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5日,我為了為法輪功討個公道,進京和平上訪。在火車上被警察發現,中途被抓。當晚被帶到鐵路公安局辦公室,身上的錢全被搜光,還被戴上手銬。這些腐敗幹部就依仗江澤民勒索煉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吃喝作樂。當天夜裏,我被送到縣公安局連夜審訊。惡警一天一宿沒讓我吃東西,也沒讓我喝一口水,自己帶的袋方便麵也不讓吃。我又渴又餓,昏了過去。這些替江澤民賣命的惡警,哪管我的死活呢!
第二天被關進拘留所,扣押了6天。之後又送到鎮辦的洗腦班關了70多天。我們被監控,失去人身自由,連上廁所都得請假,還有人跟著。最使人痛心的是我們男男女女21名大法弟子,被關在一間屋子裏,年紀最小的才12歲,還有一名孕婦。屋子裏只有7張床。晚上,擠得我一夜沒睡著,只好坐起來。屋子也很冷,牆上有冰霜,凍得我直哆嗦,感覺夜晚時間太長了,都喘不過氣來。我跟看管的人說:「關進監獄還分男女呢,把我們男女關在一起。」鎮副書記瞪著大眼睛,惡狠狠地說:「怎麼整你們法輪功的人也不過分。」他說這話哪有一點人的人性、道德。原所長時常拿我們取笑、指責和恐嚇。我們吃飯問題他們也不管,只好由鎮裏的大法弟子家人送點兒飯。我整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心要跳出來似的。我們說:「我們沒有錯,為甚麼這樣對待?」惡警說:「江澤民有令,把你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你們看電視上燒死的那個人是被打死的,倒上汽油點上火就說自己燒的。」這就是江澤民一夥的真面目。江澤民一夥編造導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欺騙全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
惡警還說:「不交錢不放人。」他們三次就勒索我1千多元,這些惡警藉機發橫財。我被嚴管,70多天才放回家。回家打開門一看,屋子裏空空的,所有的東西全丟了,包括床、鍋、柴禾、油、米、麵、肉和收音機等生活用品。電視也壞了。我驚呆了,我60多歲的一個人怎麼生活呀!
我們煉功人都是為了身體健康,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江澤民一夥卻打壓「真、善、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摧毀人們的道德和良知,毒害著整個人類。我呼籲全世界有良知的人們,認清江澤民一夥的邪惡本質,把他們送上法庭公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