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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澤縣八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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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市深澤縣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被綁架,其中何紅彥、劉小妙、杜國防等八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和晉州市看守所,六月二日被構陷到晉州市法院,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在晉州市法院被非法開庭,據六月九日得知的消息,已經被非法判刑:

何紅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四萬元;
劉小妙(女,74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焦亞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杜國防(男,52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劉玉茹(女,55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五千元;
田宣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二萬元;
馬同欣被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劉成伍被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十二點鐘,深澤縣十七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警察綁架,各個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等參與,其中特警人員都配有槍支和子彈。法輪功學員家住樓房不開門的,警察都是強行撬門而入;住在平房的法輪功學員家,警察都是直接翻牆闖入。其中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和深澤縣相鄰的晉州市的一個賓館,都被關在一個大廳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套著黑頭套,坐在審訊犯人的鐵椅子上,戴著手銬,白天黑夜都坐著,不能休息。非法審訊的時候,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單獨的房間,審訊人員取下頭套、手銬,審訊完,再戴上。

一月二十七日,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田宣、張會欣七人被套著黑頭套,送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男性法輪功學員杜國防、劉成伍被非法關在晉州市看守所。據參與此次綁架的人員透露,他們接到命令,說晚上有行動,但沒有說具體甚麼行動,只有少數頭目知道幹甚麼,所有參與警察的手機被沒收,怕有人走漏風聲,等到了現場,才知道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

八名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劉成伍、田宣、杜國防,一月十一日被深澤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一月十二日被晉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他們遭到虐待、刑訊逼供、誘供、騙供,被強迫戴著不露口鼻眼的黑頭套十四天。一月二十五日被晉州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三月三日晉州市公安局對他們非法批捕,五月五日,構陷他們的材料被遞交到晉州市檢察院。

六月二日,晉州市檢察院構陷八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遞交到晉州市法院。晉州法院多次圖謀非法開庭,由於疫情原因取消。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晉州市法院非法開庭,大約八點半多,律師們基本到齊,家屬們也都到了,法院說是公開開庭,但是不讓家屬們進去旁聽,律師們在爭取,一直協商,法官李雙利不同意,一開始說是疫情原因,讓他拿出石家莊防疫部門規定,拿不出,又說請示領導,領導不同意,問哪個領導,也不說,仍然不讓家屬進去,律師們就說,法官李雙利違法開庭,要求他迴避,他說:你們律師北京來的,天津來的,你們還開不開了?律師說:我們要求依法開庭,李雙利一敲槌,說,不開了!這樣就又延期開庭了。

四月四日上午十點多,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馬同欣、焦亞琴、劉成伍、田宣、杜國防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晉州市法院被非法開庭,公訴人晉州檢察院程立軍,主審法官李雙利。有五位律師和三位家屬辯護人參加了庭審。律師幾次與法官溝通,仍未讓家屬旁聽。庭審直到下午八點半結束,未宣判結果。六月九日得知的消息,八位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判刑。

劉小妙,一九四九年九月出生,河北省深澤縣東北留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北京上訪,她被關押到深澤縣看守所,第二天和十幾個同修被五花大綁帶上汽車遊街侮辱,並上電視侮辱、誹謗。在看守所期間,不許煉功,她被強制背監規、罰站、頂牆(一種刑法)、灌食、強制寫保證書,四十天釋放,還被勒索罰款一千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她被610頭目賈建功和本村公安員非法抄家,綁架到深澤看守所關押20天。二零零零年十月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她被非法勞教二年,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受到非人對待,長時間罰站、長時間坐板凳、長時間不讓睡覺、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強行轉化,在恐怖、陰森的高壓下,身體極度虛弱,每天都在失去生命的邊緣上。昏死過一次)。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她被留村鄉派出所警察王立偉等四人非法抄家(沒出示任何證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她和丈夫正在整理家務,被留村鄉派出所警察王靜、月強和本村公安員曹建興突然破門而入,氣勢洶洶的亂照,撕毀物品,她丈夫遭到恐嚇後心臟病復發,三月七日含冤離世。

劉玉茹,深澤縣西南留村人,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以前渾身的風濕病、頭痛、胃痛、三叉神經痛的都好了。她時刻按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別人對她不好時,都能寬容善待他們,使整個家庭、鄰里和睦相處;別人有困難時,無私的給予幫助。

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責任人:
晉州檢察院:
公訴人:程立軍:84488960 84488986
晉州法院;0311-84322272
法官:李雙利 電話:18531158050
書記員 :劇麗嬋 電話:18531183225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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