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我不下車,又被拖到留置室。當時正下著小雨,弄得滿身都是泥,一會兒又被帶到會議室,問叫甚麼名字,我回答:「大法弟子」,其它問題拒絕回答。他們把我身上帶的錢、電子表都搜走,共200來元錢被扣押。一會兒又叫來兩個人給我照相,我就轉過身,面牆站著,上來兩名惡警扭胳膊、又揪頭髮,強行給我照像,我就閉眼搖頭,並發正念不讓他照出圖象來。那兩個人一看也問不出甚麼,就走了。一個年歲較大、身材較胖的惡警一邊咒罵一邊說:「我就專整你,拘留你、勞教你。」我在心裏說,你說了不算。邪惡勢力不配考驗大法弟子,你們破壞正法迫害大法弟子,這本身就是犯罪,我不承認你,我師父說了算,我自己說了算。我就是要堂堂正正地出去。幾個警察忙了半天卻不知道根據哪一條「法律」拘留我,我看著他們又可笑又可憐。他們罵大法,我就善意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要破壞大法和大法弟子。我不再理他們,就是發正念。
晚上我又被關到留置室裏,我心裏想著師父的話:「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這時我也冷靜下來,思考著怎樣用神的正念正行破除舊勢力的安排。上次被抓時,我當時不能在法上認識清楚,只是被動消極承受,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被迫害7個多月,最後絕食抗議兩個多月,身體從120多斤降至70斤左右,瘦得皮包骨頭,在身體極度虛弱、不能起床的情況下,才闖出看守所。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教訓是深刻的。這次絕不能再走舊勢力安排的路,我就在心裏和師父說:「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其它的都不要。我雖然還有常人的執著心,但是也不允許邪惡迫害,我們做的是宇宙中最正最好的事。邪惡不配在正法中起任何作用,不配考驗大法弟子,我怕甚麼?!我可以為證實大法放下生死,我可以為救度眾生而捨命。但是,我們有常人這個物質身體才能在這裏證實法、救度眾生,不允許任何邪惡以任何藉口迫害我,奪走我寶貴的生命。」同時我也認真找一找自己哪裏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發現是自己起了歡喜心、顯示心造成的,因為我經常白天發資料,認為沒事,逐漸放鬆了自己的正念,大白天就無所顧忌地做,才被邪惡鑽了空子。
師父《在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中講到:「所以它們會利用這些東西鑽空子。但是不管怎麼樣,師父是不承認它們的。你們也不承認它,堂堂正正地做好,否定它,正念足一些。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排除干擾》)我就開始背法,背《無存》、《助法》、《正念正行》、《正神》、《如來》等經文,加強自己的正念,純正自己,同時發出強大的正念,清除另外空間操縱派出所警察的邪惡,清除迫害我的邪惡,和自己的空間場。並請師父加持,我一定要用「正念顯神威」,堂堂正正的出去,我就不斷地背法,發正念,並留心觀察走的機會。
第二天中午,他們吃過午飯後,大概1點鐘左右,一個民警把我叫到會議室,寫筆錄,我拒絕回答,最後他叫我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我不簽、不按。他說:「你對政府有甚麼意見可以寫,你不簽名字,就寫大法弟子也行,你也不用按手印了。」他就把印油收起來了,我想這也是證實法、講真相的機會呀,我就開始寫:「XX派出所民警把我從街上劫持到派出所關押,限制人身自由,完全是非法行為,我沒有做任何壞事,我強烈抗議政府執法機關這種違法行為,法輪功學員只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向善做好人,做事考慮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做一個道德高尚、高境界中的好人,身心健康,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希望政府能客觀公正的了解法輪功,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還法輪大法清白……」
這時進來兩個女人,一個摟著警察的脖子,一個坐在他腿上……,我想這就是「人民警察」的形像。一會兒他們三個人都出去了。我一看派出所的大門敞開著,警衛室有值班的。我馬上發正念定住所有的人,不讓他們看到我,人怎麼能看到神呢,並請師父加持,默念正法口訣。就這樣我在師父慈悲加持下,前後不到24小時,就堂堂正正走出了派出所,又回到正法洪流中來了。
最後讓我們用師父的經文共勉,共同精進:「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排除干擾》)「你們從魔難中、在救度世人中、在更加清醒與成熟中又走過了一年。剩下的路,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你們的史前大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