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善心對待「清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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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在師父的慈悲救度下,我走過了二十五年的修煉歷程。現將近年在所謂「清零」和被非法關押中的做法,和同修交流。

一、用善心對待「清零」人員

二零二一年的春天,一天十點左右,社區的工作人員與轄區派出所警察給我兒子打電話,要去了我電話號碼,給我打電話說要給我錄像,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等。我說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廢除了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我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都是合法的。我不簽字,也不錄像,都是為你們好。他們堅持要上門找我,問我在哪,我說我在電話已經說明白了,我不錄像,也不簽字,都是為你們好,和你們的領導說吧!就這樣他們也沒來我家找我。

同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我回家後,丈夫告訴我,給你打電話也打不通,居委會某書記說為了咱孫子上學,孩子工作不受影響,叫我替你簽了字了。我說:你替我簽字,對你和某書記都不好,今天他們下班了,明天我去把簽字的東西要回來。我把憲法關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公通字【2005】39號)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除出版法輪功書籍禁令,抄寫了一份準備給居委會書記,並找到同修請她明天九點給發正念。

我去居委會找到某主任,他把我領到會計兼出納室。我說我是某某某的妻子,來找你是要回他昨天替我簽的字,他說要不回來了,昨天三點送社區了,社區交上邊了。他三個人就開始你一句我一句的說我太自私了,不顧我孫子的前途等等,說簽了字就給除名了,也不管你了,你在家該怎麼煉就怎麼煉。我說某主任,我要是自私我就不來找你了,我丈夫簽的字,又不是我簽的,我順水推舟不就行了,我為甚麼要來要回簽字,主要是為了你好,我說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法律認定煉法輪功不合法。我把我抄寫的給了某主任,我說你有空好好看看。他說這麼多年我沒有找你,這次是為了你孫子好,才叫你丈夫替你簽字的,也是為了你們好。我說:我煉功我全家受益,我孫子不但身體好,前途也不會受影響,他有那個福份誰也擋不住,再說我們也不讓他去當兵,也不稀罕當公務員,幹甚麼也能掙錢吃飯。我說我煉功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一個好人,受到單位和我周圍的人好評,二十三年來沒吃一粒藥,為國家節省少說也有十多萬元的醫藥費,我身體好能照顧我丈夫和孫子,沒有給兒子添麻煩,使他安心工作,我還講了善惡有報,大法洪傳全世界等。講了一個多小時,最後我還是堅持讓他把簽字要回來給我。因當時在場的還有其他人,我沒給講「三退」。

回家後我和丈夫說,簽字沒要回來,交上邊去了,你寫個鄭重聲明吧,為了你好,他說:「你給寫,我簽字。」寫完後,我說把你以前破壞大法書,摔壞我的筆記本電腦等都寫上了,他看後簽了字,他可能感覺到我確實是為他好,我原來和同修多次勸他寫聲明,他就是不同意,就連他住院做手術前勸他寫聲明,他就是不答應。

十一月份一個星期五的晚上,我的一個親戚也在我們小區,打電話讓我到小區小花園,有事找我,我問甚麼事,他說居委會的某書記讓她找我(他們與某書記很熟),我因在家做資料,我說八點以後去她家。我去後她說某書記讓她和她丈夫做我工作,讓我去居委會簽字,說我丈夫簽的不行,必須我自己簽。我說我不會去簽字,我要找某書記講真相,勸他退黨,她丈夫對我發火,說不好聽的話,我也不動心,進一步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因我自己去,他就領我到會計室,人多沒法勸三退。星期一我們去居委會,某書記外出不在,星期二我有事沒去,某書記打電話問我親戚,親戚說做不通她的工作,她說要找你好好說一說,某書記連忙說不找她了,不找她了。

二、慈悲與威嚴同在

二零二二年的一天有人敲門,我丈夫開的門,居委會的一個女工作人員領著工作人員(介紹說是社區的)進到我家,說來找我,我說甚麼事,社區人員說,有些煉法輪功的人都簽字了,你簽不簽。我讓他們坐下後說: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通字【2005】39號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我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他說你煉功影響你孫子考大學等。我想他們又想用情來挑動我家人對大法不敬,逼迫我簽字,也想到有的同修就在家人,兒女逼迫下違心的簽了字,我想慈悲與威嚴同在,不能再讓他們用這種說法來迫害同修與家人,同時讓他們知道迫害是沒有法律條文和紅頭文件的,都是口頭傳達,誰幹誰承擔責任,於是我嚴厲的說,你說對我孫子考學等有影響,請拿出法律條文和上邊文件來,哪一條規定我煉法輪功不讓我孫子考大學,和影響我孫子甚麼,你把文件拿出來我們看看。她啞口無言,居委會的人急忙打圓場,說不影響你孫子上學、考大學。我說你們一次又一次找我以為了我孫子好為由,挑撥我的家人和我吵架,替我簽字,你們才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我煉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我身心受益。一個好身體能照顧好家人和孫子,做一個好妻子,好奶奶,你們要我簽字轉化上哪轉,轉化成假惡鬥不成?他倆看我越說越有理,急忙起來往外走,邊走邊說,不簽字我們每個月來一次,我送她們走說以後別來了,我們不歡迎。從此以後他們再也沒來。

通過這件事,我也認識到,不能被「清零」人員的說法及親情帶動,用法律和智慧揭穿他們的謊言,從而救度他們,

三、正念闖去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六月中旬,我地一位同修被一派出所綁架,同修來找我發正念,我問同修,同修家裏的東西轉移沒有,同修說還沒有,我與同修立刻就去同修家,看到同修做資料的房間鎖著,打不開門,我們又出來想辦法,因種種原因,我第二次去他家收拾東西,剛到幾分鐘,去同修家抄家的國保人員與派出所警察也到了,被綁架。他們非法抄家時我就發正念,下樓時我心裏跟師父說,師父在這件事上我沒有錯,我都是為他的,我與派出所和國保警察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沒有迫害的關係,請師父加持。

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我在車上發正念,感覺我背上往外出火,那天不是很熱,前邊司機開了空調,我身邊的女警察說,我還想你這車沒空調呢,你為甚麼不早開,我們在後邊都被烤的不行了。在派出所,我沒有想自己如何,想到同修年輕又是第一次被綁架,中午我利用警察吃飯和休息的時間,為同修發正念,下午他們上班,他問我甚麼我就是講真相,告訴他們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任何法律都得必須以大法為主,公安部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出版署50文件廢棄了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我煉功都是合法的,因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摁著我的胳膊給我照相,查到我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家人的電話等。他問我話時,我想說,我不配合邪惡的任何要求,但我又想還要救他們,我不能說他們邪惡,師父講:「我這個人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轉法輪》)我就說,我不想說,都是為你們好。

因問我話的警察不知為甚麼總往外跑,其他的警察看著我,我就給他們講真相,講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時有個警察說我上網查一查,他用手機查了,也沒說甚麼就走了。我講到公安倒查二十年不就是從迫害法輪功後開始。有個警察說,還就是來,真不知道,我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瘟疫還有,別叫瘟疫找上門。就這樣來一批人我就講一批,最後他們亂編了我的文化程度等,念給我聽,叫我簽字,我說我不簽,是為了你們好。快到下班時又換了兩個人,看到我沒簽字,又叫我簽字,我說我還有話要說,他說你說我再打上,我說人在做,天在看,神在判,法輪大法是正法,他打上後又讓我簽字,我還是不簽字,是為了他們好。

在快到六點時,可能是個派出所所長,說你撐住了嗎,上拘留所吧,我心裏說,你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我師父無所不能。他們去吃飯,我又開始給同修發正念,六點半時那所長問我吃不吃飯,我說不吃,吃飯我回家去吃。他說那就叫你家人來接你,他打電話,我家人不接,他叫人送我,我說你給我鑰匙和錢我自己回家,(上午到派出所一個女警把我的鑰匙和一百五十元錢翻去,鎖到鐵櫃了)那所長又叫那兩個警察打開鐵櫃把鑰匙和錢給我,我把錢拿過來就放口袋裏了,那警察讓我點一點看對不對,我說對不用點,因為十元的5張都是真相幣,我自己往外走他們不讓走,一定要用車送我回家,我不讓他們知道我的家,我讓他們送到我弟弟的家。

我弟不在家,我想可能聽說我的事上我家去了,我就回家了。我對我家人和弟弟說,一人煉功,全家受益,你們為我擔驚害怕的你們會有福報,會受益的,咱媽在家不能自理來我家後聽師父的講法後,自己能照顧自己了,回家後每日都到小廣場走五圈。我弟因受邪黨的影響,對我修煉不太支持,他說你煉功有百分九十的好,但有十分你還得吃飯,他是怕我受到經濟迫害,但他承認功好了,這次我丈夫和兒子甚麼不好的話也沒說。

在疫情嚴重封鎖下,我多次到別的小區給同修送《明慧週刊》,救人的各種資料,並與鄉鎮同修聯繫好,每週在我們小區外邊見面,供給他們所需要的各種資料。風風雨雨中走到今天,真的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感謝同修的無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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