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非法起訴的人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參與非法判刑的人有茂南區法院副院長、主審法官譚衛;刑庭庭長、法官柯學軍、潘創華;書記員龔衍芬。此次非法宣判,由於兩位律師有事,沒有到庭。
林武,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現年59歲,原廣州遠洋輪公司職工,他是一個很有經驗的船員、水手。他常年漂泊在海上,工作中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大半生都從事航海運輸工作。
一九九九年前,林武與妻子李素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雙雙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林武因堅修大法,被單位取消提工資資格;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離世,留下四個兒女,是林武一手撫養大的。
看守所裏非法宣判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前,林武的兩個女兒來到看守所。她們進到看守所後,很快,被七個便衣尾隨,不讓林武的女兒照相。旁聽席上,只有一位家屬,那七個便衣也坐在旁聽席上,其餘都是法院安排的人員。
法庭在非法宣判前,林武被戴上手銬和腳鐐,而且,手銬和腳鐐串著連在一起,被帶入法庭。主審法官譚衛讀完判決書後,林武的女兒對著林武喊:上訴,上訴。
不到二十分鐘宣判完後,林武的女兒看到法警把她爸爸帶上法院的囚車裏。她問法警,你們要把我爸帶到哪裏?法警說,帶進看守所。林武的女兒說:這裏不是看守所嗎?沒有人理她。
在出看守所的路上,林武的女兒打電話給律師問:他們會把我爸拉到哪裏去?律師分析,他們太沒有人性了,做惡心虛。因為你爸血壓高,心臟也有問題,可能把你爸拉醫院去了。
又一個善良的人,林武,被冤判,茂名市公檢法等司法系統、政法委又添一筆迫害善良的罪惡。
事件回顧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林武在家中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警察范來表等綁架。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
在高新技術公安分局,林武被鎖在一個冰冷長滿鐵鏽的鐵椅子上,他的雙手腕及雙腳被緊鎖在鐵椅子上,不能動彈。林武被一直非法審訊到第二天(十五日)凌晨兩點,范來表等四、五個人威脅、恐嚇、謾罵、辱罵等心理攻擊,欺騙、誘騙等手段,逼迫林武回答問題。
林武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始終說:「我是合法公民,被非法關押。」然而,范來表卻在口供中用電腦打印出來說林武已回答所有問題,寫上「是」或「不是」等,偽造證據、證詞。
林武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這期間,他遭刑訊逼供。林武被綁架後的一個月裏,林武總感覺頭暈、心臟部位疼痛,手指麻痺等,體重65公斤,減少了20斤。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上午,林武被帶到看守所醫院做心臟彩超及心電圖,結果如何也不告訴他。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茂南區檢察院對林武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林武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初,林武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林武被非法關押兩年九個多月時,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駐所法庭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林武被迫害出血壓高症狀,法院在非法庭審時,出動了120急救車。
在審理的過程中,兩位律師認為,公訴方提供的所謂證據都是孤證,且完全沒有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支撐,顯然林武是無罪的,應立即無罪釋放。辦案人員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受到追究。
另外,律師在提到現行所有的有效法律文件當中,認定的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並指出兩高的兩個《決定》不能作為正式的法律文件和定案的依據。這兩個決定分明提到對待法輪大法「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法官又打斷律師的發言。最後,律師堅持要求書記員將律師說的話和打斷律師發言的過程記錄下來。
對於審判庭的程序違法和在庭上法官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另一位律師表示要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這些法官。律師提出了迴避申請,但法官置之不理。整個庭審,一幫公檢法人員知法犯法。
如今,被非法關押近兩年的林武,因為堅持信仰,被中共茂名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一萬五千元。
正像為林武做無罪辯護的一位律師在庭審中所說:「(政府)對於那些錯誤執行者,他們都是有一本賬的,都記在那裏。一旦出事,都要給你拉出來。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你今後拉清單。頭上三尺有神靈,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不要做法律的錯誤執行者。」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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