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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肇州縣用瘋狂暴力對待不寫保證書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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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9日】 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輪功被江澤民等竊國小人誣蔑為X教,我與妻子、同修三人進京上訪。然而信訪的大門緊閉著……回來時公安人員已在家守候多時了。我們因此被行政拘留一個月,並每人罰款一千元,而且未給我們收據。同時派出所民警又來到我家,記下電視等物品的品牌、型號,揚言說:「再要進京上訪,就全部沒收」。派出所民警還從其他法輪功學員身上搜出二千元據為己有。後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不但拘留,而且除了伙食費以外每人罰款五千元。不知這筆款項用在何處,據統計總計本地大法弟子被罰款約二十萬元。(肇州縣)

2000年六月二十日,我與肇州縣法輪功學員共12人進京上訪,可是,國務院信訪局門前站滿了各省駐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阻止我們進去,並把我們帶到大慶辦事處轉交給肇州縣公安局。來追趕我們的刑警隊員和派出所民警張中石,對我們強行搜身,搜出人民幣近二千元。返回途中不給我們買任何飲食。

回到肇州縣公安局,我們分別被帶回各轄區派出所。我與其他三位功友被帶到民主派出所。所長宋英輝、警長呂剛等民警對我們一頓瘋狂的拳打腳踢後在氣喘吁吁中仍大罵不止。下午,我與另一功友被刑事拘留關進肇州看守所。在這裏,我們親眼目睹了大法學員被迫害的慘狀。一功友因不寫「悔過書」被管教人員帶上手銬、腳鐐,並且上了吊環。管教還指使犯人對其進行百般折磨,慘叫之聲充滿號內,但李所長與管教王忠等仍不罷手,用皮鞭、塑料管子惡狠狠地抽打,並罵不絕口,直至皮開肉綻,鮮血淋淋,其慘狀令人目不忍睹。還有其他功友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直到鮮血滲透了衣褲……

八月十一日,肇州縣給我們關押的25名法輪功學員辦轉化學習班,在第二天的學習班上,在電視台的攝像機前,公安人員宣讀了對我與其他三位功友勞教三年的決定書。(實際上勞教一年,謊報三年無非是想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精神上摧殘,以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而後把我們四人帶上卡車、掛上標語在雨中遊街示眾後關進看守所,於8月14日送至大慶市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發生了我們不能接受的一個事實:法輪功學員王斌因不寫保證被活活打死。

我不明白,在我們與師父受到不公正對待時為何不允許我們說話?公民享有的上訪權力為何被視為非法行為?並且百般造謠誹謗。國家信訪局是幹甚麼的?哪裏還有民主?中國的人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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