘留之外,我曾三次被惡警通過欺騙、綁架等手段到洗腦班遭受精神迫害,時間長達134天。從1999年7.20以來,每到敏感日或接到上級密令,鄉里、村裏幹部就上門騷擾,門口小汽車裏有人監視我,嚴重的干擾了我正常的生活和人身自由,給本人及家庭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
希望我的遭遇能夠喚醒更多人的良知,制止對法輪大法的迫害,讓更多的世人明白真相,早日把江丑送上國際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