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入室綁架、戴黑頭套、關黑監獄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十二點鐘,深澤縣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每家都是七、八個警察半夜跳牆、撬門、開鎖入內,直接闖入臥室,法輪功學員都是從睡夢中驚醒,被強行非法搜查,綁架帶走,搶走真相資料和電腦等物品。此次是深澤縣公安局長李立新、政委蘇光,親自指揮、各個派出所、包括特警、刑警、輔警、女警等大批警察參與。當天是中國第二個警察節,上午深澤縣警察還舉行宣誓儀式,維護社會治安,而晚上半夜就全體出動,綁架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動用了很多警察、特警、刑警、派出所警察、輔警、女警等人員,僅僅是撬鎖人員,每家都配備了一個,共17人,保證都能順利的撬鎖開門進入綁架。
其中五名法輪功學員張英娟、秦茹、王記峰、何秀玲、劉海琴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到十五天不等。其他十二名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劉成伍、田宣、杜國防、何紅改、劉保興、張會欣、張書芬被劫持到「黑監獄」晉州市新華賓館(後來查知,晉州市光明街150號,電話0311-85121112),都被關在一樓的走廊和房間裏,走廊兩邊各有八個房間。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戴著手銬,戴著不露眼鼻口耳的黑頭套,雙層布料,一尺多長,戴到脖子以下,很憋悶,每人都有人員近身看管,防止摘下頭套,稍有動作,被喝令禁止。當時被綁架人員集中在一個房間裏,沒有床,坐著、靠著、躺著都在鋪著一層薄墊子的地上,不能活動,不分白天黑夜,不見陽光。能聽見其他人的走路聲、咳嗽聲、痛苦的聲音。有兩人被綁架在走廊裏,坐在審訊犯人的鐵椅子上,戴著黑頭套、戴著手銬、腰被扣住,不能動彈,十多天,一直坐著,腳和小腿都腫脹起來。
吃飯時,到一個房間,關上門,摘下頭套,屋裏拉著窗簾,有兩張床,鋪著白床單,一個小桌子,一碗稀飯,半個饅頭,吃完套上黑頭套,又送回去。再讓另一個人去吃飯,互不見面,每組警察負責幾名法輪功學員輪流吃飯。上廁所時,要舉手示意,進到廁所裏面才讓摘下頭套,出來前又戴上。非法審訊時,戴上黑頭套,戴上手銬,坐上車,從新華賓館拉到晉州市公安局的屋內,才摘下黑頭套,筆錄人員穿便衣,警服掛在衣架上,(怕被曝光,不暴露警號)牆上寫著晉州市公安局,寫完筆錄,戴上黑頭套,出門,坐車回到新華賓館。
深澤縣警察人員濫用職權、私設監禁場所,非法監禁法輪功學員在「黑監獄」(新華賓館)十幾天,包括去晉州市公安局所謂「取證」,都是戴著黑頭套,不讓知道警察人員的信息和外貌、不讓知道身在何處。故意製造恐怖氣氛,通過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和肉體實施殘酷折磨,逼取他們需要的口供。辦案人員所取所謂「口供」完全為刑訊逼供,暴力取證。
據說戴黑頭套是石家莊市公安局長梁昆授意下幹的,梁昆是刑偵人員出身,以戴黑頭套對付恐怖分子和走私販毒分子。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大年前夕,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劉順芝、梁業寧、蒲杏池三人同一時間在家被綁架,也曾遭受戴黑頭套,現在也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田宣、張會欣,一月二十五日戴著黑頭套被送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到看守所才摘下黑頭套。劉成伍、杜國防被送往晉州市看守所。何紅彥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一直承受著極大的精神壓力,導致她一度處於精神恍惚,意識不清狀態。劉小妙七十多歲,本來身體一直很好,可是在賓館裏一直打針、吃藥、輸液,心臟病各種病症齊發,導致她度日如年,極度崩潰。其他人也都有不同的病症反應。
非法構陷、判刑
三月三日,晉州市公安局非法對這些法輪功學員所謂「批捕」,五月五日,構陷他們的材料被遞交到晉州市檢察院。六月二日,晉州市檢察院構陷八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遞交到晉州市法院。隨後晉州法院多次圖謀非法開庭,由於當時疫情原因取消。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晉州市法院非法開庭,因為律師要求依法公開開庭,要求家屬旁聽,要求法官迴避,延期開庭。四月四日上午十點多,晉州市法院再次非法對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馬同欣、焦亞琴、劉成伍、田宣、杜國防八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公訴人晉州檢察院程立軍,主審法官李雙利。有五位律師和三位家屬辯護人參加了庭審。律師幾次與法官溝通,仍未讓家屬旁聽。庭審直到晚上八點半結束,未宣判結果。六月九日得知宣判結果,八位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判刑。
目前,事件正在上訴中。正常時段是立案以後兩個月(九月十日到期),如有情況可再延期一個月。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深澤縣公安警察所構成的犯罪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此次綁架迫害事件中,深澤縣公安警察所構成的犯罪:
1、深澤縣公安局警察幾十人,午夜時間,自稱是公安局的,翻牆撬鎖,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未出示證件,強行戴黑頭套、背銬帶走。深澤縣警察秘密策劃和組織了十七起綁架,構成《刑法》第239條「綁架罪」;
2、深澤縣公安局警察將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關押在新華賓館,類似黑監獄的地方,長期戴黑頭套,不見陽光,整日拉著窗簾,限制人身自由,構成《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
3、深澤縣公安局警察違反憲法和法律,濫用職權綁架法輪功學員,在賓館私設監禁場所,卻說是監視居住,玩忽職守,嚴重違法,構成《刑法》第397條「濫用職權罪」;
4、深澤縣公安局警察長時間給法輪功學員戴黑頭套,不讓知道被控告人的信息和外貌、不讓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應當追究其非法虐待、刑訊逼供的犯罪責任。深澤縣公安局警察的目的很明顯,就是通過對被害人精神和肉體實施殘酷折磨,逼取他們需要的口供,構成《刑法》第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5、深澤縣公安局警察違法辦案,構成《刑法》第399條「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檢侵權瀆職罪立案標準規定:「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應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
罪責難逃,人不治天治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深澤縣中共公檢法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已經有多人:
1、童向陽,男,一九九九年中共發動對法輪功迫害後的幾年中,一直擔任深澤縣公安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幾百人(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勒索罰款、送洗腦班,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非法勞教一至三年不等。童向陽不擇手段的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勒索罰款,逼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傾家蕩產。還威脅學員家屬說:「江澤民說了,打死了白死,不轉化一律判勞教!」童向陽還親自把法輪功學員關押到深澤縣看守所,狠狠打法輪功學員的耳光、對法輪功學員破口大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侮辱,將法輪功學員遊街示眾,上縣電視台公開污衊法輪功學員並勒索高額罰款。童向陽作惡到頭終有惡報,退休不久死亡,最終成了中共的陪葬品。
2、王彥準,男,原深澤縣公安局副政委。王在任期間,積極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尤其是二零零七年「五一」前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和抓捕。當年十二月中旬惡報臨頭,被自己強行霸佔的情人所殺,並放火燒了屍體。公安局企圖掩蓋真相,謊稱是電褥子著火所致。
3、李憲,二零一二年任深澤縣維穩辦(原610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五年任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二零二一年五月調任河間市副市長、公安局長,二零二三年二月底被人殺死,還有多名官員被捅傷。相關消息雖被當地政府下令統一口徑,嚴密封鎖,但在坊間卻廣為流傳。
4、曹立謙,男, 二零一八年春夏之際上任深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曹在任期間,深澤縣先後發生九起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事件。二零一九年四月,曹立謙被檢查出已患有結腸癌,不得不做了手術。癌細胞最終擴散,於二零二零年春天死亡,才40多歲。
5、樊國忠,男,原深澤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深澤縣趙八鄉北留家莊村人。二零零七年,樊國忠曾不遺餘力的參與其中,狠毒的暴打法輪功學員。他不但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還將學員送進石家莊市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善意的給他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惡語相向。二零零八年四月,樊國忠和他人一起喝酒後死亡。
6、王建,男,原深澤縣法院副院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王建(小名王夯平)聽信中共的謊言,追隨中共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一年,深澤縣交通賓館(深澤縣醫院對過,現已拆除)關押了幾十名從家中抓來的法輪功學員。當時抽調公檢法人員前去看押迫害,王建(小名王夯平)也在其中。過程中,法輪功學員本著善意曾多次給他講法輪功真相,他卻不肯接受,不相信「善惡必報」的天理。並且還揚言:「報應報應我看看……」二零零五年春的一天,在一個中午去飯店吃飯的時候,突發腦溢血死亡,年僅52歲。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部份參與迫害人員和警察:
深澤縣中共縣委書記 王建峰 0311-83566899 13930116326
深澤縣公安局長 李立新 警號012612
公安局辦公室0311-83524910 83522122
局長辦公室 83522838 83522352
深澤縣公安局政委 蘇光 警號005802 18803110101
深澤縣政法委 李宇飛 13832125533(已調走)
深澤縣政法委 杜學軍 (原610主任)13603316213
深澤縣國保大隊 於軍坡 警號012674 13785101718 13785687752 (已調走)
深澤縣國保大隊 石義峰 警號012751 15931183581 (已調走)
深澤縣公安局部份參與警察:
肖 峰 警號012752 13933128123
谷 明 警號012694 18348883837
史楊陽 警號012692
許彥飛 警號012724
劉玉寶 警號012684
徐 誼 警號012725
趙松野 警號012712
深澤縣城區分局局長 張英傑 警號013321 0311-83522331 13582317677參與綁架張會欣 馬同欣
深澤縣留村鄉派出所 趙玉龍 0311-83558049 參與綁架何紅彥 劉保興
王靜 警號012749 手機:15373040655
深澤縣趙八鄉派出所:0311-83549110 參與綁架焦亞琴 王記峰
所長韓偉松 警號014336
指導員 黎向紅 警號012626 0311-83548612 13831130126
深澤縣鐵桿派出所電話:0311-83598123 參與綁架杜國防
所長曹亞輝 警號012681 13831150681
副所長譚永佔 13483193042
科員白雲飛 13503337892
陳江濤 警號012688
深澤縣橋頭派出所電話:0311-83598406
郝習楞 警號012730 參與綁架田宣
法院責任人:
石家莊中級法院 院長 李勇(正院長)(新調來的)
石家莊中級法院二審法官 程振生 0311-85187137
李立新 |
蘇光 |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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