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6年得法的,在得法前因生活的困苦,使我脾氣暴躁,經常與丈夫吵架。這樣身體每況愈下,生活的艱辛使我身心疲憊。有時我想,我為甚麼要來到這世上,我又不太會與人交往,就這樣我在人海中苦苦掙扎著。一次家中無人時,我發出心底的聲音:師父!師父!這時,我不知道我喊的師父是誰,但是在不久,我得大法了。我知道我要找的師父,就是法輪大法的師父,我在人海中掙扎的心,終於找到了歸宿。我不再為生活的苦而苦惱,不再為別人對我的不公而怨恨,從此我又揚起了生命的風帆,我不再是水面上漂浮的落葉,我找到了生命的根。
自從修煉,家庭和睦了,在單位我按照「真、善、忍」去做,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得到了領導和用戶的表揚。
1999年7.20以後,由於江澤民一人的妒忌,開始邪惡的鎮壓,大法和師父蒙受不白之冤。作為深深受益於大法的我,我知道應該為大法、為師父鳴冤,向政府反映事實,但是我們的上訪,被單位強行叫回去了。回去後,單位多次找我們談話,讓我們放棄修煉。2000年1月,單位強行把我與幾個同修關押洗腦,不讓回家長達20多天,並用開除工作來威脅,給我們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壓力,孩子無人送上學。2000年4月,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單位無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使我失去了生活來源,而且還把辦洗腦班時的費用在工資中強行扣除。
2000年5月,因我去同修家交流,就被不法警察非法拘留30天。在看守所,惡警讓犯人看著我們不讓煉功,每天都強行一個姿勢坐板,不許說話、不許動,不許大法弟子閉眼,否則就被拳打腳踢。拘留所的伙食極差,吃不飽,而且還要交高額飯費。30天後,我被勒索5000元,才放出。2000年8月,因暑期首惡來北戴河,我又被非法拘留15天,因絕食遭毒打,並多次戴手銬吊在外邊。大法和師父不斷的被謊言攻擊,迫害越來越厲害。2000年12月,我終於踏上了去北京上訪的路,被抓回後,被非法關押50天,期間,被強行灌食12天,遭受酷刑折磨。惡警給我戴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的刑具,長達5天5夜,不能直立行走,夜間睡覺都戴著,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我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15天,被上繩一次,強行灌食,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時,惡警怕擔責任,才放我回家。
這四年來,只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就被抓了放,放了抓,身體一次次遭受折磨,一次次罰款,而且每到敏感日惡人都到家裏騷擾。我們家從來沒過一天安穩日子,丈夫每天都跟著提心吊膽,無法承受這巨大的壓力,被迫與我離婚,使我有家不能回。
以上是我控告江澤民及其610犯罪團夥的證據,望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把我的被迫害經過,提交給法庭及國際人權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