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社區一個網格員給我打電話,說派出所要找我談件事。當時我兒媳婦和孫子從外省回來看我,弟弟一家也從外省回來。於是我說:我現在很忙,忙完再說。他答應了。兒媳婦他們一走,我就給網格員打電話,我說:你不是說派出所要找我嗎?他說:是!我說:我有話要跟他們說,你現在用手機把我說的話錄下來,回放給他們聽。於是我就開始說,他們找我談話,也就是對我執法:一、要出示法律文書,我犯了甚麼法?要告訴我,是哪個單位對我執法?執法警察的警察證、警號。二、要告訴我對我執法的法律依據或規範性文件依據。
這時網格員插話說:不是對你執法,是來看看你。我說:看看也未嘗不可,但看就是看的氛圍。我可以接受你的看,我也可以拒絕你的看。當我拒絕看時,你立刻走人,那就是看。如果我拒絕,你還強行要入室,那就是對我執法,那就必須要出示上述的證件和文書。
我接著說:他們有權對我執法,我也要依法維權。如果不依法行事,為所欲為,我會投訴、舉報、控告。他們可能會說:不怕她告!那我又怕甚麼呢!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又沒偷又沒搶,想過個安穩日子,錯在哪裏?正常社會是有敵人才去打敵人,有矛盾才去解決矛盾、化解矛盾;只有非正常社會才會沒有敵人編個敵人出來打,沒有矛盾製造矛盾,挑起矛盾,挑起老百姓對政府的不滿。有的人以為,我大權在握,我怕誰?人要清醒:權力是暫時的,正義良知才是長久的。不然的話,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他們就不會坐大牢!
我怕他沒錄音,說完後我問他:你聽清了我說的話嗎?他說:我聽清了。「那你說說看」。他說:1、要出示證件;2、要出示法律依據;3、不能騷擾你。我說:你再給他們說詳細的。他答應我馬上去派出所找他們說去。
之後,他們再也沒有找我了。其實他們也很害怕,那天來撕門聯時,我在家學法,他們沒敢敲門,他們可能想撕了門聯回去交個差。可能沒能交差,於是就叫網格員先打個電話,看看我的態度。所以這通電話就制止了這場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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