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97年開始在戶外煉功,集體學法。由於腿不方便,母親一直陪伴我,無論颳風、下雨、寒暑,從不間斷。通過修煉,心性提高,身體漸漸得以康復。
99年7.20開始,一夜之間邪惡勢力鋪天蓋地的利用所有媒體進行造謠誣陷、惡毒誹謗法輪大法及創始人,逼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信仰,並上繳大法書籍。由於當時對法理解不深,不能嚴肅地對待大法修煉,做了不該做的事,把珍貴的大法書籍交給了居住單位,現在只要是一回想起來就痛心,後悔莫及。
99年9月開始,本地同修相繼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我也於10月12日隻身前往北京,但由於執著於和大法弟子一起上訪,到京後沒遇到同修後就回來了。這次雖沒做好,但見證了當權者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破壞人權,獨斷專橫的非法定性,抓捕和殘酷折磨大法弟子的過程。
2000年3月,為證實大法,我與其他幾個大法弟子到體育場煉功,被公安非法關押拘留15天。我們煉功,沒有喧嘩,沒有影響環境,被戴上破壞治安的違法帽子,真是對國家法律嚴肅性的一種貶低,完全是一種政治迫害行為。
2000年7月19日,我與一同修到北京上訪在車站被抓了回來後拘留15天。按照國家賦予的權利反映實際情況,就被非法抓捕關押。
2001年7月19日到一同修家切磋,遭公安非法搜查,並將我以串聯的名義送到派出所,我不配合邪惡,據理力爭,當時放回。當時的邪惡政策是二人以上學員在一起者,即視為串聯和非法聚會,可任意抓人。
2001年8月17日,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在車站被攔截,惡警搜包時未發現橫幅。坐汽車返回途中,公安追上來要我和另一同修上警車,我堅決不上,他們通知我愛人單位派車,欲送公安局,單位沒配合邪惡直接把我帶回了家,我知道是師父在幫我。後來公安看我不按他們的想法做,當即對家人非法罰款5000元。這才是非法聚財,不知錢用到哪裏,不知誰發了黑財?
2001年9月3日,我和母親去繳納電費,在途中見到我的鄰居(同修),送孩子報名上學,我就想把放在其家的書拿出來,這時我的父親也剛好路過,他即尾隨其後,將書奪了過去並帶到了他的辦公室。我就趕去要書,將書拿回。但不知道後來發生了很嚴重的事情,被人舉報,同修被抓,被抄家,下午公安又帶人到我家抄書,我沒讓他們拿走大法書。這次的教訓非常深刻,當時沒把握好,給大法、給同修帶來很大損失,同修被非法判一年勞教。我被非法關押了半年。這半年中我體會到了摔跤的痛苦以及修煉的嚴肅。後來聽說邪惡之徒在局內召開座談會,抄家時還動用了消防車扒窗子進屋。這才是非法抄家的一大「特色」。
2002年7月16日,我到師院內張貼真相資料,被保安人員發現,並舉報公安局,我當時邊講真相邊發正念,請師父加持,幾小時後被放回家,但大法書籍、光盤都被抄走,只留下一本《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