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念之差,結果迥異
1、某地大法弟子時時在做著正法的事,但由於心性和人員的侷限,整個正法形勢沒有太大的突破。後來來了一部份流離失所的同修,大大加強了當地的正法力量,對當地的正法工作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法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為了響應當地「法輪大法日」,鏟除邪惡,救度世人,這部份同修採取了集體行動助師正法。後來其中兩位同修被抓。被抓的兩同修以強大的正念堅決破除邪惡之徒的迫害,通過絕食,先後被釋放,並被送回原居住地。其中一同修心正念強,被放後,再次立即離家出走,重新熔入到救度眾生的洪流之中;而另一同修為塵世情事所羈絆,滯留家中處理有關事宜,結果還未等處理完畢,即被邪惡聞知,再次落入魔爪。聽後,我的心驟然收聚,痛心徹肺。
交談中,有同修提到師父經文《出家弟子的原則》。同修說:師父此文雖然對出家弟子而言,但對於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更有其現實的指導意義。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與過去的出家弟子的狀態也沒甚麼區別,只不過不是在廟宇、道觀中,身雖在凡世紅塵中,但心已脫俗超凡,一心一意用在助師正法、鏟除邪惡、救度眾生上,每天除了學法、煉功、發正念,再就是製作真相資料、講清真相。流離失所其實實質上跟「出家」是一樣的。
師父說:「弟子們哪!世間的捨盡對在家弟子是漸漸去的執著,而對出家弟子,則是必須首先要做到的和出家的標準。」(《法輪佛法(精進要旨)》「出家弟子的原則」)。
2、還有一件事,一位流離失所在外半年多的同修,經不起情的誘惑,對兒子的情日漸濃密,忍不住給兒子打了一個電話,相約見面。結果被邪惡知曉。當其兒子租車前來相見時,邪惡尾隨而至。但是陰差陽錯,邪惡撲了個空,它們前腳走,同修後腳至,沒有受到迫害。
3、另有一同修A,堅修大法心不動,在多次被加期勞教迫害後,堂堂正正地從勞教所闖了出來。後因去看一位同關在勞教所、現已釋放的同修B,被惡人發現,再次被非法重判勞教三年,此事網上已經發表。筆者與同關在教養院後被釋放的另一位同修C交流,得知,同修B在勞教所特別堅定,令邪惡膽寒,所以同修A很敬佩同修B,從勞教所走出來後,時間不長就去看望,自己卻因此而再次身陷囹圄。
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所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自己知道的肯定都與自己有關的,這是百分之百的。師父說:「我告訴大家,如果一個人他要是沒有那麼大的業力,就絕對不會出現那麼大的難。」(《導航》「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師父說:「只是現在舊的邪惡勢力認為大法弟子還沒有完全鍛煉成熟,還要繼續鍛煉,還得維持邪惡。當然啦,舊勢力要這樣做我根本就不承認這些。」(《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
即使是邪惡有意加重迫害,我想如果我們自己無執著、無漏的話,師父和大法也不允許,而我們自身的正念之場就足以令邪惡滅盡。
另外師父在法中講得明明白白,大法修煉沒有榜樣,只有「以法為師」,所以同修做得好只能做為借鑑,使自己看到不足,從而更加精進,但不能把人的情摻和進去。去看望同修,這從各方面來講,也是無可非議,但要從正法大局出發,分清輕重緩急,要理智智慧,不能想當然,也不能憑著我不怕就隨心所欲,因我們是正法修煉,是在助師正法,我們的修煉和講真相直接關係到和我們有關的一切眾生能否得到光明的未來。對眾生負責、盡力救度他們是我們正法使命的根本。
師父說:「修煉是嚴肅的,差距拉開得越來越大了,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法輪佛法(精進要旨)》「挖根」)
二、理智智慧,切勿輕信
一日,某地三同修正在一起交流修煉體會,後來了一個以前曾修煉過大法的人,問有沒有真相資料,說自己也想做正法的事,同修一聽,願意做正法的事,這是好事,就說有,而且立即去找真相資料。這時,來人坐在椅子上,二郎腿一翹,叼起了煙捲,一同修一看,不對勁,修大法哪有吸煙的,不吸煙、不喝酒,不打人、不罵人,這在初修大法就應該做到的。正法進程已經推進到現在這個階段了,他還抽煙。三位同修馬上就清醒、明白了,立即發正念,用強大的正念破除了邪惡的迫害安排。
三、以法為師,正念識別
(1)一老年夫妻倆X和Y也自稱在「修大法」,平時大家都沒有發現有甚麼異常之處,從短暫接觸的過程中,還認為他們修得好,對大法很堅定,正法的事做得很好。後一同修去送師父經文,發現X站在院門口嘴裏叼著煙捲,看見同修來了,趕緊把煙偷偷地扔了。進到院裏,看到Y坐在炕上也叼著煙,見同修來了,也是趕緊把煙扔掉,並把裝煙葉的盒子推到炕櫃下邊去了。後這位同修把自己看到的情況一說,大家冷靜地回想了以前的一些片斷。
Y曾多次說要到北京去正法,但其家裏確實很困難,同修們被其助師正法的精神所感動,所以捐錢相助。但時間不長,去北京的事就不了了之了。另外,還從同修手中借錢做生意,同修們想不能因為生活而影響了他們的修煉。所以就答應借錢。
第一次去時,女同修就聞到X身上有煙味,就對自己的丈夫(也修大法)說了,結果丈夫說:就你事多,我怎麼就沒聞到?
第二次X再去時,女同修又聞到其身上的煙味,有了第一次的教訓,這次也就自己知道拉倒了,沒有再說。
另外,借完錢後,就再也見不到影了。通過這些蛛絲螞跡,警醒了同修。
(2)還有一位也是自稱「修大法」的,說自己與丈夫離婚了,帶著孩子,很困難,同修們也掏錢相助。但去她家時,每次都看到她丈夫都在屋裏。而且,在一年過年前的一天,到一同修家去,說自己太困難了,沒錢,這個年也沒法過去了。
結果同修說:我兜裏只有二百元錢,給你一百元吧。他也毫不客氣地要了。這裏只提出一些表面現象,望同修遇到任何人、任何事,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下,都以法為師,切勿憑感官、憑表面來判斷。切勿被情所帶動。
今天重溫師父下面的講法更感其博大的現實意義:「大法為了方便更多的人修煉,目前主要採取在常人社會中修,在工作或其它常人環境中磨煉,只有出家人才雲遊。可是目前有一些人打著大法弟子的幌子,全國到處亂竄,無故住在學員家裏,吃、喝、拿、要,招搖撞騙,利用學員善良的一面,鑽大法的空子。可是我們的學員為甚麼就分辨不清呢?」(《法輪佛法(精進要旨)「猛擊一掌」》。
「弟子們哪,我一再講修煉是嚴肅、是神聖的,同時我們的修煉要對社會負責,對人負責,也要對自己負責。」(《法輪佛法(精進要旨)》「肅清魔性」)。
「當然,形勢雖然還在好轉,可是邪惡還沒有最後除盡、還在表現,不能掉以輕心,還要繼續深入地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在圓滿這條路上真正地走好你的每一步。」(《導航》「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