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將我帶上車後,為了不讓我知道我被帶到了哪裏,就用我的黑色外套把我整個頭包住。我問他們這樣做是為甚麼,他們說是為了我的「安全」。這不是純粹綁匪行為嗎?
我並沒有被帶到公安機關,而是被「××」一夥先後帶到了三個類似賓館的地方。中途我幾次想上廁所都被「××」等人拒絕。經過七個多小時的煎熬,晚上七點過我才被允許上廁所,這簡直是對一個人巨大的折磨和侮辱。在這裏我受到了地獄般的折磨。
自稱是「××」的警察想盡各種方法折磨和體罰我:他先讓我坐在一個木頭椅子上,然後將我的雙手反銬在椅背,這時,「××」竟然踩在我雙手之間的手銬上,並且不斷的向下用力。我的手腕在手銬的擠壓下頓時腫脹起來,腫脹得竟然高過了手銬,我此時覺得手好像就快被擠掉下來似的。與此同時,「××」讓我按他的意思交代問題,稍有不合他意的便耳光相加,如此折磨我至深夜。這個時候,由於長時間被聚光燈照射眼睛和長時間的折磨,我的意識開始有點混沌,很想睡覺。「××」看到我在椅子上欲睡的樣子說道:「這個椅子你坐著還舒服嘛,拿個凳子來」。馬上就有人拿來一根長一米五左右,寬二十釐米左右,高三十釐米左右的黃色長凳,「××」先讓我坐在凳子上面,並指揮著他的手下將我雙手銬在凳子兩邊最下面的橫框上,我頓時感到氣血上湧喘不過氣來。他對我說:「今天才第一天,慢慢來,你不交代,我有辦法讓你交代。」他問我:「你,曉得我是幹啥的不?」我答到:「不曉得。」「不曉得?哼!老子是直屬610辦公室的,直接受江澤民領導,老子把你弄死就像……(罵人話),反正現在鬧「非典」,弄死了拿麻袋一裝隨便一丟,就了事!」他說。
「××」看到我又想睡覺就吩咐手下道:「拿濕毛巾來給她『洗臉』」。於是他將我的頭搬起來昂著,用濕毛巾使勁的揉搓我的臉,就像要把我的臉撕下一樣。我感到非常疼痛,「洗臉」完畢後又用濕毛巾抽打我的臉,用濕毛巾打得不「過癮」,又用手抽我耳光,打得我眼睛直冒「金星」。這樣反覆折騰我數次後又讓我順著他的意思交代「問題」。我說:「我是冤枉的,我沒得啥子好說的。」「××」聽後惱羞成怒地大罵一些不堪入耳的話,邊罵邊用手擰我的腿。由於我坐在低矮的凳子上,腿部肌肉緊繃,他擰不起來,就用拳頭狠狠的捶打我的大腿,直到我的大腿腫脹得青紫。此時「××」得意的笑道:「嘿嘿……腫了唆!來來來,看,腫了,嘿嘿……」。我大腿上的青紫直到現在還依稀可辨。即使他們對我施加了這樣的暴行也不能讓我承認我有任何罪;不能讓我去胡亂指認我不認識的人;不能讓我幫助他們幹壞事。
第二天白天又換了一班人繼續拷問我。到了晚上,那個「××」又來了,他除了使用第一天的拷問方法外,又想出了新的招數來折磨我。每當我想睡覺時他就將我的頭向上掰住用手指狠戳我的額頭,然後,又用手向後狠抓我的頭皮,直到我的整個頭部發脹還不肯停手。現在用手輕按我的頭頂我都會感到非常疼痛。就這樣,「××」帶著他的十幾名手下輪番對我進行了五十多個小時連續不斷的拷問,他們不讓我睡覺,甚至不讓我上廁所,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殘。第三天的中午,當我被連續五十多個小時拷問過後,他們允許我上廁所。趁他們不注意,我將自己反鎖在廁所裏面,他們則在外面瘋狂的踹踢廁所門。一會兒踹開後,他們一擁而上將我拽了出來,「××」衝上前來狠狠的搧了我一陣耳光,我頓時感到我的左耳轟鳴驟起,聽不見任何的聲音了……。
與此同時,我的兒子找到派出所,詢問我的情況。陳X(警號有記錄)說:「你媽已經被拘留了」。他喊我兒子在我的拘留證上簽字,他說:「你簽了字,就可以拿到拘留通知單到拘留所去送衣服和錢物,你不簽就送不進去。」我兒子只好在我的拘留證上簽了字。當我兒子向他們詢問我的身體情況時,陳剛說:「你媽的身體情況好得很。」我兒子哪裏知道我還在這裏承受著這樣的折磨。下午三點過我被他們帶到了某鎮的看守所,收監的警察問我有無外傷,我說有,並給當時收監的警察看了。送我來看守所的谷XX大驚失色,馬上將我推出收監室,邊推邊說:「出去……出去……出去……。」此時的時間是2003年4月27號下午,他將我推出來後又跟剛剛詢問我的警察耳語了一番,具體說些甚麼不得而知。幾天後,陳X拿著我兒子簽字的拘留證說:「你看嘛,你兒子都簽了字了,你在這裏最多三十天,現在是你立功的時候了,立了功還可以早點出去。」他邊說邊拿出一疊照片讓我認,我根本就不認識照片上的任何一個人,我就如實向他說明。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不能幫助他們幹壞事。他們在幾次提審我都沒有找到他們要的答案,後來就很少來了。
在我被關押了一個月後,我才感到他們在欺騙我,他們根本就想一直把我關押在監獄裏繼續折磨我。我想:我不能繼續在這裏呆下去了,我一定要出去,哪怕是付出我生命的代價。我決定絕食抗議。我在監獄絕食期間,獄警讓雜犯來勸我:你要吃飯,你不能不要身體嘛,你的丈夫和兒子都在家等你回去,把身體餓壞了不好嘛。我想我的家人一定會支持我的,我更加堅定了絕食的信心。獄警看到沒有起到作用,就每天派兩個雜犯把我夾到醫務室強行給我輸液。
在我絕食十九天後,我被送到了醫院。在這裏繼續折磨我。每天只要我不吃飯,雙手就會被吊扣在鐵架床上,使我的頭不能接觸到床面,然後雙腳戴上腳鐐,每隻腳鐐上面還掛上三十六斤重的鐵球。鐵球的重力將我的身體拉直。時間一長我覺得身體好像要被扯開一樣。一天二十四小時(除了解手)我就被一直這樣被銬著。他們這樣折磨我就是想讓我吃飯,只要我一吃飯就會被他們弄回監獄繼續折磨我。他們越是這樣,我就知道他們怕我這樣,就越堅定了我絕食的信心。在我連續絕食二十八天後,他們被我的正念嚇住了,我最終堂堂正正地回到了家。
其實任何的「邪惡」都是「紙老虎」,它越是裝出一副「老虎」的樣子就說明它越是外強中乾,就越不可怕。
有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