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警察為推脫責任,於2003年5月20日把被非法判刑並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送往新鄉勞改場。逵玉娟、丁建英、楊貴凡,林燕等大法弟子因體檢身體不合格,勞改場拒收,被退回到南陽市二所。
2003年6月5日,惡警第二次將這些大法弟子送往新鄉。到新鄉後,惡警打電話開後門找熟人,當時被大法弟子揭穿、曝光。大法弟子們還在人多的飯場(大街)高喊「法輪大法好」,並向人們講真相,散發自己寫的真相資料。
到勞改場門口,南陽惡警的關係戶在那裏等著,雖然禮也送了,給勞改場好話也說了,並告訴勞改場領導,這幾個大法弟子絕食已40多天了。儘管南陽惡警千方百計,花錢送禮、找關係欲送大法弟子進勞改場,這次大法弟子身體檢查仍不合格。勞改場領導最後說:「弄幾個這樣的,我們怎麼辦?」於是這些大法弟子又一次被退回南陽二所。
大法弟子在獄中繼續絕食抗議非法迫害,2003年6月12日逵玉娟心臟劇疼,所內檢查,高壓80,低壓60,脈搏每分鐘40,心電圖:心肌缺血,引起間歇性心絞痛。內臟外部時時劇烈疼痛(大件受損)。丁建英身體內臟部位不適,有疼痛症狀,頭部疼痛,雙眼昏花,耳鳴(像灌水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