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師信法,同修重見光明
我們背法小組有一名老年大法弟子,我認識她時她已失明五年了。在這五年當中,她信師信法,從不認為這是病。每天堅持五套功法一步到位,每天聽師父講法錄音三到四講。可想,生活的艱難,還在做家務。但她切菜做飯從來沒有傷著、燙著。她說都在師父的保護、看護下才能有這樣的平安,師恩難報。
有一天,我們背法還沒開始,她跟我講,她已經能看到我的臉了,她已經能看見了。她很激動的感謝師父的無所不能,為她承受了那麼多的罪業,同時她也感謝同修們的無私幫助。我看到、聽到這一切,真為她高興,同時也感恩師尊為弟子所承受的一切,師尊為弟子所做的一切,弟子無法報答,只有真修實修、堅定正悟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多去人心、觀念,跟師父回家。同時,在無意間我腦中閃出一念:我幫同修很多,下載明慧文件、發正念、交流、學法我都起了一定的重要作用。我飄飄然了,認為自己付出了很多。這一念一出,我立即警覺:這是貪天之功。
回到家,我回想了這一切,我為甚麼會有這貪天之功的心,同修的一切都是在師父的安排下、看護下,是師父慈悲偉大,是法的力量,是大法偉大。這不是不敬師不敬法的表現嗎?其中還包括求名、求同修認可。我問自己,這是為甚麼?這是真修嗎?
師父在《遠離險惡》中說:「你生生世世欠下業債的債主,甚至巨大的業債的受害者,一定叫你還,怎麼辦?」
我真是汗顏,師父,弟子對不起了,弟子一定要修掉這些不好的觀念,努力學好法,多去人心,多救人,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二、去怕心 修自己
有位同修講真相、發資料被警察照了相,而且警察直接找到同修,同修給他們四人講真相,並且領著警察到自己家裏,給了四張護身符,一本台曆,並講真相、做「三退」(退黨、團、隊)。
同修送走了警察後,就到學法點、資料點及同修家,叫同修幫著發正念。當時我正在學法點,就說:出了事,在自己家裏學法、發正念、找自己,怎麼還到處走呢?同修表示自己正念很強。我說:正念正行也得注意資料點、學法點以及同修的安全吧!她說:你這麼說,我就走了,上別的同修那去。我說:你去吧!同修又去了一個學法資料點。
我對同修的做法很不認可,覺的在這件事情上自己是在法上,為整體安全著想,卻沒有了善,也沒考慮同修的感受。
對這件事,我反思了一下,為甚麼讓我碰到?是叫我去掉甚麼東西呢?否則就不會讓我看到。仔細的查找,是我有怕心、不善、怨恨、抱怨心也是長期看不上同修的心。
是我的觀念,根本的執著,用固有的觀念去看事、去看人,沒有在法上去認真查找、對照。我對同修的不善、抱怨等等。同修的表現不就是我的一面鏡子嗎?用這面鏡子照自己,你有甚麼資格看不起同修、不認可她的做法。都是師父一起從地獄撈以來的生命,沒有甚麼你好、他好的。同修有正念我是不是在妒嫉她?還有邪黨文化的毒素,得理不饒人的心、顯示心、爭鬥心、不經意執著、潛意識的怕心、不善的表情,這些不都是自己的私心嗎?自己的問題嗎?還用沒修去的不乾淨的人心、人念、人情這些敗物來干擾、在間隔我們,我不能上當,挖出來去掉它、解體它。先天的我是純淨的,我沒有這些心,必須全部解體,徹底清除!
我悟到:這是在提高我的心性,師父是讓我長功,是好事,我還用長期沒修去的根本執著、觀念向外看、向外推,持續這麼長時間。我的做法不像一個修煉人,卻像常人。
我今後一定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對同修要慈悲,看不慣的要修自己,修口、謙卑的對人、對事,用法來對照自己,用真修、實修、用乾淨的心去做好三件事。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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