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份,我進京上訪,肇州縣公安局把我關進縣看守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董治平告訴看守所副所長王忠對我進行毒打,打得我嘴往出淌血,嘴裏的肉被打得一條條的,打完之後,把我關進最黑的「四房」。叫犯人對我再進行毒打,四個犯人一齊向我瘋狂地毆打。一個月後,我才被放出看守所,但被罰款1000元。
2000年6月21日我們去省上訪,被高友帶回來,一同回來的還有朝陽鄉振興村的法輪功學員等七人。在朝陽派出所裏,身為所長的高友對我們破口大罵,不堪入耳,並大打出手。朝陽鄉永強村支部書記劉丕華髮瘋地打我耳光,逼我說師父不好,我不說他就不住手。後來把我送到肇州縣看守所,其餘法輪功學員被送進肇州縣拘留所。拘留50多天。我在看守所關押了50多天後被送到大慶市勞教所勞教一年。
雖歷經千辛萬苦,但我堅信,正義終究會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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