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關進洗腦班是從99年7月剛剛開始鎮壓法輪功,縣610與公安局合夥非法將原法輪功輔導員45名,全部由警車押送到民兵訓練基地。首先,將45名大法修煉者集中在一個大教室裏,由公安局長誣陷法輪功。大法修煉者向他提問,惡棍局長惱羞成怒,當即令特警將大法弟子踢倒捆綁,拖至烈日下曝曬(當時是42度的高溫),然後吼到:「誰再提問題,就是這樣的下場。」當日夜間,一名大法弟子打坐煉功被惡警發現,便拳打腳踢,第二天便被送至公安局倒掛在房樑上毒打。後來這個惡警在各室(男女分為兩室)無恥地說:「現在都癱了,男人最要害的地方經不住打。」這次被迫害12天,迫害實際比監獄還惡劣。這裏沒有一點人身自由,衣、食、住、行全被控制,在40幾度的高溫下,沒地方洗漱,晚上蚊蟲叮咬,根本無法入睡,與外界隔絕,不准家屬探望,我們常聽到大門口處大法弟子的親屬哭喊著求見裏面親人的聲音。
第二次被關進洗腦班是於2000年2月。我們30多名大法弟子全部被劫持到洗腦班,其中包括一名12歲的小學生。分男女室,我們女室有14人。從第一天起,就開始逼我們寫「保證書」等。三天下來,大多數學員寫了自己修煉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感謝師父,讚揚大法,這一切激怒了惡警。第四天傍晚,惡警田X將大法弟子劉慧(化名)、江淑華(化名)、羅潔(化名)等帶上手銬腳鐐,吊在室外的鐵架上,然後讓其他惡警輪番用高壓電伏的電棒電擊她們的臉和脖子,慘叫聲不斷傳入監室,他們就是想用此方法來嚇唬室內的大法弟子。直到江淑華嘔吐不止、臉色蒼白說不出話來為止。第17天的時候,由於大部份學員堅持信仰,由田X為首的惡人又開始迫害大法弟子。惡警重點對劉慧、江淑華、朱麗貞(化名)、羅潔等五名女大法弟子,單獨關押審訊。他們把江淑華戴上手銬腳鐐吊掛在外面的鐵架子上,用高壓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尤其是她的面部,邊電邊口出淫詞穢語。江淑華寧死不屈,與他們講道理,惡警田×由於辯不過,就找來一根一米多長,五寸粗的木棒,兇惡的朝著江淑華的臂部和腰部不停的亂打,直累得他冒汗,脫掉毛衣,穿著襯衣還拼命抽打,那麼粗的木棒被打成了兩節,直到江淑華暈過去為止。此時,緊挨著女室的「保衛室」不時傳出大法弟子劉慧的慘叫聲,這是惡警常××在折磨劉慧,他邊數電擊的次數,邊加電伏電擊劉慧,他數到150下時,劉慧仍不吐一字有違大法的話,常××便用煙頭熏劉慧的手和下顎,劉慧疼痛難忍,不時慘叫,常××又拿出彈弓彈劉慧的臉。挨著男室的「幫教隊」宿舍是蒙××在折磨大法弟子朱麗貞,無論用電棒、木棍、彈弓怎麼折磨,朱麗貞也沒吭一聲,於是田、常、蒙等幾名泯滅天良的惡人一齊用電棒、木棍、拳腳向朱麗貞下毒手,這樣折磨了約10分鐘,朱麗貞的鼻子、嘴裏全是鮮血,流淌了一地,這時他們才把她從懸掛的床上放下來。就這樣惡警們對劉慧等五名女大法弟子,毒打折磨了約五個小時,一直到深夜12點,她們五個才帶著手銬腳鐐踉蹌地回到女室。第二天早晨惡警照樣讓遍體鱗傷的五名女大法弟子跑步,而且是帶著手銬腳鐐,不跑,惡警就從後面猛推,至使羅潔後腳跟被腳鐐磨得血肉模糊。江淑華由於電棒的電擊,滿臉大紫泡,並且腫脹變形,嘴也歪了,並且腫脹得三天不能吃飯。毒打後第二天,田×到各室說,縣委縣政府下達的中央某人的密令,對待法輪功弟子要比對待殺人犯還要嚴,打死就打死,打不死只要留一口氣就行。我在這洗腦班被非法關押4個月,其他學員有被關押8個月的,9個月的,最長的長達近兩年。
我第三次被囚禁關押,然後轉入洗腦班,時間是2001年7月,這次被縣政府不法人員非法審訊、關押的涉及40人。抓進公安局後被拘留,又轉入洗腦班的有16人,其餘24人被非法罰款一到三千元後放回監視居住。我們這16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罰款五千元(連張紙條都沒打)現金,拘留後又無限期關押在洗腦班。據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說,是按上邊「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命令辦的。所以我們40名大法弟子在第一天進公安局時,都經歷了肉體上幾乎被滅絕的生死關卡。我剛被帶到公安局政保科,四名惡警二話沒說,便對我拳腳相加,踢到在地,惡警李××、蒙××用電棍電擊我的兩手心,惡警常××等用電棍分別同時電擊我的兩腳心,我被電擊地神經痙攣、噁心嘔吐、手腳麻木,約五分鐘他們才罷手,並嘲笑說,太不禁折騰了。他們把我拖至禁閉室,手銬吊銬在暖氣管上。接下來的十天,惡徒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惡警每六人電擊一名男大法弟子,除了電擊兩手心,腳心外,頭頂處由一名惡警電擊,還有一名惡警坐在椅子上夾住大法弟子,以防電擊時躲閃,並且專門電擊肉薄的地方,如頭頂,腳踝骨處。這一次,610暴徒不僅從肉體上折磨、還從人格上侮辱我們,把我們用繩子綁了與死刑犯一起參加「公判、公捕」大會,嚴重侵犯了大法弟子的人格和尊嚴。
在看守所20天後,我被轉入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我看見和我同室的大法弟子後背全是被電擊燒灼的膿包,脖子上也全是,她們睡覺時只好趴著。到洗腦班的第二天晚上9點鐘,惡警常××和蒙××將我用警車押送到公安局政保科,進屋後,政保科長、副科長正全副武裝的等著我,並把我拽到戒具椅上,先是惡警常××揮起雙手朝我臉上猛擊,打得我眼冒金花,並審問我,我對他們置之不理。蔣××說:「不給她點真招子,她不會說實話。」,便走了出去(他其實是暗示惡警整治我),於是常、蒙等四名惡警一齊動手,用繩子將我的胳膊背到後面緊緊地捆綁起來,見我不怕,便再一次勒緊繩索,我義正詞嚴地問他們:「我犯了甚麼法,你們捫心自問,是你們犯法還是我犯法,是誰在傷害人,你們的職責是保護人民,就這樣保護嗎?」他們無言以對,只好解開繩索,他們足足折磨了我3個小時,夜裏12點才把我送回洗腦班。以後一週內,他們只許我一天解一次手,就這樣非法在洗腦班關押了我五個月。
縣委、縣政府及其下屬610辦公室,在江××的授意下,極盡邪惡之所能迫害我們這些信仰真善忍的人群,四年來全縣上下,公安抓人,抄家,翻箱倒櫃,把所有貴重物品洗劫一空,家用物品狼藉滿地。
我於99年、2000年、2001年先後被非法關押近10個月。兩次被降三級工資。公安兩次非法罰款我8000元,加之所謂辦班生活費,共計一萬元,這相當於縣人均10年的生活費。由於三次在洗腦班受到殘酷的身體折磨,我的右手半年多不能提筆寫字,現在還經常麻木,握不上拳,原來煉功後好了的婦科病,現又復發。
由於我信仰法輪功,江××、610恐怖組織不僅迫害我個人,還對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因我被抓、被關,加之幾次抄家,和長期被監控,使得我丈夫犯了心臟病,看到警車就犯病,我們雙方70多歲的父母也因此造成了精神恐慌症。這一切難道不是江氏邪惡集團對中國人民搞的大恐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