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蓮霞現年66歲,大慶油田物資裝備總公司供應公司採油五廠器材站退休職工,家住採油四廠晨曦小區。她從小身體就不好,五臟六腑都有病,眼睛模糊視物不清,看東西就疼痛,藥沒少吃,也不管用。
一九九八年上旬,馮蓮霞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神奇的是,她看第一遍寶書《轉法輪》時,眼睛越看越清亮,全身的病痛也不翼而飛,都好了。
公檢法黑箱作業,馮蓮霞被冤判入獄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馮蓮霞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張貼真相不乾膠,被紅崗公安分局五、六警察跟蹤綁架、非法抄家,她家中大法師父法像、大法師父講法磁帶、大法書籍、手抄本《轉法輪》、二千七百元真相幣等物品被警察打劫一空。
在紅崗分局,馮蓮霞被非法訊問:資料等誰給的?馮蓮霞依法拒絕回答,被銬在鐵椅子上八、九個小時,直到深夜十二點多鐘,家人簽字,她才被「取保候審」放回家。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儘管馮蓮霞回了家,公檢法人員一直暗箱操作,搜羅誣陷證據,繼續加害他。馮蓮霞出去購物、辦事,都有便衣跟蹤、監控。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大慶市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馮蓮霞也在家中再次被紅崗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並遭到公檢法不法之徒構陷。
但是,大慶市公檢法人員違法操作,封鎖消息,整個構陷過程、非法開庭時間、非法判決時間、送監獄時間均不詳。
一年後,二零二三年八月才獲知,馮蓮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已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在二十多年來,馮蓮霞只因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堅持信仰,曾遭中共邪黨多次綁架、非法勞教及經濟迫害等。以下是馮蓮霞所遭遇的迫害事實。
兩次進京上訪遭綁架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首惡江澤民開始打壓法輪功,血腥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馮蓮霞被單位書記王喜成逼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採油五廠派出所片警李文忠跟蹤她上家騷擾,搶走她的大法師父法像和《轉法輪》以及她的身份證(後要回)。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馮蓮霞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武警綁架,先被劫持到大慶駐北京「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辦事處,然後劫回大慶採油五廠派出所,被單位勒索四千多元錢(包括北京辦事處勒索兩千元)、派出所勒索家人一萬元(已要回),才釋放馮蓮霞回家。剛回家三天,馮蓮霞又被單位書記王喜成、杜國元強行拽到大慶裝備總公司辦的洗腦班(逼迫放棄信仰),馮蓮霞被拽得上不來氣,家人去洗腦班要人,被勒索一萬元錢(已要回)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馮蓮霞再去北京上訪途中,在河北省玉田縣開往北京的公交車上,被帶槍的軍人查身份證時,只因沒有身份證,再被綁架到大慶駐北京辦事處,單位把她劫回大慶看守所、拘留所,非法關押共四十五天後釋放。馮蓮霞又被單位王喜成勒索敲詐了四、五千元錢(包括駐京辦事處勒索兩千元)。
在大慶薩爾圖區收容所被毆打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馮蓮霞在家中被紅崗派出所警長翟力、馮立民和劉姓警察連拖帶拽的綁架到派出所。馮蓮霞被銬在暖氣片上一宿,第二天,被送進大慶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馮蓮霞又被送進紅崗拘留所關押半個月。
然後,馮蓮霞又被劫持到薩爾圖區收容所關押。期間,她因煉功,遭到收容所副所長用拖鞋打她的頭,副所長還覺得打的不夠狠,又拿笤帚狠抽打馮蓮霞的肩膀和後背,數不清打了多少下,笤帚都打飛了。在收容所,馮蓮霞又被關押了兩個多月,才被釋放回家。
在拘留所、看守所遭毆打 兩次被送勞教拒收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馮蓮霞講真相,遭人誣告,被小區物業經警綁架到紅崗派出所。惡警林水惡狠狠的揪她的頭髮,左右開弓打嘴巴子,馮蓮霞被打得眼冒金星。惡警又連撕帶扯的折磨她兩個小時,然後送進紅崗拘留所關押。
馮蓮霞絕食反迫害。第五天,警察要給照相,她拒絕,惡警就揪著她的頭髮,扭她的臉,用力把她推倒,不知道頭磕到甚麼東西上,馮蓮霞只覺得很痛。然後,馮蓮霞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因她身體極度衰弱,勞教所拒收,被保外就醫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大慶「610」、紅崗分局、紅崗派出所多次打電話騷擾馮蓮霞的家人,以檢查身體為謊,欲將馮蓮霞再送勞教所。馮蓮霞抵制勞教迫害,去了法輪功學員高淑琴(已被迫害離世)家調整身心。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讓胡路公安分局多名惡警闖進高淑琴家,將高淑琴、馮蓮霞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楊波綁架到派出所,把她們仨分別被鎖在鐵椅子上,下午送進大慶市看守所。
由於馮蓮霞不報姓名,絕食抗議,被大慶市看守所獄警指使殺人犯、販毒嫖娼犯毒打。惡犯把她雙手背到後面綁上,打她臉、拽頭髮,用手打,打累了,再用毛巾往她臉上使勁抽。打累了,其他犯人再輪番拳腳相加。馮蓮霞的臉被打得青腫,全身疼痛。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馮蓮霞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單位「610」 張玉明和紅崗派出所劉萬民,再次把她送往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因她的身體不適合關押,馮蓮霞被勞教所再拒收後,被拉回看守所關押十多天,才被放回。
在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馮蓮霞的丈夫迫於他單位的壓力,起訴馮蓮霞離婚。數天後,大慶「610」給已離婚的丈夫打電話騷擾,馮蓮霞暫離家幾天。當回家給孩子做飯時,被大慶「610」、單位「610」杜國元、紅崗派出所林水、劉萬民等十來個警察強行拽到車上,第三次送往勞教所。
到勞教所時,馮蓮霞喊「法輪大法好」,派出所一惡警用圍巾把她嘴勒上,雙手綁到後面,勞教所法治科警察拿報紙打她的臉,兩地惡人串通,硬將做好人的馮蓮霞強行塞進勞教所。
馮蓮霞在勞教所裏被迫害了一年多。期間,她被剝奪信仰自由,強行所謂的「轉化」,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罰蹲、罰站,剝奪正常睡眠,奴役迫害等等。馮蓮霞身體被折磨得從胸到頭直哆嗦,渾身發冷,直打冷顫。獄警還要給她錄像,誣陷煉法輪功煉的。
出勞教所時,單位「610」張玉明問她還煉不煉?她說煉。張玉明邪惡地說:再煉就給你判刑。在家人的幫助下,幾經周折,馮蓮霞回到了家。
多次遭騷擾 再被送勞教又被拒收
二零零七年七月,警察劉萬民多次給馮蓮霞單位、新上任的領導打電話,欲把馮蓮霞騙到單位綁架,遭到拒絕。二零零七年八月份,紅崗公安分局兩個便衣警察開車到馮蓮霞單位騷擾,找門衛問她的去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初,劉萬民到五廠馮蓮霞的租房處,企圖綁架她,沒找到,又到單位找,也沒找到,就惱羞成怒到處亂找。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劉萬民夥同林水等十幾個警察闖到馮蓮霞家,把馮蓮霞和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業璐綁架到紅崗分局。馮蓮霞被送進大慶看守所關押二十多天後,再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送到黑龍江女子勞教所時,因血壓高,被拒收。馮蓮霞又被送進薩爾圖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採油四廠警務室李姓片警多次到馮蓮霞家騷擾,干擾她正常生活。
如今,堅持信仰真、善、忍,馮蓮霞被大慶市公檢法暗箱操作,誣陷三年半,被劫入黑龍江女子監獄。而整個過程,家人和朋友均不知曉,一年以後才得知,但仍不知詳情。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被判刑。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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