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先生,於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煉前,王林身體不好,他看到父親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受益,也走進大法修煉;修煉後,不僅改掉了壞脾氣以及賭博等不良嗜好,遇事也能為別人著想,對家人也知道疼愛和關心,徹底轉變了「公子哥」的形像。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 |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王林開車去送貨,在工作單位附近被十幾個便衣攔截。這幫便衣從副駕駛位置闖入車內,對王林實施綁架,強行給他戴上手銬。王林被綁架後,這幫便衣又闖到王林家裏進行抄家,家中的大法書籍、手機、銀行卡、還有現金一萬多元被搶走。第二天,王林被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四月十三日被非法批捕;公檢法相互勾結。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王林被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構陷到錦州凌海市檢察院;當天構陷王林的「案子」又被凌海市檢察院直接移交到凌海市法院,致使王林的律師及家屬根本就沒有閱卷、會見、了解案情的任何機會。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王林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王林當庭揭露國保警察故意捏造證據,檢察機關審查案情敷衍了事,根本不聽取他的陳述。非法庭審最後,王林做最後陳述時說:「我修煉法輪功之前是個有很多不良嗜好的人,修煉法輪功後全部改掉了,這是發自一個人內心的根本變化。從此,我在家庭中、在工作單位,就包括我目前所在的監號裏的人都很敬重我,這才是短短的一段時間哪,因為法輪功讓修煉的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做事先考慮別人。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嗎?」非法庭審結束,當庭沒有公布審理結果。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王林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八千元。王林已提出上訴。
此前,王林曾多次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酷刑折磨。以下是王林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堅持修煉,三次被勒索九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同年八月,王林在錦州老幹部局花園煉功,遭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晚,王林夫婦在貼真相資料時被康寧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錦州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二十多天,被勒索三萬元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王林因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遭單位錦州市九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保衛處處長姜海群構陷,被警察綁架、毒打。王林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六天,又被勒索三萬元,並被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零八年五月,警察孫治安等闖到王林家,上門綁架王林。王林不開門,警察就用電切割機割下王林家的防盜門,強行將王林綁架;王林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再被勒索三萬多元後,才被放回家。
在錦州教養院、本溪教養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九日,王林下班在吉祥市場買菜時,向賣菜老者講法輪功真相,遭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刑警隊女便衣王敏舉報,被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凌南派出所所長李寶存帶一幫警察綁架。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王林被非法勞教一年;八月十二日被劫入錦州教養院迫害。
在錦州教養院新收大隊,王林遭到惡人暴打,被關小號、被銬在鐵椅子上,手腳也都被固定在鐵椅子上;惡人將一個安全帽戴在他頭上,用拳頭往帽子上不停的擊打,王林腦袋被震的嗡嗡直響。王林在鐵椅子上被銬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早晨從鐵椅上把他拽下來,又把他的雙手銬上,固定到地板上,晚上睡覺才給鬆開一隻手,另一隻手仍然被銬上。
酷刑刑具:鐵椅子 |
在錦州教養院二大隊,王林被單獨關到一個房間,警察隊長李松濤和張春風指使犯人,用床單綁他的雙腿,三個小時後放開再綁,有時一天綁三次。在王林被綁腿的過程中,犯人張鐵軍還穿著皮鞋使勁兒往他的大腿上踩,還踩著擰腿,這種迫害導致王林三個月不能走路。
酷刑演示:「球」形捆綁 |
一次犯人王志把他自己的尿撒在一個容器裏,然後與犯人張鐵軍一起把尿往王林的嘴裏灌;他們還拿著沾有大便的紙往王林的腿上抹;用破抹布把王林的嘴堵上,後來又給他戴上「嚼子」。 王林在被綁腿、戴「嚼子」的同時,警察們還用電棍電擊他。有一次,王林被弄到一個未交付使用的新建樓的地下室,用背銬、綁腿等方式折磨他。後來,王林從錦州教養院被轉到本溪教養院加重迫害。
在凌海拘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王林開車去凌海市翠岩鄉發放真相資料,在回來的途中,被凌海市公安局翠岩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六月六日被劫持到凌海拘留所迫害,十三天後被放回家。
在錦州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發放真相資料,被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敬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迫害。王林抵制迫害,第二天就被看守所警察王洪用電棍電擊;之後警察王洪又指使犯人對王林大打出手,王林當即被打的人事不省。待王林甦醒後,又被銬在走廊裏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王林還被警察「定位」折磨了四個多月,即用手銬、腳鐐固定住,使其不能翻身、移動,不允許他洗漱、不讓上廁所。後來,王林又被迫做奴工,做出口的工藝品。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王林被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酷刑示意圖:定位 |
在瀋陽第一監獄遭受迫害
王林被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從在錦州看守所被劫入瀋陽第一監獄繼續迫害。
瀋陽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主要包括:熬鷹、上大掛(將手腳劈開吊起),抻地環(四肢抻開固定在地上),坐老虎凳,、強光燈烤眼、毒打、用牙籤支開眼睛不讓睡覺,往眼睛裏噴辣椒水,用棉籤戳耳朵、戳鼻孔,把油筆芯折彎後從鼻口一側插進去從另一側竄出來,用開水燙,同時用幾個電棍高強度的電擊全身,電擊生殖器,用冰塊冰凍睪丸,、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行戴著高音耳機,聽播放誣蔑大法的言論等等等等。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王林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
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外環路南屬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法官黃豔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檢察官李峰13314160001、辦0416-8107161
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高新區福州街9號,郵編:121000大隊長王某
副大隊長王立君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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