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來,在向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媒體及世人講真象的過程中,深深體會到通過「看圖說話」--用真象圖片加以講解去講真象效果很好,特在此與大家分享。
俗話說「百聞不如一見」,「眼見為實」,常人都比較相信他所眼見的事物。當人們看到眾多被虐殺的善良的修煉者的照片,酷刑折磨所致的慘不忍睹的畫面,以及全國各省虐殺統計圖時,他們就能真實地感受到遍及全中國的恐怖。當他們看到鎮壓前中國政府曾給予法輪大法的褒獎,北美已給予我們600個褒獎以及法輪大法在中國,台灣及全世界洪傳的畫面,全世界的和平請願活動,以及各國政府的支持和聲援,就會明白法輪大法在全世界50多個國家受到歡迎,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是徒勞的。
一、以慈悲心向世人講真象,挽救眾生
師父告訴我們:「講清真相是對邪惡揭露的同時抑制邪惡,減少迫害;揭露邪惡的同時是清除民眾頭腦中被邪惡的造謠與假象的毒害,是在挽救人。這是最大的慈悲。」(《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致詞)
從7.20以來,我幾乎天天看明慧網,在夜深人靜之時,常常一個人坐在電腦前淚流滿面,邪惡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迫害使我震驚,同修對大法和師父的正信和他們的大無畏的精神使我震撼。每當我看到明慧網上被迫害致死的同修的數目在上升,每當我看著圖片給別人講解時,劉玉風、趙昕、袁江等眾多遇難同修的善良面孔使我感受到講清真象責任重大。好多時候我真能感覺到在我的背後是成千上萬的大陸同修與我一道在講真象,因此無論對方最初的態度如何,都不會使我膽怯。當我真的從內心深處想讓他們了解真象,不再受謊言的矇騙而不是有求於他們時,真能感動他們,使他們的態度發生很大的轉變,不少人會真誠地問:「我能為你們做點甚麼?」
師父還告訴我們:「大家要清楚講清真相對大法弟子太重要了。你不只是個人修煉問題。你個人的修煉是在救度著你自己所代表的龐大天體中的生命。你在講清真相中,你在救度著更多的甚至更大的其它的龐大天體與那天體中的生命,因為這是大法和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北美巡迴講法》)我明白我們現在做的是最正的事,也理解所有的世人,無論職位高低、貴踐(無論是總理、議員、市長、媒體、民間團體到一般市民)都是等待著我們講清真象的眾生,這樣在面對高官和媒體時就不會感到緊張、窘迫,而我遇到的任何人都成為我講真象的對像。
二、展板的啟示
在緬因州一次新聞發布會上,一位女記者看過展板後告訴我,她有個8個月大的女兒,她能真實地體會到王麗萱所經歷的心靈痛苦,也看到了鎮壓者的殘忍。她說像她這樣生活在自由國度的人僅僅通過閱讀報紙上的文字描述是難以想像出如此慘無人道的迫害。她鼓勵我們應到各地去展出圖片,讓更多的人知道真象。
為了向政府官員講清真象,我們曾在州政府大樓內舉行了4次圖片展,其中兩次是反映對女修煉者的迫害,和SOS緊急救援的專題圖片展,有兩次圖片展期間還同時進行了功法展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少議員及政府工作人員看了圖片展,有些人只是路過圖片展時掃視了那些慘不忍睹的畫面,對江澤民集團的血腥鎮壓就有了感性的認識。當我們以後到各個辦公室去徵簽支持信件或某一提案時,他們中的不少人告訴我們,他們已看到過真象展板,對我們表示同情,使我們體會到了圖片的功效。但是展板太大,不易搬動,而且每次需申請許可,有很多限制。後來我們將展板的小樣和一些最新圖片組成系列專題圖片,用彩色打印機打印出來,隨身攜帶給各界人士全面講真象,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三、用圖片向各界人士講真象
師父告訴我們:「……向世人講清我們是怎麼回事,告訴人們我們是被迫害的,一切的打壓手段都是造謠、中傷,完全都是迫害性的,而且是最邪惡的迫害」(《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
1、給政府官員講真象
最初我們向議員們洪法多是遞送文字材料,幾天或一週後打電話詢問,有些辦公室回答:「未收到」,或者收到後不知放在何處,往往沒有很深的印象,我們不得不補送材料。後來在約見政府官員時,我都帶上幾張、多則十幾張圖片。在敲門前,我先在辦公室外發正念,清理環境。進入辦公室後,無論是碰到秘書、助手或議員本人,除了用本人及家人受益為例,證實法輪大法使成千上萬的家庭受益外,給他們展示圖片講真象,不少政府工作人員被圖片中的情景所震驚,在了解真相後,對我們送去的真象材料比較認真對待,不少議員在了解了真象後都對我們表示了同情和支持。
一次,用圖片向一位議員的助手講真象,聽著聽著,她的眼眶溢滿了淚水。她詳細地告訴我如何做能更有效地得到各級政府的支持。她鼓勵我敲開每一個辦公室,用圖片向議員們講真象。後來我去找她預約見議員,恰好該議員正在辦公室內,她立即告訴議員,當天2:00PM我與議員有約見(其實我尚未預約)。議員看著圖片聽我講述後,帶頭起草了給總統布什和國會議員的信件,譴責江澤民政府對女修煉者的迫害,並將迫害細節寫入信中。在眾多同修們的共同努力下,有20多位議員在信上簽名以示支持。
前不久,我們為麻州兩位西人學員到北京和平請願被拘留一事到州政府請求幫助時,在咖啡廳碰到一位議員。當我們指著《見證》自焚真象部份有關王進東的疑點圖片講給他聽,我們話尚未說完,他已明白了自焚事件是江澤民政府所炮製、導演的,就像德國國會縱火案一樣,作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藉口。他緊接著問我們:「我能為你們做甚麼?」「我可以再作一項決議嗎?」(他曾為我們作過一個決議案)後來這位議員帶頭起草了一項決議案,並獲得通過,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系統迫害。
2、向非政府組織講真象
一次,我和一位同修在麻州婦女組織的會議前後,用圖片給與會者講真象,她們被這些殘酷迫害(尤其是對婦女的迫害)所震驚,表示願意幫助我們。她們不僅給麻州婦女組織的所有成員發出Email並附上給布什總統的簽名信,請成員們簽名支持停止迫害,並將此簽名信及SOS緊急救援的網址通過她們的網站發給其他的非政府組織,請他們共同呼籲制止虐殺。
3、向媒體講真象
一般來講,我們在與媒體打交道時都比較謹慎,因有時記者會問一些不太友好或不好回答的問題,或者按他們自己的理解來報導,致使有時見報時的報導與採訪的內容出入較大。但當我們用圖片給他們講真象時,我們就掌握了主動權,當告訴記者這些圖片是大陸修煉者冒著生命危險送出來的珍貴照片時,當記者們看到真實的血腥畫面聽我們講解時,真會觸動記者的良心,他們往往會認真地聽下去,在震驚之餘多半願意幫助我們並作正面的報導。
去年我們SOS緊急救援步行到法國一座小鎮時,法國國家三台採訪了我們,當我們給記者和攝影師展示真象圖片時,他們被這些畫面所震驚,當即攝影師要求學員舉著真象圖片,他拍攝了6張圖片。後來他們在電視節目的黃金時間播放了對我們步行小分隊的採訪,並將真象圖片在電視節目展示,起到很好的講清真象的效果。
4、向可貴的中國人講真象
多數情況下,我們給大陸來的中國人先講自焚真相,只要他們能停下來聽我們講解的,聽完之後都會改變,因為一個政府能炮製如此大的謊言來欺騙民眾,還有甚麼假造不出來。另外,法輪大法在50多個國家洪傳、當地眾多西人學功、以及全世界如火如荼的和平請願及SOS緊急救援的畫面都在揭穿江澤民集團關於法輪功在國外也被禁止的謊言。由於很多的酷刑折磨、虐殺是發生在牢獄、勞改營、洗腦班,除非親朋好友外,局外人是很難了解到迫害的殘酷性。社會表面平靜的假象,加之媒體的造謠、誣陷,使不少人對這場迫害麻木不仁,甚至助紂為虐,所以應該讓他們知道迫害的真象。
一次,我們向從大陸來哈佛大學參加學術會議的某大學教授發真象材料,這位教授將真相材料退回給我們,他向我們提了一些問題,在我們作了答覆之後,他突然問道:「你們能讓我看一下你們提到的在大陸普遍使用酷刑的圖片嗎?」正好我們帶有一些圖片,當他看到那些慘不忍睹的畫面時,感歎地說「我們(指高校教師和學生們)現在太不關心老百姓的死活了,『六四』之後,高校已對這些事麻木了,人們現在只關心怎樣掙更多的錢……」他要回了退還給我們的CD盤,說他一定要好好看一看並帶回國去。
一次,我遞送真象材料給中國代表團的一位官員,他不接,一聲不吭地只顧往前走,我邊走邊講,待他停下來在一攤位處看小禮品時,我將《見證》的酷刑折磨的畫面給他看,告訴他這是二十一世紀在中國發生的真實事情,我給他的光盤裏全是真事,他掃視這些畫面後,迅速地將真象材料拿去放入包中,一聲不吭地遞給我一本資料。後來當地同修告訴我,這正是他們目前所需要的資料。
體會到圖片講真相的特殊效果後,經過眾多同修(包括外州同修)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勞動(一位做編輯的西人學員與幾位中國同修熬了4個通宵,完成了英文《歷史的見證》的編輯工作),我們將圖片配上平時講真象的簡明扼要的解說詞彙編成中、英文的真象圖片冊《見證》和《歷史的見證》。真象圖片冊就像活動小展板,大家可以隨身攜帶,隨時隨地都便於取出來面對面地給人們講真相,無論是在辦公室、飛機場或是汽車站。圖片很直觀,即使是寥寥數語,亦可將大段文字描述才能說清的情景展現在人們面前,縱使參加講真象的同修不善言詞或英文口語不太好,通過圖片的輔助,也能達到較好的講清真象的效果。
一次,我們給一位議員的助手講真象,當他看到眾多學員在州政府大樓內平靜煉功的圖片時,立即告訴我們,人們看到這張圖片就會知道我們不是X教,因為美國政府絕不允許這樣的團體在政府大樓內舉行任何活動的。
我現在是隨身帶著《見證》和/或《歷史的見證》圖片冊,無論是遇見中國人或是西方人,都可以隨時「看圖說話」講真象,這是人人都可以參加的一項講真象活動。
大陸同修也可將從明慧網上打印出來的黑白或彩色圖片貼到布告欄或居民小區:如「自焚真象」,法輪大法在50多個國家洪傳、當地眾多西人學功、以及全世界如火如荼的和平請願及SOS緊急救援、以及各國政府的支持和聲援的畫面。正如師父所說:「使全世界的人、全中國的人都認識這場邪惡的時候,那邪惡還能起作用嗎?它就垮了。」(《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1/2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