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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下區委區政府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卑劣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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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9日】 劉西平、李國忠、李慶華、張桂生是幾個下流無恥、完全喪失人性的邪惡之徒。區委副書記劉西平對法輪功恨之入骨,親自布置要對法輪功弟子辦「轉化班學習班」。區政法委書記李國忠親自上陣,二人多次竄到「學習班」上發洩它們的仇恨:「要把法輪功學員打垮了,打怕了,轉化了」。「像你們這些練法輪功的人,千刀萬剮也不為過」。「一家有一個練法輪功的,全家都送到西伯利亞改造,看你還練不練」。「共產黨有的是辦法,對付法輪功不在話下,現在是給你們一個梯子下來,要是不下來,就撤了梯子摔死你們」。就是在他們的授意下,區公檢法人員全面進駐接管轉化班。在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慶華的指揮下,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刑訊逼供。

區委區政府為鼓勵公檢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明確表示:誰被上網揭露,誰打人最兇,就給誰立功。前不久,打人最兇的歷下區科院路派出所張桂生就因殘酷毆打法輪功弟子被上網而立功。張曾經用電警棍電擊法輪功學員,並把他(她)們剝光衣服用電警棍電擊乳頭和陰部。手段之惡劣,令人髮指。該所的王教導員也緊隨其後,在「轉化班」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據不完全統計,僅在班上被他親手毒打過的學員就有十幾名。打人的警察還有司裏街派出所的李教導員。區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隊和防暴大隊則專門負責對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區檢察院的徐明親自聯繫精神病院,將多名不轉化的學員送進去。

「學習班」採取的強制轉化辦法有:一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制裁。進班每人必須交一萬元,否則寫了轉化認識也不讓出去。二是精神折磨。不讓與親屬通電話,不准與外界接觸,晚上睡覺不准帶上門,不定時有人闖進房間,說是巡邏。學員24小時隨時可能受到提審和刑訊逼供或體罰。不准到室外活動,不准煉功,進班後強行搜查行李。每天強制通過高音喇叭收聽誣蔑法輪功的文章。三是肉體摧殘。採用的刑罰是儘量打肉體不暴露的地方,用手銬吊、煙頭燙、電警棍電、用繩子將手倒八字捆住吊起來、蹲桌底、蹲馬步、揪頭髮、擰耳朵、不讓睡覺、不准吃飯、喝水、不准上廁所、光腳在雪地裏站等。更惡毒的是強行抓住大法弟子的腳踩師父的照片或往他們的襠部塞。四是嚴密監控。轉化班初期的半個月,有時還有散步時間,但必須有民兵監視,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半月後就不准出門了,也不能去其他房間。如有親屬探望,必須有民兵在場監視並規定探視時間。被用過刑的人不准向別人說出用刑的情況並與其他人進行嚴格隔離。

歷下區委區政府辦的「法輪功練習者轉化學習班」根本不遵守法律,無視憲法、踐踏人權。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回答不出舉辦這種學習班是否合法這一問題。他們都是臨時放下手頭的工作被突然調來的。來到班上先開會,學習如何防止被法輪功「毒害」。「學習班」工作人員放著國法不學,卻專門派人到歷城區「轉化學習班」學習刑訊逼供經驗。

在歷下區委區政府少數敗類的授意下,學習班上所有打人的警察都已背離了自己的職業道德,嚴重違反了「警察法」的規定,喪失了做人的起碼原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敢於殘害大法弟子的兇手絕對逃脫不出「善惡有報」的自然法則。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人士都來關心此事,共同制止這種邪惡行徑的繼續,立即停止這種罪惡的「轉化學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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