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武是哈爾濱市雙城區韓甸鎮工程號村人,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一九年夏天,王繼武攜帶妻子來雙城打工,給小區居民送水,供兩個孩子上學的費用。王繼武給某人講法輪功真相,並送其真相材料,遭其惡告;王繼武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東風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並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凌晨兩點左右,王繼武在雙城廣場夜市北側一處寫「法輪大法好」時,遭兩人毆打、並被惡告。哈爾濱市公安局雙城分局巡邏警察將王繼武綁架,他被銬上背銬塞進警車,劫持到雙城站前派出所。
當天傍晚,王繼武被劫往哈爾濱市雙城區看守所。在車上他被警察搧耳光、用蒼蠅拍打嘴、用蒼蠅拍把打腳心。
在雙城區看守所,王繼武拒穿囚服,被幾個人強行穿上,並戴上手銬,腳鐐(稱狗鏈襠)。他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插管灌食、關小號。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晚七點多,身體非常虛弱的王繼武被放出,家屬被勒索一萬五千元錢。王繼武回到韓甸鎮工程號村,韓甸鎮派出所警察對他監控、騷擾。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王繼武又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家屬著急去要人,警察卻說:不知道人在哪。九月十四日,王繼武被所謂「取保候審」被放回。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晚,王繼武和妻子下班回來,在其哈爾濱租住屋的小區門口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王繼武再次被關押到雙城區看守所迫害。他繼續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灌食迫害。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王繼武被構陷到哈爾濱市雙城區檢察院。約於五月九日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以視頻方式非法庭審。據悉,家人在非法庭審時沒有見到王繼武本人,只聽到聲音。法官強迫他認罪,而王繼武聲音微弱但堅定地說:我沒罪。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王繼武家屬看到非法判決書,王繼武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王繼武不承認有罪,也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他在看守所寫上訴狀,為自己做了無罪上訴。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王繼武被劫往哈爾濱市呼蘭監獄迫害。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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