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紅一九六九年出生,現年五十四歲,在遼寧工業展覽館二樓床品區開設檔口售賣床品,經營小本生意,維持生活。
贈送真相台曆 被警察綁架關押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李紅紅在賣自家床上用品時,贈送顧客印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一本小台曆,被該顧客誣告到和平區南湖科技商城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午,警察闖到李紅紅的檔鋪中非法搜查,將她綁架到和平區科技商城派出所。當天下午五點半,警察又闖到她家非法抄家。
李紅紅被非法關押在南湖科技商城派出所十四天後,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被構陷至檢察院、法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底,國保及派出所警察將構陷李紅紅的案卷遞交到遼中區檢察院。約於二零二二年六月,遼中區檢察院將她構陷到遼中區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遼中區法院以疫情為由,對李紅紅進行非法視頻庭審,由法院指派律師做辯護。
當時,李紅紅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年多,她的身心健康都受到了嚴重傷害,體重下降了三十多斤,頭髮變花白,還出現高血壓等不正常症狀。她家靠做小本生意維持生活,她被非法關押,丈夫有病,生意停了,沒有經濟來源,一家人被邪黨害的很慘。
李紅紅修煉了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發台曆本是在做大善事,告訴人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是得救的良方,李紅紅也是在做人間最大的善事好事。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李紅紅為自己做了自我辯護,她講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她堅決要求無罪釋放。法庭沒讓家屬到場旁聽。
被非法判刑入獄
二零二三年元旦過後,李紅紅被法院指派辯護律師告知,她被非法判刑六年,罰款兩萬元。李紅紅本人堅決不服從非法判決,提出上訴。
可此後,李紅紅的家人再沒有她的信息。近日,因地址變更,她的家人接到通告,李紅紅在提出上訴後,瀋陽市中級法院在很短時間內,做出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三年五月份,李紅紅被劫入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至今獄方不讓家屬與她見面。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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