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訪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省城上訪被抓,關在一個很大的屋子裏(屋裏擠滿了人,都是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然後進行登記,一批一批往住所地遣送。我拒不寫自己的名字。不一會兒,來了一個中等個胖子對我軟硬兼施,軟的不行他就對我來硬的,他說:「你為啥不簽名,你比別人了不起呀?」當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還怕你不成。當時我就反駁了他:「你有甚麼了不起,張狂啥,誰怕你。」
半夜1:40還在逼我簽字,我一看屋裏也沒幾個人了,不簽也不行了,簽完後兩個警察一邊挽著一隻胳膊,身後還是那個中等個胖子推著我。一邊走我不停地喊:「警察抓人了!為甚麼不抓壞人抓好人,抓老頭老太太算甚麼本事。」就這樣走了200多米,到了一個警車旁,車門是開著的,三個警察把我往車上推,當時有幾個學員已經坐裏了。我堅持不上警車,我高喊,跟他們講理,我說:「我不是壞人憑甚麼坐警車,警車是壞人坐的,我是好人絕對不能坐。」於是三個警察就使足了勁推我,可是也沒把我推上車。他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又轉身對著一輛高級豪華車對我說:「你看這個車行不行?」我說:「行。」我渾身一使勁,甩開三個警察自己就上車了。坐在警車裏的學員看我不坐,她們也都從車上下來了,並說:「她不坐我們也不坐。」在車上一個警察問我們煉多長時間了,但說得不尊重。我說:「請你說話尊重點,法輪功是指導我們修煉的大法,你不能隨便亂說。」
到了派出所後,我看算我在內有14個同修,警察看著不讓說話,更不讓出入,上廁所警察跟著。我就不聽他們的,我該幹啥幹啥,他們說我是頭。我說:法輪功裏沒有頭,都是修煉。在形勢的逼迫下有不少學員不敢承認自己是上訪,有的說去旅遊,有的說去探親等理由。我看到這些心裏很難過,心想我是大法弟子,我應該堂堂正正,在困難面前決不退縮,我應該用我的實際行動給大家以鼓勵,喚起同修的勇敢。
當給我錄口供時,問我去哪兒?「上訪」。為甚麼上訪?「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而且煉法輪功身體不得病,給公家省大量的醫藥費。這樣對待法輪功,是不負責任的,法輪功這麼好不讓我煉我想不通,想找上級領導說說心裏話。」給我錄口供時間最長,有半個小時,就聽我一人說,他們也記不下來。半個小時說得我嘴都乾了,一直向他們洪揚大法的博大精深,他們聽著聽著一笑說:「你回去吧。」我回到同修中間給他們講了錄口供的經過,大家振作起來了。開始交流著,似乎膽子大起來了。
第二天早晨〔7月22日〕4:40時,我們提出要晨煉,遭到拒絕,理由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不許煉功。5:30時,我要求往家裏打電話被拒絕後,我要求與所長談判:「我現在是公民而不是犯人,為甚麼打電話的權利都不給?」5:50時所教導員才同意我給家人打電話,然後我又給單位打電話講被抓的事實真相。坐在旁邊的警察一把搶下我手中的電話並厲聲訓斥我,還對我拍桌子瞪眼睛。我手往桌子上啪一拍,雙腿一盤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我對著他那張發怒的臉說:「你能把我怎麼樣?我還沒怕過誰。」
當天下午5:30時,各單位領導到派出所接人,接到我的時候,所長對我們領導說:「你們這老太太太厲害了。」然後就用拳頭開玩笑似的推我說:「你也太厲害了,你知道你昨天晚上訓斥的是誰嗎?」「不知道。」「你訓的是我們局長。」「哦!他是你的局長又不是我的局長,訓的對,沒毛病。」後來我回憶那個中等身材胖子逼我簽字、又推我上警車的人就是局長。
7月23日上午兩個警察登門先說:「法輪功不能再煉了,發現再煉依法處治。」我說:「那你看我夠甚麼罪?煉別的功我不會,就會煉法輪功,你想怎麼樣?無所謂。」警察說:「不但不能煉,還要把你所有的書、資料都交上來。」我說:「你自己搜吧。我是決不會拿出來的,死又能怎麼樣?」警察氣得臉變了顏色,惡狠狠地說:「你功還煉,書不交。」我說「對!要交先拿我腦袋」。他們氣呼呼地起身離開我家,我很客氣地樂呵呵地對他們說:「對不起,再見。」
二、單位
上班後單位領導輪番找我談話,從書記到班長,不管誰跟我談話,我都讓他沐浴在一派祥和的氣氛中,每次都是我說他們聽,聽完了他們都興奮,啥都說不出來,樂呵呵的說你回去吧。
有一次書記找我談,我採取先發制人,我說:「書記,我知道要說啥,你看,你有《轉法輪》,你自己說你看過無數遍了,你能反對我煉嗎?不過書記你放心,不管誰來調查了解,我都會證明你找我談了,做工作了,怎麼選擇那是我的自由和權利,一切後果由我來負擔,與你沒有任何關係。」從此以後凡是來自上邊610、保衛科的壓力他都替我擋駕。兩次後他再也不找我談了,只是暗地裏派了層層人看著我、監視我。
有一天我提前回家12分鐘,單位「開鍋」了,到處找。我剛進家門電話就響起來。這件事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反而沒有自由了,整天被人監視,我放下電話返回單位就去找領導評理。我利用他們看重烏紗帽的心來懾服他們,表面是他們在保護我,而實質上他們在保護他們自己。從那以後環境寬鬆多了,很長一段時間主要領導不再找我。有一天一個年輕的主任來找我說:上邊「610」讓寫認識。我明確告訴他:「我沒認識。我也是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這個認識就已經很高了,還要我認識甚麼?我熱愛祖國、熱愛人民、不反對××黨,我就煉煉法輪功,鍛煉鍛煉身體,我招誰惹誰了,總和我一個小老百姓過不去。我唱東方紅的時候,你們在哪呢?說誰是反革命,凡事別太過火了,給自己留點後路吧。」
來自單位的壓力一去不復返了。但是來自警方的騷擾時而不斷。街道居委會也頻頻登門,說我是法輪功在冊人員,重點人物。家庭環境緊張起來了。
三、警察騷擾
2003春節派出所想找我,到處搜集資料,散布謠言要找我如何如何。一天上午10點鐘左右登門說要跟我談談。我說:「行,談甚麼?想抓我嗎?法律是重證據的,你有證據嗎?搞錯了你要承擔責任的。我承認你是警察而你不是法律。」聽了我的這些話,他態度緩和下來說:「想你了,來看看你,沒有別的意思。」我說:「你到底要談甚麼?我就跟你談。」於是我開始談天文、談地理、談政治、談宗教,從國內到國外,每個問題他都不及我,而且他對我談問題的觀點都感到新鮮,並說這些東西都沒聽說過,談了20分鐘,他就堅持不下去了,最後以說不過為由走了。臨走他說了一句:「我勸你無論如何都不要煉法輪功了。」我說:「不行,不煉法輪功渾身都有病,要想沒有病就煉法輪功。」他說:「那好吧,哪天我再來。」我說:「你隨便吧,再見。」
春節過後不久,兩警察又來我家,一進屋就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煉哪!怎麼了?」於是他就開始誣蔑大法、誣蔑師父,我給他解釋他不聽,我大喝一聲:「住嘴!如果你再敢說一句,我就到公路上去喊法輪大法好!明天我就去北京,是你們逼我去的,抓我,我就把你們帶進去。」他們就開始向我攻擊,在這種情況下,我振臂高呼:「法輪大法好!」響徹雲霄。兩個警察目瞪口呆,半天才醒過神,轉身就走了。
又過了一段時間,一個警察帶一個便衣,警察敲門,便衣藏在門後邊,在門鏡裏看不見。一開門警察跟我交談,便衣滿屋走,偷偷察看甚麼,我發現後大喝一聲:「站住!請你放尊重點,這是我的家,不是市場。」那便衣乖乖的坐在沙發上甚麼都沒說。那警察說:「最近抓了不少人,都是發傳單的,你可別出去。」我說:「你們想立功去抓壞人、抓小偷,盡抓老頭老太太算啥本事?」他說:「他們發傳單、貼小條擾亂社會治安。」「我告訴你,他們沒擾亂誰,只是想說句真話,上訪不讓,講理不聽,人總得說話吧。跟你們當官的說不行,那就跟老百姓說,貼條、傳單那是說話的一種形式,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才採取那樣的一種說話的方式。」「好吧,我說不過你,」轉身又走了。
大約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兩個著裝警察登門進屋就說:「我來看看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你想學嗎?我教你。」於是雙腿一盤跟警察面對面地打一套第五套功法的煉功手印,打完後我問他:「記住了嗎?」他說:「沒有。」「你看懂了嗎?」「沒有。」最後他說:「跟你怎麼說都不聽,反正我跟你走的不是一條路。」我說:「其實啊,是你那套衣服鬧的,你沒有這套衣服,你跟我走的是一條路。」聽了這話他不但沒生氣,反而笑了。
後來換新片警了,有一天家裏停電,警察來了說:要查戶口。我說:停電查甚麼戶口。我就把裏屋門關了。隔不久,警察在我樓道堵了一天,我硬是沒開門。從那以後他們沒再來過我家。
三、家庭環境
由於警方、街道、單位的嚴重干擾,廣播電視的邪惡宣傳,使得家人非常緊張,整天嚇得吃不好,睡不實,一是怕我出事,株連九族影響他們各自的前程;二是怕電視上說的是真的。所以他們對我處處嚴加防範,終日不許我出門,也不許外人找我。就聽電視的,愛人經常因為我的信仰而摔東西,打罵,就連兒子對我都實行武力。家庭真的成了名副其實的勞教所。我很被動,但仍堅持信仰不動搖。因身在這個惡劣環境中,心裏很苦、很痛,常常淚水洗面,徘徊於無可奈何之中。記得有一次我和愛人包餃子,邊包邊向他講真相,剛說幾句他就罵了起來。罵我忍著,不跟他爭鬥,可是他越來越變本加厲,竟然罵起師父來了,實難容忍,我厲聲道,「你再罵一句?」他嚇得倒退好幾步,馬上說:「我該挨罵、我該挨罵。」從那以後他再也不對我說三道四的了。在家裏他主動支持我煉功,給我煉功創造條件,在外邊看見誰揭正法小條他就訓斥,聽見誰攻擊大法辱罵師父他就制止,而且他還說:「我可不能幹壞事。」每次他回家來給我講他的善舉的時候,我就表揚他、肯定他,他很高興。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善心越來越突出,越來越懂得怎樣去應付警察,怎樣保護大法和大法弟子。怕心越來越小了,脾氣也小了很多。
我的小兒子一度受謠言的毒害很深,幾乎電視說啥他信啥。他不聽我講真相,阻撓我學法煉功,甚至仇視我和大法。有一次居然對我動手,那一次我也教訓了他。當時我心裏真的也很苦,心想修煉咋這麼難?然而不管兒子丈夫對我怎樣,我都不記恨他們,仍以一顆修煉者的心對待他們,該講真相講真相,生活上對他們盡義務的要盡善盡美。在我的感召下,丈夫、兒子都改變了初衷,不再反對我修煉,有時還幫我做真相,暗中保護我。
四、責任
相當一段時間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跟不上正法進程,在無可奈何的狀態中徘徊了很長時間,當時痛苦、悲哀,不能擺脫。直到師父經文《建議》下來後,我才認識到大法弟子責任重大,我走出了家門,開展了證實大法的工作,使那些放棄修煉的人又步入了修煉的行列,讓他們從人心中走出來,溶入正法洪流中來,與此同時自己也努力做好。
記得有一個學員,法輪功受迫害以後她就不煉了,個人修煉時期她曾跟我很熟悉,7-20以後再沒見面。一天我去找她,見面後她說:「不認識你。」我不氣餒,還是親熱地說:「你不認識我,誰也不能認識我了。」她笑著無奈地把我讓到家裏。我跟她講了事實真相,送她光碟和資料,她堅定修煉了之後也能講真相了。像這樣的學員為數不少。但做這些事的過程中,也有學員不理解,說我往危險邊緣上推他們,也有的在背後說我。為此我也傷心過,我想只要我做好了,別人會改變看法的。
大法弟子證實法是歷史的責任,必須做。一天晚上我去做真相被便衣跟蹤,我快走他也快走,距離很近。我邊走邊發正念,我專走籬笆、繞樓角。當隔住他的視線時,我把挽式頭髮打開,變成披肩髮,把外衣脫下,團成團抱在胸前,整個變成了另外一個形像,從一個樓出來繞回家,安全脫險。
在講真象中開始效果不算太好,後來我發現常人有很多心可以利用作切入口,順他們的執著講真象很容易被接受,效果也很好。每當我與同修切磋談到以上的做法時,大家的反應也不一樣,有的說我常人心重,不慈悲;也有的說是人的尖滑等等。我也向內找在這個過程中看自己有沒有甚麼心應該去掉的。當然,能救度世人是最重要的。但是,修煉就是這樣,是不能從表面就事論事的。同修們有不同看法,在提出意見的時候,自己不願意更深地想一想,這本身也是一顆心。修煉人就是要在證實大法中,也真正提高自己。
自己法學的不好,在同修們鼓勵下,我鼓足了勇氣,才將這些經歷寫出來。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