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小賣部無證經營,不交工商管理費,也不交稅,但價錢奇貴,而且買大量假貨!也沒人敢去打假。每星期三買東西,只有號長和一個打手能去統一代買,奇貴,也不知是號長"貪污"還是所裏賣的貴?!
二所的飯也是吃不飽,早晨一勺玉米糝,中午一勺白麵條,晚上一個饃,一勺蒸饃水稀飯,卻在上級檢查時由號長、打手教每個犯人說:"吃的飽,吃的好。一個星期一小改善,一個月一大改善,一月改善六次"等謊言。實際只改善兩次--把蒸饃水該為粉條湯(漂了兩三片肥肉)沒加饃;把午飯和晚飯顛倒一下。粉條湯給號內犯人少打一些,省下的又逐號當作"糊辣湯"叫賣,本來是國家撥款給犯人的伙食,剋扣後再賣給犯人賺錢,一份3元,買的人少了減為2元。
二所警察王偉領著"外牢"人員,逐號賣奇貴的飯菜:白米粉(沒菜)5元一份,配菜扣碗12或15元;涼拌豆腐6元;豆芽6元;菜價最底也是6元。湯圓4元一份,只有10個;油條5元一斤,也沒稱,實際只有7兩左右……等等。國家撥款的伙食故意剋扣讓犯人餓肚子後再多賣小伙飯使勁發犯人財。
二所沒收犯人的皮帶、皮鞋、物品等不打條,過後也不退還本人,凡穿皮鞋的如果又沒錢買拖鞋,一律光著腳進號,大雪天也不例外。(只一點:唯錢可以,沒收後打條,上折子能在內部買東西)。
另:榆樹莊光武路精神病院路口,天一駕校東,臨光武路的一個院子被公安租賃下來,也是專關法輪功學員的。
(大陸弟子200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